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确实不能说他为自己劳动,自己劳动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只能说一个接受资本家雇佣,一个接受消费者雇佣。但是接受谁雇佣,也不能使相同的劳动表现为不同的报酬,否则大家都会选择便宜的那个,最后导致等价。但是事实上,直接接受消费者雇佣的,比如说自己推辆小车卖手抓饼的,和受连锁店雇佣卖手抓饼的,他们做手抓饼的劳动可以说没有分别,但是在获得的收入方面,却是自己做出来卖的高。
第二,应当注意要劳动力虽然是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但是他与其他商品,如大米还是有区别的。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发挥,与劳动者本人是不可能脱离关系的,这与大米这种没有人身附属性的商品是不同的。劳动力商品,资本家的使用,是必须通过劳动者间接发生的。而且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也不同于其他没有人身附属性的物质商品,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就在于使用的活劳动可以创造新的价值。而其他的商品,都是不能创造价值的物化劳动的体现。
至于说用大米换酒,而酒商吃大米,这是第一个交换过程,酒商吃了大米去发了财,其实是两个不同的生产过程,你举的例子说明不了问题。如果要说明酒商发财与大米的关系,你不如说,劳动者用大米换酒,而酒商用大米生产酒发了财还比较贴切。但是大米换酒,和大米生产酒,是两个不同的生产过程,大米的生产过程,和酒的生产过程,都是需要劳动的,酒商用大米生产酒使大米的升值,是酒的生产工人的功劳,而不是大米的功劳,大米在其中由于是生产资料,有转移价值的功效,但是绝没有创造新价值的功效,新的价值是酒的生产工人创造的。至于你说的酒商吃了米却发了财,发财的过程也只能是另外的雇佣生产过程,如果大米没有作为生产资料,与它更是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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