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分析法是运用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世界的根本方法。包括:矛盾即对立统一,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主次矛盾及其辩证关系,矛盾主次方面及其辩证关系,矛盾是联系的根本内容,矛盾是变化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内部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部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等等。
矛盾分析法最具有争议的部分是:矛盾双方如何划分,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关系是固有的实体性关系还是仅仅抽象解析出来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矛盾关系的分析,有许多是从事物固有的实体性关系的角度进行的(如磁铁的N极与S极的关系),也有许多是从人的认识角度分析出来的(如大与小的关系);在各种学校教科书中出现的矛盾分析案例,也是二者混杂,而且后者的数量、比例有不断增多的趋势。
从实体分析角度看,矛盾统一体内不仅仅有两个部分、两个(种)要素、两个(种)面向、两个环节,而是往往存在着多个部分、多种要素、多个(种)面向、多个环节。因此,把“多”归并为“二”是在认识中进行抽象、概括和辩证综合的结果,在某些时候甚至是生拉硬拽和牵强附会的。
也就是说,在复杂事物中,不仅仅有多个矛盾,而且是有多种矛盾。如果非得将其理解为只有一个矛盾或者一种矛盾,一个矛盾或一种矛盾主导一切、包打天下,那是错误的和荒谬的。不同的矛盾会有不同的矛盾双方,每一个矛盾方面代表着不同的属性、不同的展现面向、不同的动变趋向。矛盾分析法就是对事物的实体内容、实体关系、实体过程所固有的不同属性、不同面向、不同趋向的对立统一关系进行哲学分析的方法。大致说来,包括如下的几种情形:
1、对整体中各部分的功能、作用的对立统一关系进行分析。例如,毛泽东曾把“人手”的拇指归为一方、把“其他四指”归为另一方,而分析其在“握”、“抓”、“捏”、“提”、“拉”等活动中的对立统一关系。
2、对整体中各部分的状态、动变趋向的对立统一关系进行分析。例如,分析动与静、攻与守、生命体中的同化和异化、人的上嘴唇与下嘴唇的对立统一关系。
3、对整体中各部分的地位、力量的对立统一关系进行分析。例如,分析领导与被领导、强大方面与弱小方面的对立统一关系。
4、对整体中各部分的内容、构成的对立统一关系进行分析。例如,分析水分子中的氢与氧、身体中的消化系统和呼吸系统、身体中的健康部分与疾患部分的对立统一关系。
5、对整体中各部分的类型、属性的对立统一关系进行分析。例如,分析水瓶与瓶中水、鱼与水、盐类化合物中的正离子和负离子、大与小、上与下、长与短、内与外的对立统一关系。
6、对各部分对整体的性质的影响的对立统一关系进行分析。例如,分析药物中的“药性”与“毒性”、人性中的光明面与阴暗面、事物的利弊、工作的得失的对立统一关系。
7、对各部分对事物持存、动变、发展的影响的对立统一关系进行分析。例如,分析事物中的“自我肯定因素”与“自我否定因素”、政治发展中的保守派与革新派、危难关头的强硬派与妥协派的对立统一关系。
8、对各部分对人的认识(感知、把捉、表述、运用)的影响的对立统一关系进行分析。例如,分析光谱中的“可见光”与“不可见光”、声源发出的声波与超声波(或次声波)、事物中的已知内容与未知内容、把捉中的凸显内容与隐藏内容的对立统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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