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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其它] 科斯定理的寓言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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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成本问题》内容梗概
        
    《社会成本问题》是一篇不易阅读又必须认真读一读的论文。为了让读者用最少的精力和最快的速度最准确地把握该文的内容,这里以一个《故事新编》的形式将该文的内容归纳如下:
     妲己摘了比干的心,要带回宫里当美容食品烧汤吃,比干赶忙告到法院,要求妲己返还心脏并赔偿损失。法官请来了英国的皮古( Pigou,有人译为庇古)和美国的科斯这两位著名经济学家作为陪审员一起讨论如何判决的问题。
    法官说:“妲己摘了比干的心,这个问题究竟应该如何处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这必须由我们根据公理和传统以及判例进行判决。现在,请你们二位充分发表意见。”
    皮古说:“这个问题很好办,让妲己归还心脏并赔偿损失,如果她不愿赔偿就强行征税,并把她赶出王宫,叫她回老家。”
    科斯说:“且慢!这样解决并不合适,这是一个有待分析的问题。”
    (这就是《社会成本问题》第一节《有待分析的问题》的内容。)
    法官接着问:“据你之见,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呢?”
    科斯答曰:“妲己摘了比干的心固然是对比干的侵害,但是,如果不让妲己吃比干的心,也会使妲己遭受损害,使妲己营养不良。所以,问题具有相互性,处理这个问题要全面权衡利害关系。”
   (这就是《社会成本问题》第二节《问题的相互性》的内容。)
    法官又问:“到底怎样权衡利害呢?到底要不要判决妲己返还心脏并赔偿损失呢?”
    科斯答曰:“要想权衡好利害关系,必须先考虑交易成本,即比干和妲己谈判的成本。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我们随便怎么判决都没有关系,都可以使产值、利润最大化,损害最小化,资源配置最优化。”
     法官大喜,曰:“愿闻其详。”
    科斯侃侃道来:“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我们判决妲己‘负有损害赔偿责任’和判决妲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经济结果都一样。”
    “如果判决妲己败诉,妲己就会主动找比干谈判,愿意付给比干一百万美元,请求比干到心脏市场另外购买一个心脏而不要讨回原来的心脏。这时,买一个心脏只要花费五十万美元,所以,比干肯定会觉得很合算,肯定会同意妲己的要求。而妲己吃了比干的心脏以后会变得更漂亮,舞蹈更优美,歌唱更动听,纣王会更加喜欢她并肯定会赏给她两百万美元的奖金。花了一百万美元而赚回两百万美元,所以对妲己来说也很合算。”
    “如果判决妲己胜诉又会怎么样呢?”科斯继续发言:“如果妲己胜诉,比干就会主动找妲己谈判,愿意付给妲己三百万美元,请求她将心脏还给自己。这时,妲己想到:‘我吃了他的心脏至多赚二百万美元,而不吃他的心脏却可以赚三百万美元,嗯,还是把心脏还给他合算’。所以妲己肯定会将心脏还给比干。比干虽然花了三百万美元,但属于破财消灾,只要保住了有七个孔的心脏,就能继续为纣王效劳,就能继续干大事,一年赚回五百万美元不成问题。所以对于比干来说,花三百万美元也很合算。”
    科斯总结说:“两种不同的判决却能导致同一个结果:双方都盈利,双方都满意,产值、利润最大化,资源配置(心脏的使用)最优化。”
    (这就是《社会成本问题》第三节《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和第四节《对损害不负责任的定价制度》的内容。)
    为了使法官相信自己的结论,科斯又举例说:“蛇要吞吃青蛙是对青蛙的损害,但是,如果不让蛇吞吃青蛙也会对蛇的利益造成损害。在蛇与青蛙的官司中,蛇如果胜诉,青蛙就会主动找蛇谈判,表示:‘现在,你有吞吃我的权利。但是,只要你蛇大人放弃吞吃我的权利,只要你蛇大人不要我青蛙的性命,我情愿赠送两只好大好大的大老鼠给你充饥’。蛇考虑到两只大老鼠的营养量远远大于一只青蛙的营养量,肯定愿意答应青蛙的要求并就此与青蛙达成协议。”
    “在青蛙与蛇的官司中,蛇如果败诉的话,蛇就会主动找青蛙谈判,表示:‘ 青蛙兄弟,现在你已经有了不被我吞吃的权利。但是,只要你愿意放弃这个权利,只要你愿意让我一口吞到肚里去,我愿意将我的蛇洞让出来,做你们青蛙的繁殖基地’。青蛙考虑到‘牺牲我一个,繁荣千万代’的豪迈与光荣,肯定愿意答应蛇的要求并和蛇签订协议。”
    “所以,不管法院怎么判决,他们都会通过谈判实现产值、利润最大化,资源配置最优化。”
    (这就是《社会成本问题》第五节《问题的重新说明》的内容。)
    法官冷静地说:“既然如此,就按皮古的意见判决不行吗?既能维护公道,又能使产值、利润最大化,政治、经济双丰收,有什么不好呢?”
    科斯坚定地说:“不行、不行,刚才说的‘两种判决,结果一样’的道理,离不开这样一个前提,那就是交易成本为零。实际上交易成本不可能为零,有时会很高很高,高得使妲己和比干无法谈判,甚至使交易彻底泡汤。”
    (这就是《社会成本问题》第六节《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考察》的内容。)
    法官皱起了眉头:“这样说来,究竟应该怎样判决此案才好呢?”
    科斯说:“你要是判妲己败诉,以后就没有人敢摘别人的心脏了,此后市场上也就买不到心脏了,我们大家也就都没有人心可吃了。更重要的是,国王、大臣和百姓就再也看不到优美舞蹈、听不到动人的歌声了。假如你判比干败诉,那么人们就会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终日,大家都躲藏起来,甚至逃亡到别的国家去。我们不仅没有人心可吃,没有歌舞可以欣赏,而且连人都看不到了。”
    法官说:“这样看来,还是判妲己败诉比较地好一些,对吧?”
    科斯说:“那也不行,万一纣王发起脾气来,我们大家都没有好果子吃!”
    (这就是《社会成本问题》第七节《权利的法律界定及有关经济问题》的内容。)
    这时,皮古再次提出建议:“那就让妲己交点税,别的就算了。”
    科斯摇摇头,继续说:“你这种单方面的征税方法是不对的。要纳税也得让比干一起纳税,建立一种双重征税的制度。因为,妲己摘心给比干造成了损害,比干不让妲己摘心也给妲己造成了损害。”
    法官接着问:“那么,税率应该怎样确定呢?”
    科斯说:“我无法想象如何得到这样的税收制度所需要的数据。就我的目的而言,表明皮古的征税方法不一定带来最佳状况就足够了。”
    (这就是《社会成本问题》第八节《皮古在〈福利经济学〉中的研究》和第九节《皮古的传统》的内容。)
    在讨论结束时,科斯再次强调说:“研究妲己与比干一类的经济争端问题的方法要改变,要考虑总的效果——社会成本和社会利润。”
    (这就是《社会成本问题》第十节,也是最后一节,《方法的改变》的内容。)
        
    “故事”讲完了,读者千万不要以为笔者是开玩笑。笔者敢拿人格担保,“故事”中的争议和科斯《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提到的所有争议,在性质上和过程上是完全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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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斯定理 社会成本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 利润最大化 pigou 经济学家 陪审员 美国 英国 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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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vagabond 发表于 2005-8-13 10:0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你把任何理论极端化都会得到笑话。最后的结局一定是你是最大的笑话。你为什么不能学习一下其中的思路:社会的发展靠的是平衡不同(但不极端对立)的利益,这才是英美得以称雄世界的根本原因,而且,这才是英美人权保障制度在全球领先的根本原因。
4:12 I know both how to be abased, and I know how to abound: every where and in all things I am instructed both to be full and to be hungry, both to abound and to suffer need. [Philippi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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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hupichi 发表于 2005-8-13 10:3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你倒解释一下什么是“不极端对立”?定州事件不极端吧?难以计数的类似矿难不极端吧?孙志刚林昭张志新小思怡不极端吧?

动动脑子!你的笑话已经不少了!

我背不出电脑键盘的排列图,但这并不影响我的打字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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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vagabond 发表于 2005-8-13 11:0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就以你举的例子来讨论吧。如果你是法官该怎么判?我等着看你的胡氏定理。

定州事件说明什么?恰恰说明中国没有利益均衡的文明和制度。你倒是动动脑子问问自己为什么只有这个地方出现这种情况?全国拆迁的地方多了。比那里动迁更不合理的地方多了。也不见得有这样的极端情形吧?别听着风就是雨的。你实地探查过了?你是个临近毕业的学生,学习不是让你从马克思批评到科斯,更不是让你只听自己想听的东西!

关于矿难的讨论已经进行过了,我们都感到痛心,但不知道你纠缠不休的目的何在。你用你的定理来解决这个问题嘛。不允许开矿?无论通过行政手段关闭还是通过提高从业的门槛?那失业的矿工由你养活吗?废话谁不会说?你别拿旁观者的虚假道德感来掩饰你对社会的仇恨和你的变态心理了。

孙志刚怎么死的?被一个有你那样的心态的农民子弟打死的。刚成年的凶手为什么那么歹毒?因为他的心中没有对社会的些许感激。他的心中只有愤恨。最后社会怎么对待他的?他被枪毙了。他的罪行该死吗?只有你这样的人在内心深处有成王败寇的想法。小思怡怎么死的?那个工人新村里充满了你认为剥削了农民的下岗工人。你为什么不同情也很贫穷的他们呢?林昭和张志新敢于独立思考,为自己的思想而牺牲,你学到了什么?她们是牺牲了,但那个时代该过去了,她们就死在像你一样不能容忍异己的人的手上!你还年轻。不要把仇恨当补药吃。

我欢迎你指出我的笑话。我愿意虚心向你学习。但没有一次讨论我能看到你耐心进行下去的。如果说我不值得你花心思教育,那么我们该没有那么多的交战了吧,可你时不时地打一枪。这是正确的人生态度吗?你始终不敢承认你缺乏感恩心理,你的日子已经比许多工人和农民子弟好多了,因此你只会模糊地陈述自己的社会责任。你肯定你这辈子不会发财或当官吗?你达不到自己的心理价位就是社会不公吗?我也不富裕。可以说我看着母亲因缺乏足够的钱而丧命的。但我与你争辩不是为了“战胜”你。我这么做恰恰是出于一种社会责任感。你能理解吗?我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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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hupichi 发表于 2005-8-13 14:0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不用什么氏定理,我说过你讲话近乎偏执。

民事纠纷中传统习惯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恰恰是传统这一社会学重要概念被现代经济学所忽略。比干之心为比干所有,这是传统观念固有的不言而喻的公理前提,没有这样的前提社会就会处于完全混乱的状态。如果自己身上所长之物都不为自己所有和支配的话,那么妲己的心脏或头颅其他任何人也可以取来为己用。推而广之,尊重对方的尊严和所有权是社会稳定的前提,要达成这个共识并不容易,人类处于蛮荒时代就没有这样的共识。战俘不给予起码的人的待遇,奴隶的一切东西都为奴隶主所有,君主对臣子享有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导致构成社会的人的生命极大破坏,更何谈通过交易和合作满足各自需要?

古典经济学将个人主义作为分析方法并非出于偶然,而是因为人的大脑乃是形成意识的唯一器官,并且人类经过千万的进化所成的个人所具有的大脑差别微乎其微,这是个人主义以平等为起点的根本要求。试想如果脑与脑之间差别鸿巨,那么对于那种超人式的人种我们是完全无法理解的,超人对一般人的思想也无法把握。这种情况就类似于人们观察蚁群或蜂巢。如果采用行为主义的方式将它们的行动理解为某种规律,就如行星运动风吹水流般完全抛弃其主观性、目的性来考察。这种方法甚至对蚂蚁搬食物的行为都无法作出预测。它不能预测蚂蚁到底会把食物搬到哪里,会怎样处理食物等等基本问题。恰恰是我们理解了蚂蚁如我们自己一样有饥饿的感觉,有行动的目的性,才能断定下一步蚂蚁搬物的目的地为蚁穴并将食物分而食之。在这里,我们看到了经济学的价值判断,而不像现在大部分经济学者那样盲目的寻找经济行为的所谓规律。个人主义本身就内含了“平等”,这是经济学家的分析起点,抛弃了这个起点也就抛弃了经济学生存的基石,只能依靠数学来维持其权威。

现在我们可以谈谈现实问题了。定州事件为什么只在定州这个地方出现?我简直为你感到悲哀了。在一个言论不自由的地方你希望你能看到多少定州事件?类似的官商勾结的强制拆迁行为少吗?我身边一个朋友在政府下属的房地产公司(名义上脱勾实际为官办公司)做事,就亲口告诉我他们经常晚上两三点出动强行拆扒“钉子户”的房屋,将熟睡中的住户强行拖出自己的家园,这些事你看得到么?还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从昨天起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今后所有因拆迁纠纷导致的诉讼法院一概不再受理,法院不管了!再给你一个链接,让你瞧瞧定州到底发生了什么!http://bbs.yannan.cn/viewthread.php?tid=65236&fpage=1&filter

上面有记者现场拍摄的照片和采访记录,醒醒吧,自负的vagabond!

说到孙志刚事件,你脑子里简直一团糨糊。孙志刚是被类似孙志刚那样的农民子弟打死的?你根本就是在颠倒黑白!孙志刚是因为广东强行推行暂住证制度,警察在街头抓住了没带证的孙志刚关进收容所,除非孙志刚交钱否则就要遣送回乡。由于孙的固执,遭到管理人员毒打致死,这都是官方有定论的,事后不仅处理了当事人而且畏于民意废除了原收容遣送办法。明摆着是警方管制下属不严,收容遣送办法成为官僚的敛财工具,没想到事隔两年就有人要翻案了。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说什么“你怎么不同情剥削了农民下岗工人”,你根本就是在栽赃!而且毫无社会经验,简直是个书呆子。我主张取消暂住证制度就是只同情农民不关注下岗工人?为所有人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从而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是不关怀工人?建国以来,计划经济下的农村受价格剪刀差所困收入增长长期低于城镇,粮价放开后才使农民收入有一段时期高增长,但随着需求饱和和农村税费的加重,导致大量农民返贫,种粮不如打工,逼迫他们背井离乡异地谋生。相对他们而言工人境遇稍稍好一些,但这根本和只重农民不重工人靠不上边,而你是有意无意要制造这种假象!而且,你根本不理解人们在为自己眼前利益而可能置公义道德不顾的事实,偏激的以为为谁争权益就要在任合场合支持谁的行为,而不论他的行为是不是符合公认的规则和正义。这充份表明你的书呆子气。在农民遭城市人歧视和官僚盘剥这事上我支持农民,在拆迁问题上我支持受害的城镇住户,在孙志刚事件上我支持那些不该被施以暴刑的外地人,这根本不涉及到具体个人到底是什么身份,从事什么职业。在个人主义分析范式下,他们都是平等的社会的一员,都有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的权利不能危害到其他人的尊严和权利。

我真怀疑你根本没仔细读过林昭和张志新,这两个反极权反暴政的自由主义战士岂止仅仅停留在你所谓能独立思考的阶段?简直是幼稚。这里有个链接《寻找林昭的灵魂》下载地址:http://221.136.76.253/download.rar,好好看过再指责别人把仇恨当补药吧!真替林昭同情你。

最后,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庸俗,什么“达不到自己的心理价位就是社会不公”,这种想法只有你习惯于这样的思维方式才能想得出来。我也决不是什么要占据所谓道德高点来打击你,捍卫社会的公正,保护弱势群体是一个成年公民应有基本道德和做人起码的良知。这种道德良知绝不是与经济效率的对立,而是民富国强、经济繁荣的前提。你理解吗,自以为是的vagabond?我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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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vagabond 发表于 2005-8-13 14:5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说过你讲话近乎偏执。

那你可以通过批驳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这一点嘛,用你的话说,你也可以蒙骗其他学友嘛;帽子乱飞,说明什么?

在一个帖子里你表扬过的某版主表示鄙视你转帖的故事里的主人公,你就认为他的作文水平不怎么样,你的反应是他缺乏欣赏佳作的能力。我也看不出那篇文章好在哪里。接着不止一位学友指出那是则假新闻。不知道是你还是那位版主该吸取点什么。别人认为我“客观”,你认为我社会学也没学好倒也罢了,你居然霸道到指责他缺乏智力而受“蒙骗”。

你的头两段文字看似有理,不知道与你批判的科斯定理有什么关系,更不知道与我们的争辩有多大的关系。你积累了不少砖头,可是没有水泥,你的砖头还是砖头。是不是因此你就可以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辩论,自以为有知识,把问题复杂化的结果其实只是浪费你和其他人的时间与精力。

在个人主义分析范式下,他们都是平等的社会的一员,都有自己的尊严和权利

“他们”包不包括勤劳致富的富人?你支持这个,支持那个,仅限于言论?那谁不会?你为什么不回答你准备怎么保护矿工呢?按你的办法只能导致他们失业。那样只会使既得利益阶层感到良心安宁。穷人呢?卖血的机会没了,提脑袋下矿的机会没了,得到的是“个人主义分析范式”的声援?那可以当人民币用吗?

比我小、对我几乎毫无了解的人指责我“毫无社会经验,简直是个书呆子”,令人怀疑你是不是疯了?

谈到定州事件,是的,中国的拆迁工作里黑幕重重,不过,黑到那种程度的并不多。估计你根本没经历过动迁,你要经历过,你就知道你几乎没机会组织群众。你再去查查资料吧。至于孙志刚,你的叙事真令人怀疑你走火入魔了,谁在“颠倒黑白”?查一下谁被枪毙了?我代劳一下吧:

乔燕琴(又名乔艳清),男,1982年3月10日出生,户籍地山西省离石市吴城镇陈家塔村,汉族,文化程度初中,原系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

白痴都能看出他不是公务员,不过是个打工者,极可能是农民子弟!

第二被告呢?

李海婴,又名李海英,男,1977年4月7日生于湖南省双牌县,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双牌县塘底乡麻滩村委会103号

裁定书见http://www.gdcourts.gov.cn/umpire_book_detail.jsp?id=22

没想到事隔两年就有人要翻案了。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按你的立场,如果你不是无知到了无耻的地步,你应该跳出来为他们翻案才是!

你推崇的林昭和张志新决不会犯你这样的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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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dayu323 发表于 2005-8-13 16:0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m05]
初来乍到,大家多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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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hupichi 发表于 2005-8-13 16:1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你倒会搅贴,我转的那个贴子只不过表明了我与nie版对作文水平的判断不同,文无定法,我们属于很正常的观点分歧,后来不是同样有斑竹认为作文有意识流的味道吗?你倒拿这个来说事,羞也不羞?

看不看得懂是你自己的事,我只是说明经济学分析方法的基础罢了。我说过,对你能否理解表示怀疑。

保护矿工的事难道我说少了吗?真是奇怪居然还问得出“你为什么不回答你准备怎么保护矿工呢?”前面无数个贴子都表明这样的观点,要保护弱势群体利,维护他们的尊严,社会才能达致稳定和繁荣。在此目标下有一套相应的保障措施,但你呢?借论坛禁忌一而再的迫问,明知在中国言论环境下有些东西不可能说得太过直白,你却装傻作愣,一伺对方言语稍有犯忌便抬出保护论坛安全的牌子。你不觉得这太过份了么?

说你幼稚你还不服气,搬出什么打人者来自农村的证据,简直可笑之极。照这样说来,我们所有人都可能来自农村,谁敢说自己十八辈祖宗没有一个种过田?我在上面贴子早说过,我从来不是按出身职业来选择对象,为了短期利益人们也很可能抛弃公义道德,难道你没看见么?再说,这些人是以什么身份抓捕孙志刚的?为什么不交钱不能走人,交过钱没证仍然可放人?没有上头的默许和纵容,那些披着治安制服的农民子弟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收容所里毒打孙志刚致死?死后还会千方百计出具患病证明?这点简单的社会常识都没有,不是书呆子是什么?

若不是看着你总是一副前辈先人的样子教训这个教训那个,我真还懒得说这些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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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gabond 发表于 2005-8-13 17:0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先回答你前两段。好像你认为费老还值得你尊敬吧?他的立论就是用实证的方法考察现实,理解现实,而不构想一个模式来解释或要求现实。你的最大问题就是预设一套范式,取你喜欢的砖头修修补补,全然不顾现实为何如此以及如何用渐变的方法改造的考量。

至于保护论坛?好。要不要我给你个电子邮箱以便你把你的妙论发来?我可以断定你不可能有任何行之有效的办法。如果你真有好办法,我可以托我在国外的朋友建个网站发表出来,这可以救多少人呀。匿名就可以保证你我的安全了。那也与本论坛无关了。

顺便说一下,拜托你不要把我描述为引蛇出洞的特工,要抓你这样的小鱼小虾还不至于需要政府花那么大的力气。

我们的意见分歧不至于引发你心底里最黑暗的东西出笼吧?

关于那个案子,唉,到底是谁缺少现实生活中的知识呀。请你注意,抓捕孙志刚是合法的,不抓是不合法的。你因此搞错了一点,抓捕他的人并没有罪,有罪的是打死他的人和对拘留所管理不善的警官。在合法逮捕的情况下,即便没有警察的授意,依然可能发生在押人员打死在押人员的情形,因此,如果乔燕琴是警官也不能判处他死刑(那他犯的不过是渎职罪而已)。交钱放人是不合法的,不过,那只会造成更多的人受到伤害(而不是你预想的结果)。死后出假证明是枝节问题,因为有关机关要掩饰,但主要问题在于法本身有问题。你看看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序言里是怎么说的吧。我们搞社会科学的要追究的可不是具体个人或机关的问题,再过300年,你还是会看到违法情况的,那不稀奇,自有健全的法制会依法处理。因此,在这个案子里,有违法的机关和个人不足为奇,相比掩饰罪证来说,让罪不致死的人来承担法律本身的问题和社会与政府应承担的责任才是中国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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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gabond 发表于 2005-8-13 17:4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再多说几句。尽管你的言辞中充满了火药味,不负责任地谩骂和进行人身攻击,但你能认识到不能预设道德高地来进行思考和辩论的确是个进步。我们确实应该有良知,有社会责任感,同情弱者。但这一基本立场不能简化为遇弱则同情。那是把自己等同于天使的疯狂想法。

现实世界中我们必须权衡公平与效率。我们需要向穷人提供的只能是发展机遇的相对平等,最重要的是相对的社会保障,所谓救急不救穷。所谓相对平等,就是科斯定理指出的多方利益的相对平衡,不在于其结果的平等。一个人的道德固然与其经济条件不无关系,不过,两者之间没有等号。我举过类似的例子了:住着价值百万的房子,依然有人把垃圾扔下楼。

当年老毛搞人民公社,他的理论听上去是不错的,最后导致死亡三千万人的结局迫使他在七千人大会上检讨并从此不再直接插手经济事务。为什么?一个原因就是人民(农民)不像他想像的那么感激,那么有觉悟,人性和小农意识决定了他们宁可把种子吃了大家饿死也不会牺牲自己顾及集体的明天。国有企业不行了,当然因素很多,不过工人阶级中有多少人是怎么对待他们的工作的?尽管我爱国,尽可能抵制日货,不过我早晚要把存款移出四大国有银行。因此,你机械地滥用你的同情,只能换取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最先和最终倒霉的还是你所同情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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