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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哲学] 老子制度观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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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300万字拙作《道德经新论》2.00版新增的一节

25、制度观

制度的产生、发展:
制度的层次:
制度的类型、评价:
制度与价值观念、认知状态、生活实践:
制度的效用:
制度的制订:
1,制度的必要性和目的意图
2,制度的价值(对制度的看法)
3,慎重详审
4,简明浑朴
5,制度内质和制订根据

制度观制度指人们制订且遵行的行动准则,是人类文明的基本内容之一,体现在生活实践、交往相处的方方面面。小到家规、大到国制,从器物制造到社会治理,无不蕴涵有制度设定。五千文中老子涉及制度者有32章、38章以及22、25、28、58、59章等。虽然所论不多,但却很有特色。倘若结合相关章节和思想宗旨,即可明晓老子对制度的基本思想、主张,对今日的制度设计也富有启示意义。以下的制度,除非特别指明,均指社会领域或层面的制度。

“制度”一词在先秦文献中并不少见。《国语·周语下》:“钟声不可以知和,制度不可以出节”,《左传·襄公二十八年》:“为之制度”,《商君书·一言》:“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但三例中,制是制订,度才是幅度、规矩、标准等今日所说的制度之义。在《管子》和《易传》等文献中(《管子·法法》:“太上以制制度”,《周易》节卦彖辞:“节以制度”),“制度”即今日制度之义。
我国古代非常重视制度建设,这与我国古代的社会状态有关,如国家、地域、人口、交易、习俗等,统一的国家需要统一的制度规范(指基本层面的普适性的制度规范),否则必将混乱离解。先秦文献的《逸周书》、《周礼》、《仪礼》中的许多内容,就是十分详细的制度范本。


制度的产生、发展:38章表明了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上德社会是纯然天德社会,也是完全合乎大道的社会(天德契合大道),根本不需要制度。下德社会是道德觉醒、道德自觉的社会,也用不到制度。上仁社会是用道德教化约束的社会,没有形成制度。上义社会是用社会共识、公平正义约束的社会,实际上就是积淀下来的习惯、习俗和社会压力制约人们的行为,也没有形成制度。上礼社会则是用礼仪规范制约行为,“礼”就是制订的行为准则,就是制度。再往后就是我们补充的法律社会,这更是制度凸显的社会。法律以禁止制裁(即“不可”、“不能”)为主,而礼制则以遵循规范为主(即“可”、“应”)。
38章只是表明,制度是人类社会演变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但结合17、18章以及五千文相关章节,完全可以推定制度的真实起源。首先是生活实践和认知活动的增进,其次是社会规模或人口地域的扩张,再次是强智阶层的凸显和随之而来的国家(政治社会)的形成,这一条才是制度产生的直接和根本的缘故。因为,在强智阶层凸显和国家形成之前,人们完全可以根据习惯、风俗、道德进行社会调适。而强智阶层凸显和国家形成,必定意味着社会分层、社会分工、利益分歧、趋向各异,而制度就是或者说应该是对“分、异”进行调谐整合、规范约制(28章“大制不割”、4章和56章“解其纷、和其光”)。

制度并非固定不易,这是因为人类社会是变动演化的。人们的生活实践、交往相处、认知水平、思想观念、利益取向无不处于动态变易之中,因而制度也应随之调整,我们下文接着分析。


制度的层次:老子虽然没有直接论述制度的层次,但在一些章节、在整个思想体系中,层次观以及制度的层次是显而易见的。如28章的“大制”和“复归”、39章的“抱一为天下式”、25章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39章的“本、基”、14章的“道纪”等等。
最根本当然也是最普遍最恒常的制度,乃是根据大道天德【即老子的“道、德”,更简单说即“常、自然(自性机能、天然自发)”】的。如32章的“始制有名”、28章的“朴散则为器”和“大制不割”、51章的“遵道而贵德”。老子并未阐述这种制度的具体内容,只是提出了制订制度的原则、根据。可以从大道天德的具体性征推衍出制度的基本特质,诸如公正、平等、自由(限制最少)、宽容、利助、调谐等等,参见第五篇“社会和治理一章”。
根据大道天德制订的制度必然也是符合民心民情、民意民生的制度。即便是民主制度下(指老子的大众协商民主,详见第三篇第六章老子民主观一节)民众制订的这种根本制度,必然也是与大道天德符合的制度。简单点说,明道知常之士根据大道天德制订,与普通民众根据自身心意制订的根本制度,是不会有分别的(参见“老子民主观”一节),并且具有普适性、恒常性的特质,是“常”和“自然”的制度。
根本制度之外的制度,则是一些具体适用性的制度,这类制度是应该随着社会发展而调整的。
这就是说,在老子这里,根本性的同时也是普遍适用的制度,具有恒常不易(“知常、袭常”)、合乎天性(“辅万物之自然”)的特质。而具体性的同时也是有限适用的制度,可以随着社会演进和需要而调整,如老子所说的“动善时、事善能”。当然,调整不是频繁的,恰如老子所谓“治大国若烹小鲜”。


制度的类型、评价:上述的制度层次也意味着制度类型,不过,我们这里的制度类型是指三层社会境域中的类型。
人类早期的天德社会(我们称为自然天德社会)是没有制度也不需要制度的,可谓“无制而制”,人们受制于内在的自然德性(德之“自然”、天德自性),自然而然、自发自动。将来人类普遍明道知常之后的天德社会(我们称为自觉天德社会),原则上应该也不需要制度。不过,因为有分工协作,制度还是必要的,再者,倘若将器物制造规程也作为制度看待,那么制度是必然存在的。这时的制度不是为了约束和规范行为,而是能够更好地实现实践目标。


现实境域的制度,是统治阶层或权势阶层(即精英阶层)根据自身利害制订的,具有鲜明的阶层性、偏私性(马克思主义者所称的阶级性)。当然,在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历史阶段中,统治阶层制订制度时,还不同程度地考虑习惯习俗、信仰信念、道德伦理、民意民生、具体社会态势和具体适用领域的特点。但无论如何,制度有利于统治阶层的利益、喜好、见识、信念,这一点从老子对统治阶层的批判即可断定。


改良境域的制度,是根据大道天德对现实境域中制度的改善、变革。这种制度有两种形成方式,但殊途同归。其一,明道知常之君(圣人、体道者)根据大道天德、民意民生制订(“始制有名、大制不割、以百姓心为心”等)。其二,明道知常之君奉道守德、民众效仿,一方面形成非制度性的引导、规范,逐渐衍为习惯、风尚(这实际上与礼制产生之前的情形类似);另一方面后人根据圣人行为,定为制度、共同尊奉(54章的“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今日民主社会的制度,虽然也有许多不足缺陷、有的甚至是根本性的,但程度不同地剔除了统治阶层(政治、文化、经济、宗教等精英阶层)的特殊利益,可以认为是向着理想境域趋近,与老子的改良境域相通、相近。

三种制度其实也蕴涵着制度的评价原则、根据。通常的评价要么根据制度内涵(公正平等之类的价值观念),要么根据制度效用(社会效果、利弊分析),但在老子这里,却是合二为一的。这是因为,根据大道天德行为处事、治理国家(诸如平等、公正、宽容、利助、无私、不争、无为、辅自然、不妄作等等,详见第五篇“社会和治理”、第三篇第五章老子方法论等章节),必定会走向社会和谐有序、民生富足康乐之境(如57章所谓“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因此,根据大道天德制订的制度,不仅具有优良、正义内涵(大道天德就是终极的价值指归、根本的价值依准,详见本章老子价值观一节),也必定造就富足康乐、和谐温良的社会状态。正如我们在社会和治理一章所言,在老子这里,正当方式、恰当路径(即学者们鼓噪的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合体)必然导致有益结果、良好状态(即所谓结果正义)。对于制度来说,制度合理正当(制度正义),也必将造就和谐富足的社会(社会正义)。


因此,制度评价的根据就是大道天德,符合大道天德者就是最好的制度(可简称为“上制”),趋近或类通大道天德者就是良好制度(可简称为“良制”),违逆悖离大道天德者就是拙劣制度(可简称为“恶制”)。具体的评价准则就是公正、平等、自然、利助以及我们所称的“诸无(无为、无私之类)、诸不(不宰、不有之类)”,详见第五篇社会和治理一章。实际上从社会效果、民意民生等去评价,也是同样的结果。因为,如上所述,符合大道天德的制度与优良的社会状态、民生民意对应。另外,对于老子的改良境域,也无妨将评价方式分为两种向度,一是根据大道天德,一是根据社会效果,这是因为,在改良境域,制度内容无法完全做到符合大道天德的程度,因而需要从社会效果再予考量、评估甚至修正。但需要注意,大道天德是根本的依据,虽然不能完全契合,但绝不能悖离违逆,否则就会滑向现实境遇、衍为“恶制”。


制度与价值观念、认知状态、生活实践:任何国家或社会层面的制度都是在一定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指导下、背景中形成或制订的,也无不蕴涵着价值观念。在老子体系中,大道天德(亦即常、自然)具有终极的、根本的、完善的、恒常的、普遍的价值,根据大道天德制订的制度,也就具有同样的价值蕴涵。这就是前文将其称为“上制”的缘故。这种制度不仅内具公平、正当、平等、自由、无私、无偏等具体价值品质,也将导致社会和谐稳定,民生富足安康。而现实境域中的制度,因为是强智阶层根据自身利害、自身知见、自身意愿而制订,是在德性嬗变异化状态下(德性的嬗变异化详见本篇老子德性论、第四篇人生和处世等章节。简单讲即纯朴之德演变为虚伪智计、纵情贪婪、宰制占有、享受怠惰)的“有为、妄作”。合言之,现实境域的制度,是统治阶层根据自身阶层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利害考量而兴制。这样的制度就很难或很少具有公正、平等、自由、无私等具体价值品质,通常内具偏私、不公、宰制、邪曲等违逆大道天德的价值品格。按照老子的看法,这种制度本身就是不正当、非正义、有缺漏、有限度,不具有前述的恒常普遍、完善终极特质。故此,一方面必然必定导致社会对立离散、冲突动荡,另一方面必定反复调整,从而加速社会的混乱动荡。当然,今日民主社会中的制度,已经部分地趋向老子的大道天德,情形比历史中的现实境域要好一些。

制度必然与认知状态有直接关系,实际上价值观念也是在认知中形成的(价值观念基于德的“情欲名观”中的“情、欲”,但需要通过“名”识能力来归总和表达)。老子反复告诉人们要“知常、袭常、常自然、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只有在“知、明”的基础上、前提下,才谈得上“袭、守”、“始制有名”。人类历史上制度尤其是根本制度(诸如国家层面的体制、宪法等基本制度)之所以反复改动,也是因为人们尚未知常明真,所以摇摆不定、缺欠甚多。只在近代民主社会形成之后,情况渐有改善。一方面是因为近代科技、社会发展而使得认知水平提高,另一方面是因为民意民生凸显,而根据民意民生制订的制度,必然会趋向于大道天德(当然,整个人类社会依然处于不知常、不明真的状态,德性仍然处于嬗变异化状态,所以根本制度的某些内容还与大道天德违逆悖离)。

所谓生活实践是指分工协作、交往互动、劳动创造、社会治理等生活处世行为。上述的认知状态、价值观念等就是在生活实践中产生和发展演进的,人类的各种习俗、方式、观念、信仰等等,实际上也是在生活实践中萌发并流衍的。生活实践一方面为制度制订提供了现实根据,另一方面提供了检验标准,再一方面也是制度变革和发展的基础。当然,从老子来看,生活实践是现实境域中制度的制订、检验、变革的根据和基础,对于体道证德、知常明真,还远远不够(在器物文明领域要好得多)。也就是说,生活实践中产生的制度及其演进,无法达到天德社会那种理想境域,这是因为知常明真需要特殊的体认方式,即“虚极静笃”中的直观洞明(如果有人将“虚极静笃”也当成实践方式或实践结果,那就另当别论)。


制度的效用:效用指作用和效应。一般来说,制度的作用有禁止和遵循两种,是从两个方面对行为的规范。制度的效应可分为直接效果和连锁效应。直接效果或者简称效果,往往与制度制订时的预期、动机有密切关联,但未必是——往往也不是——通常以为的决定论那样的粗鄙看法(物质世界常见决定论,但在生命领域尤其是人生社会,决定论这种基于物理学的观念通常是不合适的,不可作为人生社会领域的观念。参见本篇第四章老子认知论。人生社会领域需要从系统论、复杂性研究)。所谓连锁效应,是指制度引起的横向联动、纵向影响,这往往是制度制订时无法预见预知的(大多数时候只能预见小范围、小时段的情形,且往往只能预知方向、趋势,而不是具体和准确的效应)。由于社会的复杂性(诸如多样性、关联性、互动性、能动性之类),制度对行为的规范引导必将引发相关行为以及心意、情志的变动和应对(制度并不能也无法规范每一行为,更不能规范人们自主的心灵活动)、进而波及到相关行为活动,这是横向联动。制度对行为的规范作用将会长期存在,并对后生之人具有一定的引导造就作用(“势成之”。需要注意,“势”不仅仅是制度),再加上横向联动产生的效应,将会对社会状态的变动、社会历史的演变产生导向、激发等效用。这方面五千文有大量直接的和相关相通的阐述,可说是老子思想的独特之处。
在老子这里,只要不是根据大道天德制订的制度,只要不是知常明真制订的制度,只要不合“常、自然”的制度,必将逐渐滋生负面效用(实际上在其应用之时就开始了),这是老子辩证法的体现之一。所以老子坚定地主张守道奉德、抱一归根、袭常不妄作、辅自然而不敢为,从而避免祸殃、遗患后世。

五千文中,老子对制度的效用有明确的表述,集中体现在56章的“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但主要是“挫其锐、解其纷”(从制度来说,“和其光、同其尘”主要涉及制度制订)。从制度方面分析,“挫其锐”就是禁止、防范,即禁断具有伤害性的行为(比如强力暴虐),“解其纷”就是调谐、化解,即调和冲突、化解纠纷。于是,社会步入和睦安康之境。正如大道调理宇宙万有,宇宙万有和谐有序、自然运演;正如天德调理生命机体,机体健康、活力常具。制度的社会效应就是和谐有序、民生康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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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马克思主义者 马克思主义 人类社会 社会治理 社会发展 老子

沙发
maoxiaopu1 发表于 2015-6-22 18:01:2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制度的制订:

1,制度的必要性和目的意图
为什么需要制度?没有制度可以吗?前已述及,在人类早期社会,不需要制度、也没有制度,要么根据天德自性、自发自动的生活相处,要么是根据积淀下来的道德、信仰、习俗、惯例生活相处(即所谓的非制度约束)。在老子设想的改良境域的“理想”状态(小国寡民),也不需要制度。但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国家产生了、社会分工了、地域扩大了、人口增多了、实践活动繁杂了、相处交往频繁了、思想认知分歧了、利害价值相异了、信仰信念不同了、矛盾冲突多发了,此时和此后若无共同遵循的制度,社会必将陷入纷争离乱状态。即便是老子,也认为制度必不可免,否则不会说“始制有名”了。
这不仅意味着制度是必要的,也隐涵着制度设定的目的意图,即前述的规范行为、调适冲突,使得社会和谐有序、稳定安康。

不仅在国家社会层面需要制度,在各种社会组织、集体行为中,也都需要共同奉守的制度。只是这时的制度具有各自的目的意图。经济组织中,制度设定以有效或效益为取向。通过制度,不仅使得组织协调、效率提高,更要使得收益增进。产品制造中,规程(也是制度的具体形态之一)设定旨在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器物制造领域的工序流程、操作控制,首先需要认知和依据事物的“常、自然”,其次则是通过分工协作,使得效率、质量提高)。竞技娱乐领域中,制度的设定则以观赏性为旨趣,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总之,现实社会中,制度是必要的、必须的,各类制度的制订,无非是期望达到预想的目的。但正如前文提到的,人生社会领域不存在物理决定论甚至线性正相关,具有复杂性、系统性、辩证性特质,更具体言之,是实践性、经验性的,制度未必达成确定的预期、目的(器物制造领域除外,该领域主要关涉物质世界),但可以导致方向性、趋势性的状态。

2,制度的价值(对制度的看法)前文的制度效用已经涉及到制度的价值,这里从老子的“无有观”再作说明。制度也是“有”,是以名言形式表达的“有”(即老子“始制有名”的“有名”)。老子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有”是凭借、限定、工具、条件、利助,而不是目的、指归,“无”才是用场、目的。“有”是为了“无”、利于“用”。从制度来说,“无”指制度之外的行为活动、存在事项。人凭借“有”而达到“无”,人借助“有”而实现“无”,人使用“有”而在“无”中活动。所以,制度对人类来说,不是目的指归,而是便利工具、凭借利助,是为了生活处世而设、是为了良好的生活状态而设。


“有”都是某种限制、限定,倘若“有”过多、过细、过密(老子的“察察”、“多”),那就必然挤占“无”、分割“无”,于是空间、向度必受更多的限止,假如全是“有”没有“无”,那么必然是僵滞不灵的死寂状态。但是,若无“有”而全是“无”,却又没有“利”这个功能了,从而也不方便“用”。这就是说,“有”必须存在,但应有所限定(“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否则就会僵滞死寂(“知止所以不殆”)。从今日的自由和限制来说,“无”对应于自由、“有”对应于限制,“有”是实现自由的凭借、利助,没有限制的纯粹自由是不存在的、不可能的(在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的历史和今日社会是不存在的,但在天德社会却是存在的,没有外在于人的人为限制,人们只是根据天德生存交往、自然活动,也就是受限于自身,自由就是依据本性规律、依据天德自性。参见本章老子自由观)。但是限制过多却也消弱了自由,从而生机活力降低、社会趋于僵滞(在老子这里,“无”中有生机活力;“无为而无不为”,统治者无为无事,则会达到“无不为”的社会效果。正如大道对万有没有限制,所以才会气象万千)。老子的这种思想对于那些制订繁苛的制度规条者(许多人以为制度越详密越好,但实际上不是这样),具有启示意义。


制度作为规范,虽然限制了某些行为,但却是实现各种行为实践的必要施设。从自由来说,制度限制某些自由,却是实现普遍自由、各类具体自由的基础、前提和保证。


3,慎重详审正是因为制度对社会具有普遍长期的规范引导、具有深远多方的作用影响,因此,制订制度时必须慎重谨慎、必须深思熟虑。如老子15章所说:“豫焉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64章“慎终如始”、67章“不敢为天下先”等等,都是告诫人们在行为处事时应谨慎深思。
如前所述,制度本来是为了确定意图而制订的行为规范,但一则制度形成后具有各种连锁效应、甚至产生负面影响,并往往不能清晰的预见;制度的过细过密还会限制活力和自由,因此必须慎重。制度具有实践性、经验性特质,不是思辨推理、一厢情愿的形而上学玄思妙想,因而必须以生活实践、现实状态为考量依据,并在运作中予以修正调适。
慎重详审是指现实境域中的制度制订(即统治精英们制订政策制度)。在老子的改良境域虽然也应慎重详审,但主要指一些具体领域、具体制度,根本制度只须依据大道天德即可。在老子的民主思想下,根本制度则可由民众协商制订。

我国历史上和现实中,都是统治阶层和知识精英联手制订制度。早前的知识精英大都具有深切的生活经验、人生阅历,而当下的知识精英却是书斋的产物、理论的成品,所以有些制度、政策实则是想象玄思,是根据意图的人为创设。至于统治阶层,因为拥有权势,更多的是根据自身兴趣意志、私利私情而随意妄作、率意妄为。制度发布和运行后,调适是比较困难的,因此需要在制度制订之初(“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慎终如始”、“不敢为天下先”等等)就应多方考究实践经验、民意民情,广泛普遍的研讨分析。实际上民主社会中,民众广泛参与才是唯一可取的方式、路向。

4,简明浑朴制度制订是为了达到某种意图预想,不是为了制度本身(“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因而能够达到或趋近预想即可,恰如老子所说“善,有果而已”。能够达到或趋近预想的制度可以繁简不同,老子主张以最简单最明快的方式,这就是制度的简单明晰、质朴无华。制度也不是越繁琐越细密越好,所以老子说:“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当然,今日的制度设计大都如此,但在当时的礼制,却是相当繁琐细密的。制度的简单质朴也便于理解、执行、操作,不至于产生混乱困扰和阻滞碍难(制订的隐晦模糊,倒是便利于投机者甚至制度设计者,比如西方的金融交易)。


所谓浑朴是指制度的关联性、贯通性,这里有两方面意指。首先是制度本身。如逻辑一致,不能自相矛盾;如衔接得当、不可离乱,这已是众所熟知,毋庸多言。其次是制度不可造成社会分离对立、离散混乱。这是从制度的社会效用而言的,是老子制度观的特色之一。今日民主制度下,一般较少发生此类情形,但在历史上,等级制度、特权制度就是造就社会分离对立的渊薮。老子主张“不尚贤”、“玄同”,也是因为会造成分立离散、产生不良的社会效应。

5,制度内质和制订根据所谓制度内质是指制度中蕴涵的价值旨趣、认知状态、行为方式等,诸如公正平等、合情合理、道德伦理、信念信仰、风俗习惯、知识水平等等,其中的价值观念是最主要的,是社会基本制度的核心所在。制度内质这个词汇并无多少意义,但可以分析各种制度中的文明状态、辨识人文演变的轨迹。

老子说“始制有名”,意思就是根据大道天德制订制度,大道天德是制订的依准,由于“德”通于“道”并且“德”不易表述清楚(详见本篇老子德性论一章对“道、德”关系的分析),所以简单说就是大道。
本来,制度的制订必应根据“德”,必应根据现实需要、民情民意。但一则因为“德、道”相通,二则依据大道制订的制度必然符合民情民意,三则根据大道制订的制度必会导向社会和睦、民生康乐,因而大道就是制订根据,并且是终极的根本的依据。
除了根据大道制订之外,老子还有一种公众协商制订的方式,这主要体现在49章的“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56章的“和其光”。两种制订方式得出的结果基本一致,或者说在基本内容方面一致无别(见本章老子民主观一节的分析)。

根据大道制订
这种制订方式下,大道实际上是制订的原则,而不是具体的制度内容。这原则就是老子反复阐明的大道性理,比较重要的有:“公、正、同、容、无为、无私、朴、和、利、信、实”,这些可统归于“自然”(详见本篇老子方法论一章的概括和说明)。根据这些原则制订的制度,就蕴涵着大道性理、具有大道特质。老子说“朴散则为器”,从制度制订来说,就是将大道原理应用于具体内容。“”是公平、大概也有公开之意(公开性从老子思想可以直接推定,如“无私、不自是、不自见、和其光、以百姓心为心”等等),“”是正当、合宜,“”是平等、等同,“”是宽容、包容,“无为”是根据自性规律(“常”和“自然”)而为、不要率凭己意己愿己见而有意事为,“无私”是去除私利私情(包括统治阶层的利益情志),“”是质朴简明、连贯不离,“”是协调一致、不冲突、不悖离,“”是有利于社会、民生,“”是诚信不欺逛,“”是实在不虚华。

民众协商制订
老子时代人口不多且相对集中,比较便于大众协商。今日如果采用民众协商议定,应该在方式上有所变通,如区域制订到国家集中的方式等等,具体见老子民主观一节。无论怎样,大众的广泛参与、深入评审才是正确的有益的路向(毛泽东的大民主与此相通)。而各种形式的精英制订方式必然具有不同的缺欠(包括今日的民主社会中的精英制订,当然,民主社会的精英制订比早前等级社会的精英制订要好一些),除非制订的内容经由广泛深入的评审。

事实上,如果精英们有了超越升华(即我们在老子精英观一节提到的新式精英,类似于老子所说的圣人、明道者),知常明真且放弃了私利私欲、私见私情,而是以百姓心为心,那也完全可以由精英制订。这时无论是以大道作为原则,还是以民意民情作为根据,甚至以精英个人或团体作为根据(此时必然会采用老子的由己推人方式,即54章的“以身观身”。由于人类具有共同的“德、身、行、境”,所以个体就基本表征着全体。需要注意,这时的精英并不是人们通常以为的毫无生活阅历、处世经验的权贵、高知),结果并无二致。

民众协商制订的制度,必定具有上述的“公、正、同、容、无为、无私、朴、和、利、信、实”等特质。比如没有人愿意被歧视、被轻蔑、被宰制、被欺骗,没有人愿意被不公平对待、没有人喜欢搞歪门邪道,这就可以推出公、正、同、信等等(有辩者会说,人人都愿意处于人上、歧视、轻蔑、欺骗、宰制他人,如此等等,于是就可以制订不公正、不平等制度,但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制度会让哪些人、哪类人处于人上、具有宰制、欺骗他人的权能呢?处于人下者不就成为被歧视、被宰制状态吗?他们必定会反对,于是仍会得出公、正、同、信的制度特质。天德社会崩解之后,虽然人们的德性普遍的有所嬗变异化,但在基本的情志、见识方面还是没有差疏的)。

在老子这里,由于根本制度是依据大道天德的,或者是民众协商制订的,所以具有恒常不易、普遍普适的特质,故而看不到制度的调适变革。不过,在具体的制度方面,应可调整修订(但也不能朝令夕改,如老子所说的“治大国若烹小鲜”。实际上制度的频繁调整,要么是制订之初缺乏慎重详审,其内容不合情理、难于执行、效应恶劣,要么就是各类精英在谋求私利)。实际上具体制度都有具体适用性、限度性,不可能如根本制度那样恒常普适,其调适是必然发生之事(比如前述的计划生育和鼓励生育)。

历史上的各种制度都是统治精英们制订的,所以等级分明、特权突出,具有鲜明的利益偏私。近代以来的民主社会,逐渐消除了等级特权,并从制度上禁止了强势团体或阶层对社会的操控和危害(诸如三权分立、反垄断法。虽然如此,却无法防范和禁止整个精英集团的操控和危害)。可制度仍是精英阶层制订,权力仍是精英阶层掌控。所以,虽然基本制度或根本制度差强人意,但在具体制度和暂时政策上,依然向着精英阶层、有利于精英人群。当代社会,由于信息传播的发达普及,精英们已经熟练掌握了舆论的制造和导向、民心的愚弄和欺骗,从而可以从制度和政策方面,制订出有利于自身阶层或特定利益的内容。即便定期选举、权力分割、监督问责等制度历历在目,但无法消除精英们在共同利益方面的同盟默契。消弱社会公众、弱势民众的利益,并一起瓜分这种获利,是他们的一致意愿(天德社会崩溃之后,图谋私利是常态)。只有当精英阶层自身滋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时,这时民众和制度、舆论和民意才会被分别利用和鼓动,成为各方角力的工具。

有些人坚持某种制度决定论,以为制度决定了社会状态。这其实是表浅的学者之见,是没有历史洞察力和现实生活感的无知和荒唐。在这种见解下,各种社会问题都需要从制度方面解决,必定使得制度越来越细密繁琐,并可能导致制度本身的冲突不调。他们忘了,制订制度、执行制度的都是人,而在精英优势且以自身利益为指归的社会中,精英们甚至从制订之时就开始居心叵测了(许多古怪滑稽的制度和政策实际上就是精英们在作祟。早前的精英暴虐无道,但因其强势却可以霸道无畏,现今的精英则阴险狡狯,往往用智计和公众利益而遮掩求私的面目),遑论执行过程的偏失。他们也忘了,制度制订的基础、根据(如前述的价值观念、认知状态、生活实践等等)和运行的环境。所以,人的心行(从老子来说是德性状态)才是最终的“决定”因素,其中最关键、更重要的是精英阶层的心行。这当然不是说制度不重要,而是说制度不是“决定”性的,至少不是“决定”的唯一因素(假如制度决定论者的制度仅限于某一具体制度,倒是存在决定论。比如计划生育和鼓励生育的制度以及相应的制裁和奖励配套制度,那么,正常情况下,人口的增减倒是制度决定论的)。


有人会说,制订合情合理、公平正当、顺乎民情、有利民生的制度,且其中具有防禁精英集团或阶层的内容,并在广泛的民众监督问责下(监督问责也作为制度内容)切实执行。倘若真能如此,那必定是良好的制度且能导致良好社会状态(不是决定,制度只规范各种行为活动中的某些行为,并且无法规范心欲、情志,如品德、善良、友好、容让等。简单说,制度只规范行为,却不能约束心灵)。但这说法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大众参与和大众强势,否则没有现实意义。实际上历朝历代都有各种制度,但不久就被不同的精英集团以各种理由突破甚至修改,到最后就是纲纪松弛、成为虚设。韩非说“圣人治吏不治民”,可谓得老子之精髓。在当代,“圣人”应该改为社会公众,“吏”应当改为精英集团或权势阶层。民主社会不是防禁多数的暴政,而是防禁少数(精英)的操控。

从老子来看,制度是必要的,但是首先和首要的则是精英阶层自觉自敛。精英们如何才会自觉自敛呢?老子认为是知常明真,即洞明生命真谛(生命的反复生灭、“情、德”的永恒长存,相依相伴、协作共处等等)、明晓宇宙真相。当然,我们不知道精英们(实际上包括所有人)在知常明真之后能否自觉自敛,但假如能够的话,那么社会必定渐趋和谐康乐。从今日现实来看,大众力量的凸显提升,应该是有效制约精英势力的途径。民众推举(不是西方的竞选表演,见本章老子民主观)官员、民众协商议定、民众监督问责、民众广泛参与,如此等等。这应该比老子的精英自觉自敛更具有现实性、也更有保障性。

拙作《道德经新论》(副标题:揭开宇宙和生命的玄秘),全书计分九篇,共300万字,历经20年,已于日前完成。兹发布于网络,供有兴趣者参研、指正。参见本人博客,内有下载链接、内容简介、阅读建议、章节目录等拙作无意出版、仅作网上交流。http://blog.sina.com.cn/u/3178680977 ;      http://mkongjian.blog.163.com/; http://user.qzone.qq.com/1171724360/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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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萌 发表于 2015-7-24 10:50:4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将拜读你的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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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xiaopu1 发表于 2015-7-25 13:35:4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爱萌 发表于 2015-7-24 10:50
我将拜读你的大作
谢谢垂注。

如果真有兴趣和时间,不妨依照鄙人写的阅读建议。博客和第二版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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