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戚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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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集体所有或公有,是个——美丽的谎言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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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ongfei180 发表于 2009-7-8 22:02:03
戚华建 发表于 2009-7-8 08:53
吴先生,贪污罪的侵吞的主要对象是——公共财物,您要注意是“...财物”。“财物”是有“处置权”的,而“处置权”在逻辑上不能为集团所有或公有。比如,一辆公车,为2人所有,现在2人分开了,这辆公车怎么处置呢,这就是“处置权”的分配问题。如果一人要卖,另一人不卖,这种分歧在逻辑上是——无解的。

“制度”不等同“逻辑”,一辆新车,在时间T1谁都想先开新车,“制度”是不可能安排10个人都可以开上新车的;但在“逻辑”中,如果没有集体或公有的概念,那么,就不存在10个人都有权利同时开新车的问题。

“集体所有”或“公有”的内涵指的是所有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如果所有人的“权利”不平等,那是股份制。您把“权利平等”的要求代入上述10个人,您能在“制度”上能让10个人在一辆车上同时都可以开上新车吗?您在“逻辑”上陷入——矛盾——了吧。

——您学的逻辑知识可能是变质了。
"一辆公车,为2人所有,现在2人分开了,这辆公车怎么处置呢,这就是“处置权”的分配问题。如果一人要卖,另一人不卖,这种分歧在逻辑上是——无解的。"

请问戚同学,夫妻二人可不可以拥有同一张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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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ong 发表于 2009-7-8 23:24:00
首先,你是文不对题。我从你的混乱的论述中没看到你所说的集体所有或公有为什么是谎言(顺便说一下,你好像连集体所有和公有的区别也没搞清楚,不然不会这样写)。
其次,你说“别人不需要你的东西,你就得不到别人的东西”,但不知道你如何解释自由市场里欺骗和敲诈,希望以中关村电脑城为例做一说明。
第三,你把掠夺、杀戮等同于革命或分配,那么请回答一下西方殖民者贩卖黑奴、杀戮印第安人是不是一种革命的分配行为。
最后,你说你为了研究人为什么会有自私,曾花了很多时间去看生理学,还嘲笑马克思有没有看过生理学呢?而且宣称你说的可都是——公理和科学——事实呀。就说了两句半话就全是公理、科学和事实,我开始怀疑你的真实年龄了,要么就是你的心智和年龄不符。因此我很怀疑你的所谓神经生理学事实是不是事实,就权把它暂时作为事实吧。那就又出现一个问题,离自己近的信息引起的兴奋大怎么就能说明人自私呢?这和公与私有什么关系?而且照你的道理不断的宣传学习雷锋反倒是非常正确的,这样外界大量宣称大公无私的信息输入你的大脑,你不是很快就兴奋起来转变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人脱离了一切低级趣味的人吗?我真是要恭喜你和你的科学啊!如果真如此,我倒觉得公有比私有还是要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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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华建 发表于 2009-7-8 23:29:26
回复70楼吴先生:

我没有否定侵吞“公共财物”的不是贪污犯。但“贪污犯定罪”跟“证明财物在逻辑上可以公有”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公共财物”是可以作假的,我曾经有过举例,政府的小汽车是“公共财物”,但我在事实上从来没有摸过。显然,“公共财物”对我来讲是假的。——可以作假的书面文字不能用来作为——逻辑证明。

我在上面曾有个例子,1辆车,有2个人A与B公有(处置权平等);现在,一人A要卖车,另一人B不卖车,问,您在逻辑上,您认为这辆车是卖掉还是不卖掉?

——就是说,如果现在这辆没有卖掉,那么A就失去处置权(因为A要卖车);如果现在这辆车卖掉了,那么B就失去处置权(因为B不卖车)。

——显然,这个时候,这辆车不管——卖与不卖——在逻辑上,A与B的对这辆车的处置权都不平等。——您怎样解决这个逻辑矛盾呢?

——在实际中,除了对处置权的交换(协商或买卖)、或掠夺甚至杀戮,人类还有其他办法解决这个矛盾吗

(我上述举的例子,纯粹是逻辑学上和哲学上的学术问题,如果是为了狡辩,我难道还有时间在跟您啰嗦那么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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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stmoon 发表于 2009-7-9 08:18:45
争论的好像不是一个内容。
支持楼主。有时候看书需要睁开眼看看世界。
~~~~~~~~~~~~~~存在即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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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c188 发表于 2009-7-9 08:34:04
就此事进行白热化辩论的结果将走向两个极端:赞成或反对。如同在台湾选举中的“爱台”、“卖台”。事实证明除此之外,还有其他选项。

76
凤凰再涅槃 发表于 2009-7-9 09: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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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g30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7-9 14:11:05
戚华建 发表于 2009-7-7 21:01

===========

回复49楼,我问你2个低水平问题:

1、在民间,社会上什么东西是不能(或无法)交换买卖而——必须要掠夺杀戮——来获取的?

2、你现在玩的电脑是哪里来的?是不是你自己生产的,还是从电脑商店里没有付钱就拿回家的?

(你能回答这两个简单问题吗)
楼主没有回答问题,尤其是关于人和动物的神经的问题。
而且关于所有制的问题,你那个同义反复你还没有说清呢?也即是说要交换,你还要先要生产呢?不然你拿什么东西来交换呢?但是看楼主在这里提的问题,又好象自己需要什么东西非得要自己生产才行。真是不可理喻。
关于你提的第一个问题,不知所云。因为首先社会上的东西的产生的问题楼主还没有弄清楚呢?在这里,归要结底,掠夺和杀戮得来的东西也首先要生产出来才行。撇开这个前提,你就是有这强的本强也掠夺不到一点东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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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华建 发表于 2009-7-9 19:12:23
回复77楼,你们这种纯粹的废话,还要人家回答!

——我问你们,除了阳光,空气和雨水,人类今天吃用的东西,哪一样不是生产的,难道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再问你们,没有土地(场地、工厂)、机器设备、原材料...用手指头能生产吗?土地(场地、工厂)、机器设备、原材料......是从哪里来的呢,要不要先投资,要不要先用钱去买?土地(场地、工厂)、机器设备、原材料...在逻辑上,是不是先于——生产——存在?

你们为什么连自己在讲废话都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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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xiankai 发表于 2009-7-11 22:42:09
谢谢楼主分享这么好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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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g30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7-12 20:01:20
78# 戚华建


你没有看到你的回答已经和你开始的论述相反了,因为我又发现了你连钱是怎么产生的也不知道呢,还要先用钱去买?再说你的逻辑实在是有问题。
如果没有生产,怎么会有机器设备、原材料呢?你用手会生产出来
吗?即使象你所说先用钱买,但是再笨的脑袋也想得出,先用钱买的东西实际上是先于钱存在的,也就是先生产出来。

其实,戚先生大可不必这样恼怒,如果非要先投资(这本身就是一个历史的话题,投资是资本的投资,而资本的产生还是后来的事,正如钱的产生也是后来的事一样),那么反过来说,先有生产再有投资也一样成立。投资先于生产,生产先于投资,这是一个循环论证呢?不知你聪明的脑袋看出来了没有。

再说,我实在不关心你上面的糊涂话是了,只是想让你回答一下关于人和动物的神经的问题,你总是避而不答,不知何意。我可不想象你一样把自己和动物并排列在一起,而且做为一个社会上的人,我可不想在你的诱导下,情绪一激动就要做傻事,所以我不想象你一样让大脑的神经组织服从大的兴奋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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