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teinback
14827 132

真实世界的经济学 到底是什么 [推广有奖]

31
sungmoo 发表于 2009-10-4 21:08:24
lwzxy 发表于 2009-10-4 18:43 严重同意你的观点。迄今为止,科学家对引起运动的终极力量毫无所知,最多也只能假设一下。但即便如此,恐怕斑竹也未必做到坦然地否认乃至抛弃物理学吧?
逻辑与概念的混乱!

别人不提“普遍而适应的规律”这样的概念,便意味着“抛弃理论”?

你的这种思路,真地匪夷所思。

32
sungmoo 发表于 2009-10-4 21:13:20
lwzxy 发表于 2009-10-4 18:47 既然如此,不妨进一步说明一下,“规律”并非只有由实证主义、经验主义得出的才可称之为“规律”或“真理”。由此看来,斑竹的问题在于,误将“实证主义”的“规律”才等同于“规律”了。
你的“经验主义”又指什么,英文是什么?它与posivitism有没有区别,若有,有何区别?

你把什么样的东西叫作“规律”,这确是你的自由。

你的“规律”究竟是怎样“普遍而适用的”,你也可以“自由”解释。

此外,关于“普遍而适用”的“规律”这一提法,本人能力有限,实在看不出来:离开了“实证主义”,lwzxy究竟如何判断某些命题是否属于“普遍而适用”的规律。

33
sungmoo 发表于 2009-10-4 21:19:12
lwzxy 发表于 2009-10-4 18:43 迄今为止,科学家对引起运动的终极力量毫无所知,最多也只能假设一下。
仅就这句话而言,请问:

你所谓的“规律”(特别是“普遍而适应”的“正确”的规律)与“假设”,又是什么关系?

34
lwzxy 发表于 2009-10-4 21:23:42
猫爪 发表于 2009-10-4 20:37
关于“极端”是否是一个合理的评价,我相信这几段米塞斯的名言可以略见一斑:

特定的定理是不能用经验事实去证实或者证伪的......;

历史不能告诉我们任何规则、原理或者法则......;

必须反对使用数学方法,不仅因为它得不出任何结论,而且因为它完全是错误的方法,从错误的假定出发,得出错误的结论......根本不存在什么数量经济学(疑似“计量经济学”?)。
呵呵,猫爪兄引用的这几句话,如果除去翻译上的问题,其大意还是正确的,符合奥派的看法。然而,翻译者所采取的这种表述方式却显然带有敌意的,极易误导读者。由此,我建议猫爪兄,看一些原版的文章,恐怕对于理解其思想更有帮助。言归正传,猫爪兄引用,Mises有这么几句表述甚为接近(不知是否这个蹩脚的翻译照此翻译加理解的):
"Experience of economic history is always experience of complex phenomena. It can never convey knowledge of the kind the experimenter abstracts from a laboratory experiment. Statistics is a method for the presentation of historical facts concerning prices and other relevant data of human action. It is not economics and cannot produce economic theorems and theories. The insight that,ceteris paribus, an increase in demand must result in an increase in prices is not derived from experience. Nobody ever was or ever will be in a positon to observe a change in one of the market data ceteris paribus."
"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quantitative economics. All conomic quantities we know about are data of economic history."
简而言之,该翻译者之险恶居心可见一斑。我相信,对那些所谓“大家”的批评,绝非信口雌黄,空穴来风。
培根说:“只知哲学的一些皮毛的人,思想会倒向无神论。但是,深入了解哲学,会把人带回宗教。”同样,只知经济学的一些皮毛的人,会相信类似“节俭悖论”之类的谬论,深入了解经济学,则会把人重新带回到普通常识。

35
lwzxy 发表于 2009-10-4 21:44:04
To sungmoo:
呵呵,你大可以认为你的“说法永远不会错”,而我也未打算接受“你不会错的说法”,更未想过要你接受我的说法。否则,就请你有系统地有逻辑地指出我的看法中的错误。因为,你提到的问题,在我看来,仅是有意胡搅蛮缠,对于讨论毫无益处。
仅此而已,就这么简单。
培根说:“只知哲学的一些皮毛的人,思想会倒向无神论。但是,深入了解哲学,会把人带回宗教。”同样,只知经济学的一些皮毛的人,会相信类似“节俭悖论”之类的谬论,深入了解经济学,则会把人重新带回到普通常识。

36
sungmoo 发表于 2009-10-4 21:48:01
lwzxy 发表于 2009-10-4 21:23 简而言之,该翻译者之险恶居心可见一斑。我相信,对那些所谓“大家”的批评,绝非信口雌黄,空穴来风。
这里有点interesting:

如果要说明“翻译者之险恶居心”,

(1)要么说明Mises(这一辈子)根本没有说过这些话,从而说明翻译者在“无中生有”;

(2)要么摆出Mises相应的原文片段(而翻译者就是在翻译这些片段的),从而说明翻译者的翻译不恰当。

你摆出的上面的原文,与猫爪给出的译文,是否是“翻译与被翻译的片段”的关系?

37
sungmoo 发表于 2009-10-4 21:51:06
lwzxy 发表于 2009-10-4 21:44 呵呵,你大可以认为你的“说法永远不会错”,而我也未打算接受“你不会错的说法”,更未想过要你接受我的说法。否则,就请你有系统地有逻辑地指出我的看法中的错误。因为,你提到的问题,在我看来,仅是有意胡搅蛮缠,对于讨论毫无益处。仅此而已,就这么简单。
前面不是说得清楚吗?

概念的混乱,就是你的问题关键所在(至于其他的逻辑问题,前面已经摆出来了),你自己看不见吗?还是不愿意看见?

仅此而已,就这么简单。

你不想认真面对问题所在,确是你的自由,如此,也不必再讨论。

仅此而已,就这么简单。

38
sungmoo 发表于 2009-10-4 22:12:46
lwzxy 发表于 2009-10-4 21:44 To sungmoo:呵呵,你大可以认为你的“说法永远不会错”,而我也未打算接受“你不会错的说法”,更未想过要你接受我的说法。否则,就请你有系统地有逻辑地指出我的看法中的错误。因为,你提到的问题,在我看来,仅是有意胡搅蛮缠,对于讨论毫无益处。仅此而已,就这么简单。
如果别人已经指出的逻辑问题你自己视而不见或看不懂,你希望别人“有系统地有逻辑地指出错误”,也不过是joking。

在我看来,逻辑混乱正是“胡搅蛮缠”的集中表现,对于讨论确实毫无益处。

39
sungmoo 发表于 2009-10-4 22:17:30
lwzxy 发表于 2009-10-4 19:12 同时,我认为,如果他像两位斑竹一样,抱着“实证主义”的方法论不放,那么将会妨碍其获得“真实世界经济学”认知的
我认为,如果楼主像lwzxy一样,在positivism与“经验主义”方面混淆不清,连对“经济学”的认知也是有障碍的。

40
sungmoo 发表于 2009-10-4 22:21:19
lwzxy 发表于 2009-10-4 21:02 因为我是本着交流学习而来这的,而不是教书育人而来这的
此言真地很意味深长,耐人寻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1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