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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劳动价值论可重生再造(43)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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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可重生再造(43)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失误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劳动;表现;商品价值

3、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才是正确的说法

在本(41)、(42)讨论的几点中,都提到了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的说法可以克服“劳动创造价值”说法的缺陷与局限性。本文进一步说明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的科学性。

从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的观点来看,商品经济社会中人类的活劳动还有下面另外三种去向:

人类的活劳动的第二种去向是成为暂时还没有发挥作用、尚未得到社会评价的社会性剩余劳动。它暂时冻结在其劳动成果上成为社会性潜劳动,这在人类的创造性科学劳动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流行观点所忽视的或被低估了的暂时没有表现为商品价值的,以社会性潜劳动状态冻结着的创造性的科技成果中所荷载的社会性剩余劳动就是这种去向的劳动,它暂时处于没有发挥作用的被“抛荒”状态。从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的观点出发,再结合社会性潜劳动概念,就能够解释除了活劳动以外的其它生产要素在商品价值表现中的作用,即科技成果中所荷载的以社会性潜劳动状态冻结的巨量的创造性科学劳动在生产过程中的复活与活劳动可以一起成为商品新价值的源泉;

人类的活劳动的第三种去向是在商品交换中成为暂时无法实现的劳动,并暂时不表现为商品价值。诸如生产中所排放的“三废”以及超过社会需要的多余的产品等所包含的劳动。这些劳动在当时被认为是对社会无用因而暂时不表现为商品价值。但对社会来说,有用与无用劳动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转化。随着科技的发展,原先的“三废”获得利用变废为宝,则其所包含的劳动又成为有用劳动,就又可以表现为商品价值了。这可以看作是劳动的第一种去向的极端情况,即原来劳动表现的商品价值为零甚至为负值,后来在新的条件下表现为增值了;

人类的活劳动的第四种去向是成为被扬弃的劳动,这是多耗费的劳动,是无用无效的劳动。流行的劳动价值论是不讨论所耗费的劳动中存在着无用无效劳动这种情况的(因为它只讨论已实现为商品中的劳动)。他们所说的劳动,只是局限于指有用的有效社会劳动,这种研究方法是不完善的。

人们对“劳动创造价值”说法还常常提出的责难是:为什么在创造使用价值的众多生产要素中只有劳动这单一要素才能创造价值,劳动以外的其他要素为什么不能创造价值?流行观点的回答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因为他们陷入了把商品价值看成是脱离市场交换的单方面生产领域中的劳动创造的“物”的泥沼中。如果我们不说“劳动创造价值”,而是说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并且是用市场交换过程中所确定的全社会统一的有效社会劳动作为表现或衡量商品价值尺度,则上述的问题就变为:为什么在创造使用价值的众多生产要素中只使用劳动这单一要素就可以用来表现或衡量商品价值,劳动以外的其他要素则不必用于表现或衡量商品价值?后续的文章将会详谈从“终极”的观点来看,资本、土地等等其他因素的作用都可以归结为用人类劳动的作用来表现,在“终极”的意义上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实质上都可归结为劳动的交换了,就不必再用其他因素表现或衡量商品价值了[这一点可参阅郑怡然:论劳动创造价值[J]。江汉论坛,2008,(12)。33—38。后续文章会讨论]。“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说法能解释“劳动创造价值”说法不能解释的许多经济现实,是重生再造劳动价值论的有宽阔前景的一种思路,更重要的是它将有助于各派商品价值理论的和谐统一。

流行的劳动价值论为什么常常被人误解为“活劳动耗费价值论”,并且不能解释许多经济现实?这是因为人们一直都是在狭义地使用“劳动”以及“创造”等词而引起的。特别是在缺失将来时态劳动及社会性潜劳动概念的情况下,人们就会只注视活劳动的个体性与体力性,忽视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各种时态的劳动本身所具有的社会性与智力性,将“劳动”简单化为体力型“活劳动”,进而强烈排斥“非活劳动”(非人)因素对商品价值表现的作用与贡献,这使得对劳动价值论的旷日持久的争论无法获得共识。如果用三种时态的劳动以及“具有等效劳动量”的自然资源都可以表现为商品价值的观点来看待以往的争论,则争论的实质就变成是关于“活劳动”的地位与作用的争论。其实,已有的各派商品价值理论以及对劳动价值论的大部分诘难或“发展”,都并非要否定人的活劳动在商品价值表现中的作用与贡献,而是还要肯定或否定劳动过程中的“非活劳动”(非人)要素,也就是死劳动与社会性潜劳动以及“具体等效劳动量”的自然资源要素等等诸要素对商品价值表现的作用与贡献。以往只是因为人们缺失将来时态劳动以及社会性潜劳动概念,同时囿于“创造”一词的束缚,所以怎么也说不清“非人”的生产要素如何竟能进行只有“人”才能从事的“创造”活动?如果从三种劳动时态都可以重新表现为(而不是囿于原已“创造”出)商品价值的观点出发,局面就会明显改观:

首先,科技成果本身荷载着巨量的社会性潜劳动,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自然包含这些“非活劳动”要素中所荷载的社会性潜劳动的重要作用与贡献;

其次,在“终极”的意义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非劳动”生产要素。生产中的人力、物力、资本、资源等等在“终极”的意义上都可直接的或间接的(即具有等效的)与“劳动”要素挂钩,可以用劳动来统一表现它们所起的作用与贡献;

第三,已有的各种商品价值理论的区别,实质上都可以看成只是主张只有劳动中的活劳动要素与主张三种时态的劳动要素以及“具有等效劳动量”的自然资源都可以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区别,已有的各种流派的商品价值理论都因此只成为重生再造的劳动价值论的一个分支,各流派的商品价值理论也由此就有了共同的汇合点或共同的基础。

当然,要确立“非活劳动”生产要素在商品价值表现中的作用与贡献,并不是简单地引入将来时态劳动以及社会性潜劳动概念、对商品价值进行正本清源并端正劳动与商品价值的关系这三方面的破旧立新即可完成的,而是要面对历史上已形成的诸多观念与术语等等的分歧,逐一加以辨析,故任重而道远,特别欢迎知音者参与。后续文章将继续讨论上述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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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重生再造 劳动价值 价值论 劳动创造价值 马克思 劳动价值论 劳动 表现 商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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