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JDW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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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科学定义 [推广有奖]

201
YJDWII 发表于 2016-6-21 14:12:42
langbo5011 发表于 2015-12-26 08:11
经济学是一门历史的科学,价值的定义必须受到历史的限制。楼主的定义没有考虑价值的历史限制,因此很不 ...
我的定义就是说:价值是劳动(的效用),是劳动效用的量化。
劳动本身没有价值是看似有理的胡说。你有名字吗?你本身有名字吗?你本身没有名字能等同于你没有名字?名可名,非常名。

202
YJDWII 发表于 2016-6-21 15:55:17
yangfw 发表于 2015-12-26 11:18
你分析的很好,价值是多义的和外延非常广的概念,如你所说是“一个涵盖多种情况的归纳概念。”就像物质概 ...
这是不懂科学不懂量的表现。
除此之外,像使用(价值)、效用(价值)以及劳动都是从来没有今后也不可能被量化的。
按你这观点有什么能被量化呢?力可以被量化吗?空间可以被量化吗?亮度可以被量化吗?
量是按照 设定的标准对量化对象进行分割计数的结果。计量标准与计量对象必须是同质的。

203
YJDWII 发表于 2016-6-21 16:02:02
yangfw 发表于 2015-12-26 11:18
你分析的很好,价值是多义的和外延非常广的概念,如你所说是“一个涵盖多种情况的归纳概念。”就像物质概 ...
具体的价值概念在经济学的表现形式就是它是商品或财富的交换比值的量化形式,即货币量值。

给一辆汽车10000元货币的量值 、1000000000元货币的量值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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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DWII 发表于 2016-6-28 17:54:31
[马克思这样做是正确的;在谈论价值决定时,指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别,指出复杂劳动是多倍的简单劳动,已经足够了。马克思指出,每个商品生产者、每个人、每一种职能的劳动,在一定自然时间内付出的劳动量是各不相同的,有简单和复杂、低级和高级、比重小和比重大的区别,因此,劳动量只能以简单劳动为基本单位,于是,生产商品的复杂劳动便归结为多倍的简单劳动。这是理论认识,理论是一种抽象,不是数学计算的结果。价值是不能计算的,而是由反复的社会过程决定的;价值也是不需要计算的,只要明白这个“多倍”的关系就足够了。更何况,不同的生产者,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时间,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以及劳动复杂和简单的程度,作为劳动量,是各不相同的,会有千千万万个比例,是根本无法计算的。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关系,就像包含不同含金量的不同货币的关系一样,重要的是它们都包含一定的社会必要劳动量,而不在于每个场合的比例如何。这个比例是由实际的“等价交换”决定的。既然马克思在理论上已经说明了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关系,那么政治经济学的任务也就完成了。只有不懂得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人,只有不懂得马克思的分析方法的人,只有学究式的庸人,才去“解决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之间的换算比例”;只有力图否定劳动价值论和诋毁马克思的人,才煞有介事地拿“换算比例”说事。] 
陈文通评注:《如何破除高校马克思经济学教学中的三大障碍》注:黑字为黄佶原文,红色部分是陈文通批注。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667997&page=1&from^^uid=3698065
第一,劳动价值论是正确的/成立的,但马克思不是劳动价值论;
第二,价值是可计量,所谓的可计量就是存在能够计量的方法,如果是没有方法来计量才可以说是无法计算的,而准确性程度则是另一回事。在牛顿之前,瞬时速度也是被认为不可计算的。
第三,社会必要劳动量或劳动量虽然也用时间量来表示,但这个时间量不是自然的时间量,而是包含了效率的两个自然时间量的比值。
劳动价值论只不过是谬误从真理那里偷来的原本属于真理的一件衣服。

205
YJDWII 发表于 2016-6-29 18:54:57
社会价值与私人价值,社会价值就是交换价值或销售价值,私人价值就是成本价值;交换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销售价格,成本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成本价格。社会价值与私人价值之差就是价值增值,销售价格与成本价格之差就是利润。价值增值就是剩余价值(本义上的剩余价值,非马克思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利润。价值增值是有正有负的,正为增值,负为贬值;对应的利润也是有正有负的,正为盈利,负为亏损。

206
YJDWII 发表于 2016-7-1 19:12:58
劳动价值论是效用价值论的特殊形式,这说明劳动价值论是成立的、正确的,但并不是唯一正确的,如同砝码重量论、尺子长度论是物质(体)重量论、长度论的特殊形式一样,并非只有砝码才能衡量重量、只有尺子才能衡量长度。价值可以统一由劳动来计量,也可以由大米来计量、由布匹来计量,如同重量可以由秤砣计量、由其它任一物体来计量一样。计量尺度标准的选择并不具有唯一性,计量对象中的任一物体都具有充当尺度标准的特性,所不同的只是适用性和合理性。

207
yangfw 发表于 2016-7-7 21:54:44
YJDWII 发表于 2016-6-21 16:02
具体的价值概念在经济学的表现形式就是它是商品或财富的交换比值的量化形式,即货币量值。

给一辆汽车 ...
依据是什么? 交换双方的数量比值。具体到你的一辆车10000元和1000000000元的例子,就是依据货币与车交换的数量比值,我没钱,出10000也嫌多,你土豪,出1000000000不嫌多。

208
YJDWII 发表于 2016-7-8 18:09:04
依据就是劳动量,也就是价值量或价值量的货币表现。

209
YJDWII 发表于 2016-7-10 12:53:24
洛克认为,谁对无主物施加了劳动,进而使其增加了效用,谁就是这个物的合法占有者。物因人施加劳动而成为人的所有物,因此,任何形态的所有权,实质是劳动所有权。
休谟对洛克嗤之以鼻,认为,无主物变成有主物的规则,不是看谁把劳动加于该物,而是看谁先占有该物。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洛克规则与休谟规则的不同:一个是施加劳动规则,一个是先占先得规则。
二者并不矛盾,只是各有侧重。洛克讲的是必要性,休谟讲的是充分性。完整来讲,应该是:谁对无主物有效施加了劳动,进而使其增加了效用,谁就是这个物的合法占有者。
先占者,是其有效地施加了劳动,其他追逐者虽然付出了劳动,但因没有有效施加,因而是无效劳动。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684507&page=3&from^^uid=3698065

210
YJDWII 发表于 2016-7-29 16:42:51
任何形态的所有权,实质是劳动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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