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协议,协议中的内容就属法定事实,提供劳动力和支付工资就是法定事实的内容,所以生产开工前的支付是法定支付。法定支付与履约时空的实际支付当然有差别,但法定事实丝毫不影响买卖关系的成立,也因此足以满足本文观点的需要。否则,法定支付与实际支付一致,又何来两个时空的概念?你到现在还搞不清本人所言的“派生”,“从属”指什么,在乱嚷嚷什么?
第二时空与本文观点无关,被奥姆剃刀卡嚓了,何来本人去“认为”什么?那不是你为了证明你所谓的一穿到底在干的么?至于第二时空里,供货付款存在时间先后,这时间一前一后的时间分别跟两个不同行为的空间是不是又一并构成了两个时空?这也是同时告诉你上述“派生”,“从属”是什么意思。
说商品使用的目标对象,比如布料商品,目标对象是服装,你扯劳动力干什么?你脑乱了?
既然你连马氏的“凝结”说法都一概不知,理解不了,怎么证明你读过和读懂了资本论?你现在是根据道听途说的东西在拍马屁啊?
你第五点的问题,参本人111和113楼,答复已很明确。
关于劳动力怎么与工人人身分离,你想学习当然是件好事,不过以你这等品行,估计学了也没用,因为你的立场决定了你的那种“学术”。再说,你还没有满足本人115楼对你提出的要求,公开承认自己是个经盲,对经济学问题纯粹在瞎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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