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你把交换价值理解为了“作为价值的那个抽象概念了”吧。
要理解马克思的这段话,我们首先就要把握一点,既然都是交换价值,为什么马克思不是直接从只有一种交换价值(例如1头海狸换2头鹿)的交换比例来分析,而一定要拿有许多种交换交换价值的交换比例来分析?
我61楼所引的马克思的话已经给出了答案。
“在第一种形式即20码麻布=1件上衣中,这两种商品能以一定的量的比例相交换,可能是偶然的事情。”商品“交换的量的比例起初完全是偶然的。它们能够交换,是由于它们的所有者彼此愿意把它们让渡出去的意志行为。同时,对别人的使用物品的需要渐渐固定下来。交换的不断重复使交换成为有规则的社会过程。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少有一部分劳动产品必定是有意为了交换而生产的。从那时起,一方面,物满足直接需要的效用和物用于交换的效用的分离固定下来了。它们的使用价值同它们的交换价值分离开来。另一方面,它们相交换的量的比例是由它们的生产本身决定的。习惯把它们作为价值量固定下来。”
用杰文斯的话来说,就是“最精密的趋势,在极大数的平均数中将自行显现出来。”这就是说,“交换的不断重复使交换成为有规则的社会过程”的那种规则性的东西,仅仅用只有一种交换价值的那种偶然的交换比例是看不出来的。所以,马克思的分析就只能从有许多种交换交换价值的交换比例开始,而不是从只有一种交换价值的偶然的交换比例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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