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学院教授龚刃韧于1月19日率先发文称,1月18日下午举行的法学院大会上宣布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据此,院行政人员根据职务高低分为五千元、四千元和三千元三个档次;法学院教师工资则按照工作数量来分配,如“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数,授课小时数以及社会工作等。此方案并未事先征求法学院教师的意见。龚刃韧在文中称,如果一名教授上年度没有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授课小时数又不多,所拿到的绩效工资可能还不如一名刚参加工作的行政工作人员,而教师之间绩效工资可能相差几倍。他认为,真正的学术水平与发表论文的数量以及与是否发表在所谓“核心刊物”上毫无关系。
如果教授科研成果没有,而教学工作量又少,凭什么要比年轻教师拿得多?!那些无科研成果、教学工作量的教授很多都在外面忙私活,如果学校再给他们更高的绩效工资,那不是鼓励更多的教师忙私活、不务正业?如果这样,受到伤害最大的莫过于年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