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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反比定律的混乱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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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7-3-27 23:13: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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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很多地方批评马克思的反比定律(也包括西经的递减定律)是定做的,拥马者总是用价值是什么,价值怎么决定,劳动二重性是什么等等跟我胡扯一气,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能倒背《资本论》。批评马克思的反比定律是定做的,自然是说其反比定义在马克思构建的逻辑下推导不出来,是推导中的逻辑问题。

在马克思理论中产品和劳动(价值),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剥削价值和剥削财富等是经常互相偷换(取代)的,其反比定律也是在这种偷换下得出来的。首先,马克思不解释“劳动的生产力”是什么,“劳动的生产力”是指劳动创造价值的能力还是指劳动创造商品的能力,我们不知道。按马克思在推导其反比定律中陈述个人理解“劳动的生产力”是指生产商品的能力,可是马克思又承认商品是劳动和土地共同创造的,这样根本就不存在“劳动的生产力是劳动创造商品的能力”这种定义,自然没有这一定义便没有“商品的价值与其劳动生产力成反比”这一定律。

再从量上看,如果没有“商品量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就一定没有“商品的价值与其劳动生产力成反比”。既然仅仅凭劳动创造不出商品何来“商品量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这种关系?

显然,劳动时间只能是人在生产商品事件中的运动时间,而生产时间则是指人和土地在生产商品事件中共同的运动时间,或者是两方面运动时间的并集。作为对应关系,商品只能与生产时间对应,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说生产商品的时间,那么这个时间一定是生产的时间,而不能是劳动的时间。同理,依马克思构建的逻辑,如果我们说生产价值的时间,那么这个时间一定是劳动的时间,而不能是生产的时间。显然,马克思在“商品的价值与其劳动生产力成反比”这一定律推导过程中将生产偷换成了劳动、将生产时间偷换成了劳动时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31 19:04: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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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马克思 劳动创造价值 劳动生产力 劳动二重性 马克思理论 马克思 定律 反比

沙发
淡泊 发表于 2007-3-27 23:48:00
老曹的这个分析我顶了!

藤椅
hhj 发表于 2007-3-28 07:02: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7-3-27 23:13:00的发言:产品是劳动与土地的结果,并无真正的劳动产品,这决定林与马的反比没有成立的可能性,除非加一个“土地不变”的条件。

曹国奇的平庸之处在于将现象的东西、只是凭感觉而看到的东西当成是规律的内在的东西。因此他便制造了许多所谓规律。比如反比定律,它应该是指价值的“耗费”意义上的反比,而不是指价值的效用意义上的反比,不是指财富的物质量意义上的反比。如果是效用意义上,那么价值与生产率是成正比的。但几乎所有人都不懂得区分价值的这两个基本意义,所以也就不理解马克思所说的反比了。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板凳
万岁大中华 发表于 2007-3-28 15:34: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7-3-27 23:13:00的发言:

这是旧作"l林岗帮主及其帮规的演示"中陈述的,个人觉得里面对马克思是通过偷换概念才定义了其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这一定义的。觉得这点分析有意思,所以特转过来。

在林帮主的定义中产品、时间、劳动三者的范畴不一致,林在后面论证中正是利用这种不一致偷换了概念,将生产时间偷换成劳动时间,将生产产品偷换成劳动产品,将生产力偷换成劳动力。当然这种偷换在马克思原文中也存在,这也是马克思反比得以成立的一个重要基础。首先,产品是劳动与土地的结果,并无真正的劳动产品,这决定林与马的反比没有成立的可能性,除非加一个“土地不变”的条件。但是,一旦加了“土地不变”这个条件,反比又不可能出现。产品明明是“劳动+土地”的结果,商品的价值是“土地的转移价值+劳动形成的价值”,在加法算式中何来反比?马克思的数学水平是不能恭维的,他所谓的反比在实质上是假设“劳动既是财富之父又是财富之母”的结果而己。林岗如果不明白这一点,自己去问农民:田与产量不变,气候一好一坏,那种情况下需要支出更大的劳动力?其次,产量只与且必须与生产时间相关,劳动时间是必须小于生产时间的,例如种植和畜牧中就有大量的生产时间里不需要劳动。只有生产时间才有正比和反比的陈述,劳动时间处于不等式下,何来正比和反比的陈述?但是林与马将生产时间偷换成劳动时间后,使有正比和反比的陈述了。用陈年佳酿说明林岗这种混乱再好不过。当然,林帮主制订的帮规己摆在那儿,林帮主主要在于向弟子演示如何不侵犯马克思的研究范式,所以将劳动生产率当成产品的原因虽然错了,偷换概念虽然错了,但不重要。只要弟子们坚持了马克思的研究范式,“人大马帮”保证你论文能发表,保证你拿文凭和晋教授后

哲学学得不好。没办法。这是个典型的形而上学的奇材,一点辩证法都不懂。

同仁当共勉,同创中国经济学!   

报纸
林汉扬 发表于 2007-3-28 16:48:00
什么是生产时间?什么是劳动时间?两者有何不同?
个人博客空间(欢迎交流):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0cf8210100x91f.html

地板
ccggqq 发表于 2007-3-28 23:36:00

比如你用电脑运算一个题目,你劳动2小时后电脑还得工作2小时,则劳动时间是2小时,生产时间是4小时。

关键是概念范畴的统一性的问题,商品与劳动的范畴是不一致的,因为仅仅有劳动是没有商品的。应该说,劳动——劳动时间——价值三者的范畴是统一的,而生产——生产时间——商品三者的范畴是统一的。这两组概念是不能随便混用的,比如“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是两小时”就说不通,因为仅有劳动创造不出商品。

7
ccggqq 发表于 2007-3-28 23:45:00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7-3-28 7:02:00的发言:

曹国奇的平庸之处在于将现象的东西、只是凭感觉而看到的东西当成是规律的内在的东西。因此他便制造了许多所谓规律。比如反比定律,它应该是指价值的“耗费”意义上的反比,而不是指价值的效用意义上的反比,不是指财富的物质量意义上的反比。如果是效用意义上,那么价值与生产率是成正比的。但几乎所有人都不懂得区分价值的这两个基本意义,所以也就不理解马克思所说的反比了。

如果所有的人都不懂你说的两种基本意义,那么你要么是超级天才,要么你就是胡思乱想。

8
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07-3-29 00:07:00

马克思的反比定律实际上是对的。推论出矛盾关健在潜意识选取了不同的参照价格体系。如:有2000种商品的价格体系与3000种的价格体系。

由于生产的发展现代社会的行业和分工种类越来越多,如果简单的拿一个经济体前后不同阶段的价格体系进行比例会推出错误的结论。实际上真接投入的人力和物力并没有增加,而是减少了。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9
sunandmoon2046 发表于 2007-3-29 00:55:00

简单说一下,谈马克思,就用马克思的术语。在马克思那里没有效用,只有使用价值。使用价值通常就是西经说的效用,当货币出现后,商品世界变现为使用价值的集合,马克思从来不认为劳动是商品的唯一源泉,当然有“土地”的贡献。而价值是与交换联系在一起,不同质商品交换的基础应是同质的东西:凝结在商品中一般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因而价值唯一源泉是抽象劳动。反比定律是在投入的劳动不变下,就是价值总量一定,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导致商品数目(使用价值)增加,单位商品的价值就降低。家电行业的发展已用实践证明其理论正确。

楼主对劳动二重性有研究否?

“要么说些更远的/更远的/远到天际/远到看不见你/那样/我就去找你/一定把你找到”

10
淡泊 发表于 2007-3-29 01:23:00
以下是引用sunandmoon2046在2007-3-29 0:55:00的发言:

简单说一下,谈马克思,就用马克思的术语。在马克思那里没有效用,只有使用价值。使用价值通常就是西经说的效用

胡扯,马克思的使用价值跟效用根本是两码事。

使用价值是指商品的自然属性,而效用指消费者对商品的主观感受。因此,使用价值是一种死价值,而效用价值则是反映人类真实感受的活价值。

就老马本身而言,他一生讨厌效用论和边际分析,并骂之为"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因此,马克思在论述使用价值时是非常谨慎的,绝对不愿意将使用价值跟效用价值等同起来,而是通过脱离现实的方式将两者对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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