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8 发表于 2018-5-29 07:51 
“两者相抵,根本就不会产生实质上的剩余,更不会有剩余的积累。 ”
再说一遍,你讲的都是西经老掉牙的东西。因为:
第一,消费者酬谢实际是从使用价值角度来分析分工对于交换双方所具有的好处,这种好处马克思早就分析过了。但是使用价值并不是价值。例如,A与B原来的交换比例是1:1,后来A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5倍,如果从使用价值的角度来看,每件A的使用价值与原来相比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但对于不会生产A的B生产者来说,生产A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依然是无穷大,而不会变为原来的1/5。因此,从使用价值的角度来看,B生产者依然要按照商品的使用价值酬谢A生产者,即两者的交换比仍然应该是1:1。但实际的情况是,随着A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两者的交换比却会逐步趋向于5:1。这说明,消费者酬谢根本无法说明商品的交换比,因而无法解释商品的价值。
第二,所谓的消费者酬谢是以社会分工为条件的,因此,只要存在商品经济,就有消费者酬谢,因此,消费者酬谢应当是一切商品经济的共同现象,而不是资本主义所独有。而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参与社会分工的不是资本家一个人,还包括了全体工人。因此,消费者酬谢应当是酬谢资本家和全体工人的,但为什么只有资本家获得了利润?这根本无法用消费者酬谢来说明。
第三,资本家也是消费者,他既是消费品的消费者,也是生产要素的消费者,他也理应对消费品和生产要素的提供者进行酬谢。因此,他如果作为生产者可以得到酬谢,那么他作为消费者也必然要支出他的酬谢。因此,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所谓的酬谢不过就是所有的商品普遍提高了价格而已,商品的交换价值并没有因此而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