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phixiagxz 发表于 2009-7-12 15:11 
本人一直不理解为什么马克思要说工资是劳动力价值,而不是别的什么?哪位马经达人能够为我解惑?
学生在此恭候正解。
《资本与改革》第二章 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几段话:
我们知道,劳动力只是作为活的个体的能力而存在,因此,劳动力的生产就是这个个体本身的再生产。活的个体要维持自己,就必须消费一定量的生活资料。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劳动力只有在劳动中才能发挥出来,而劳动所耗费的一定量的体力和脑力必须重新得到补偿。因此,生活资料应当足以使劳动者个体能够在正常生活状况下维持自己。
我们都知道,劳动力的所有者迟早会衰老死亡的,G—W—G′这一运动即货币不断转化为资本则要求劳动力不断出现在市场上。这样,劳动力的所有者就必须依靠生儿育女以保证市场上劳动力的供应不致减少。因退休、生病、伤残、死亡而退出市场的劳动力,需要有同样或更多的新劳动力来补充。因此,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还要包括工人子女的生活资料,只有这样,工人才能永远繁衍下去。
此外,要使工人自己和子女获得一定的劳动技能和知识,还需要有一定的教育或培训,而这就得花费或多或少的货币。劳动力的教育费用随着教育的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因此,这种教育费用包括在生产劳动力所耗费的价值总和中。和马克思所处的时代不同,现在这种教育费用在生产劳动力所耗费的价值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
。。。 由此可见,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因此,它也随着生产这些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改变而改变。
一部分生活资料,如食品、水、电等等,每天都有新的消耗,因而每天都必须购买或支付,另一些生活资料,如电脑、手机、住房等等,可以使用较长的时期,因而只是经过较长的时期才需要购买,如此等等。但不管这些支出的总和在一年当中怎样分配,都必须由每天的平均收入来担负。假定平均每天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包含4小时一般人类劳动,那么,每天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就是半个工作日。这半个工作日的劳动量,就构成劳动力的日价值。假定半天的一般人类劳动又表现为40元人民币,那么这40元就是劳动力日价值的价格。
劳动力价值的最低限度,是劳动力的所有者维持身体所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和其他任何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在它进入流通以前就已确定,因为在劳动力的生产上已经耗费了一定量的一般人类劳动,但它的使用价值只是在以后的劳动中才实现。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一切国家里,给劳动力支付报酬,是在它按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发挥作用以后,例如在每月的月底。
最后,提点建议,问问题之前先看看《资本论》或者我写的《资本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