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马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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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央行松绑民间借贷是高风险的金融政策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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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bush111 发表于 2009-2-23 09:45:00
楼主有些想当然了,没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过担心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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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江知识分子 发表于 2009-2-23 10:03:00
要向风险投资学习管理和机制
更多房地产资料: http://tel.pinggu.org/bbs/b90i416200p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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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g2000 发表于 2009-2-23 10:26: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9-2-22 17:47:00的发言:

楼主的论述似乎在假设:

楼主比“民间(可能的债权人)”更懂得有关风险的信息。

LZ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啊

他比债权人更关心债权人的钱能不能收回啊

自由并不能使人强大,但是,它使强大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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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g2000 发表于 2009-2-23 10:29:00
以下是引用马列光在2009-2-23 0:28: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plyuxue在2009-2-22 20:38: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马列光在2009-2-22 13:50:00的发言:

      但是,借助经济理论和其他间经济现象,我们能够做出民间借贷不宜鼓励的发展的结论.

我不知道楼主借助的是什么经济理论,反正我就知道那些民间放贷者都是理性的经济主体,他们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既然如此,相对国有的银行,他们对放贷的风险和收益的权衡显然更加谨慎。

     您问什么经济理论?我依据货币资金流动的不可逆理论,借出去的钱不可能通过等量收回。这是基本经济规律,与民间放贷者的理性无关。不管民间放贷者怎样权衡风险和收益,大多数放贷最终难逃血本无归的命运。

以下是引用马列光在2009-2-23 0:28: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plyuxue在2009-2-22 20:38: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马列光在2009-2-22 13:50:00的发言:

      但是,借助经济理论和其他间经济现象,我们能够做出民间借贷不宜鼓励的发展的结论.

我不知道楼主借助的是什么经济理论,反正我就知道那些民间放贷者都是理性的经济主体,他们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既然如此,相对国有的银行,他们对放贷的风险和收益的权衡显然更加谨慎。

     您问什么经济理论?我依据货币资金流动的不可逆理论,借出去的钱不可能通过等量收回。这是基本经济规律,与民间放贷者的理性无关。不管民间放贷者怎样权衡风险和收益,大多数放贷最终难逃血本无归的命运。

以下是引用马列光在2009-2-23 0:28: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plyuxue在2009-2-22 20:38: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马列光在2009-2-22 13:50:00的发言:

      但是,借助经济理论和其他间经济现象,我们能够做出民间借贷不宜鼓励的发展的结论.

我不知道楼主借助的是什么经济理论,反正我就知道那些民间放贷者都是理性的经济主体,他们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既然如此,相对国有的银行,他们对放贷的风险和收益的权衡显然更加谨慎。

     您问什么经济理论?我依据货币资金流动的不可逆理论,借出去的钱不可能通过等量收回。这是基本经济规律,与民间放贷者的理性无关。不管民间放贷者怎样权衡风险和收益,大多数放贷最终难逃血本无归的命运。

如果借出去的钱不可能等量收回(我这里的理解是少于借出的而不是多于借出的等量),那全天下的银行简直就是在做善事啊,而且还做了好几百年。

自由并不能使人强大,但是,它使强大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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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keicy 发表于 2009-2-23 13:08:00

国家应该打击社会高利贷,现在高利贷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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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风的家 发表于 2009-2-23 14:00:00

中小企业投向贷款,难!实际上很少有商业银行会切实、大量投向中小企业,经营业绩、股东回报、贷款安全,各项考核指标都不允许!请不要简单从社会意义、经济学理论方面来解释。所以民间借贷,好多是借助黑、暴等手段来维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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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列光 发表于 2009-2-23 14:52:00
以下是引用马列光在2009-2-23 0:28: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plyuxue在2009-2-22 20:38: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马列光在2009-2-22 13:50:00的发言:

      但是,借助经济理论和其他间经济现象,我们能够做出民间借贷不宜鼓励的发展的结论.

我不知道楼主借助的是什么经济理论,反正我就知道那些民间放贷者都是理性的经济主体,他们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既然如此,相对国有的银行,他们对放贷的风险和收益的权衡显然更加谨慎。

     您问什么经济理论?我依据货币资金流动的不可逆理论,借出去的钱不可能通过等量收回。这是基本经济规律,与民间放贷者的理性无关。不管民间放贷者怎样权衡风险和收益,大多数放贷最终难逃血本无归的命运。

如果借出去的钱不可能等量收回(我这里的理解是少于借出的而不是多于借出的等量),那全天下的银行简直就是在做善事啊,而且还做了好几百年。

     银行只能通过发放新贷款来收回旧贷款,而且银行大部分贷款都不能收回,虽然这个观点违背人们的直觉,但是想想收入储蓄存款是怎样来的,就会明白这个道理。银行能够生存发展,是因为银行创造和吸收派生存款。

     民间信贷,只贷不存,贷出去的钱收不回来,注定了都是一群羊

浅浅的一问,引来深深思考。 唐突妄语仍金玉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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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2-23 15:09:00
以下是引用马列光在2009-2-23 14:52:00的发言:银行只能通过发放新贷款来收回旧贷款,而且银行大部分贷款都不能收回
民间信贷,只贷不存,贷出去的钱收不回来

如果主楼的问题最后归到这个上,主楼的问题已经没有讨论的必要了。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只是给“货币乘数”设定了一个上限,而不是说实际的货币乘数与这个准备金率有什么必然的数学关系。

楼主的理论基础可以归为一句话:银行的存在以坏账的存在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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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ton1986 发表于 2009-2-23 15:18:00

让他和曹国奇 慢慢掐吧~~~~~~~~~~~~~~~~~~`

我不是斑竹.有问题不要找我.
此猫已死,有事烧纸。
论坛空间不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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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2-23 15:20:00

能充当货币的信用,未必只是中央银行(代表国家)的信用。

货币当局的货币政策,无非在调控全社会中能充当货币的信用的多少。

任意两人之间的信用,能否充当货币?这全看该国货币当局的政策。然而,无论货币当局如何规定政策(或者说,无论他们之间的信用能否法定地充当货币),两人之间的信用还是信用——欠债须还,这是“信用”的起码道理(这就是起码的“常识”)。

不是:一种信用充当了货币,就可以“鸡犬升天”了,就可以违背信用的基本原则。恰恰相反,违背了信用的基本原则(换句话说,这种“信用”无信可言),就根本地失去了充当货币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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