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zwsws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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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探讨] sdhb有论证结构吗?如果有,能够证明他的命题吗? [推广有奖]

281
sdhb 发表于 2019-7-3 10:57:24
wzwswswz 发表于 2019-7-3 10:46
你拿镜子照照你自己,你竟然把别人给出的你提供的著作中的引文说成是“冒充引文”,足见你自己都读不懂你 ...
我提醒了你好几次,引文要按学术规范标明来源。你不做,所以,按照学术界的规矩,我就可以说你 “冒充引文”。 我没有做错。

你到现在都没有 按学术规范标明来源,所以,我 还可以说你“冒充引文”, 剽窃。

你这种连小学数学都不懂的人,不懂学术界的规矩,最大的可能也不知道 学术规范。 去照照镜子,看看这里是不是适合你来的地方。
另外,冒充大学生的是你,不是我。 也就是,是你不要脸。

282
wzwswswz 发表于 2019-7-3 11:32:52
sdhb 发表于 2019-7-3 10:52
不要不当类比。

错了就要承认。
这里讲的是分子的单位与分子与分母比值单位的区别,是数学上的一个普通常识。
你又把“个别——普遍——个别”的推理当成了“个别——个别”的类比,又一次卖弄你的无知。

你分不清分子的单位与分子与分母比值单位的区别吧?因为你根本就没有这个能力。

283
wzwswswz 发表于 2019-7-3 11:39:12
sdhb 发表于 2019-7-3 10:57
我提醒了你好几次,引文要按学术规范标明来源。你不做,所以,按照学术界的规矩,我就可以说你 “冒充引文 ...
我的引文本来就是以截图形式出现的,并且我已经告诉你引文来自于你提供的著作。你如果能够读懂著作中的这段内容,如果你知道这段引文就是出自于你提供的著作,你就没有任何理由说我“冒充引文”。

所以,你竟然把别人给出的你提供的著作中的引文说成是“冒充引文”,足见你自己都读不懂你自己提供的著作。所以,你的狐狸尾巴已经露出来了,你已经逃不掉了!
你的这根狐狸尾巴充分证明了你就是一个空有文凭,却个不懂英文、不懂逻辑、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左右跳梁的可怜虫。
你真可怜!真的,真可怜!!

284
sdhb 发表于 2019-7-3 21:07:59
wzwswswz 发表于 2019-7-3 11:39
我的引文本来就是以截图形式出现的,并且我已经告诉你引文来自于你提供的著作。你如果能够读懂著作中的这 ...

你不知道学术规范,还要冒充大学生。 不要脸。

285
sdhb 发表于 2019-7-3 21:17:00
wzwswswz 发表于 2019-7-3 11:32
这里讲的是分子的单位与分子与分母比值单位的区别,是数学上的一个普通常识。
你又把“个别——普遍—— ...
小学留级生,单价,总价 和 商品计价单位的数量 之间的关系 有清晰的定义。 不要不当类比。

例1:
3个篮球共90元, 篮球的单价是多少?  篮球的数量单位是 个, 3个篮球,不是 3篮球

单价 = 总价/ 计价单位的数量 = 90 元 / 3个 = 30 元/个
篮球每个30元。

例2:
10升汽油共70元, 汽油的单价是多少?  汽油的计价单位是 升, 10升汽油,不是 10汽油

单价 = 总价/ 数量 = 70 元 / 10 升 = 7 元/升

汽油每升7元。


286
sdhb 发表于 2019-7-3 21:46:20
wzwswswz 发表于 2019-7-3 11:32
这里讲的是分子的单位与分子与分母比值单位的区别,是数学上的一个普通常识。
你又把“个别——普遍—— ...
小学留级生冒充大学生,不要脸。

287
wzwswswz 发表于 2019-7-4 09:01:31
sdhb 发表于 2019-7-3 21:17
小学留级生,单价,总价 和 商品计价单位的数量 之间的关系 有清晰的定义。 不要不当类比。

例1:
不要偷换概念!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单价的单位,也就是每计价单位的价格的单位。
30元/个实际是“价格(元)/计价单位(个)”。所以,每计价单位(个)的价格单位就是元。

这就像每时间单位经过的路程单位一样:
每时间单位经过的路程=总路程/总时间=10千米/10分=1千米/分。
你能说每时间单位(分)经过的路程单位是(千米/分)吗?

类似的例子还有每单位时间生产的商品数量,或没生产没单位商品耗费的时间,等等,说的都是每单位××的单位都是分子的单位,而只有分子与分母的比值才以分式作单位。
所以,我这里根本就不是类比,而是“个别——普遍——个别“的推理。你把这种推理说成是类比,就是又一次卖弄你的无知。

288
wzwswswz 发表于 2019-7-4 09:04:14
sdhb 发表于 2019-7-3 21:07
你不知道学术规范,还要冒充大学生。 不要脸。
我的引文本来就是以截图形式出现的,并且我已经告诉你引文来自于你提供的著作。因为我怀疑你根本读不懂你提供的著作,所以,我才不告诉你引文所在的页数。你如果能够读懂著作中的这段内容,如果你知道这段引文就是出自于你提供的著作,你就没有任何理由说我“冒充引文”。

所以,你竟然把别人给出的你提供的著作中的引文说成是“冒充引文”,足见你自己都读不懂你自己提供的著作,完全证明了我的怀疑。所以,你的狐狸尾巴已经露出来了,你已经逃不掉了!
你的这根狐狸尾巴充分证明了你就是一个空有文凭,却个不懂英文、不懂逻辑、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左右跳梁的可怜虫。
你真可怜!真的,真可怜!!

289
sdhb 发表于 2019-7-4 09:53:37
wzwswswz 发表于 2019-7-4 09:04
我的引文本来就是以截图形式出现的,并且我已经告诉你引文来自于你提供的著作。因为我怀疑你根本读不懂你 ...
你不知道学术规范,不按学术规范办事,还要冒充大学生。 不要脸。

290
sdhb 发表于 2019-7-4 09:55:54
wzwswswz 发表于 2019-7-4 09:04
我的引文本来就是以截图形式出现的,并且我已经告诉你引文来自于你提供的著作。因为我怀疑你根本读不懂你 ...
我提醒了你好几次,引文要按学术规范标明来源。你不做,所以,按照学术界的规矩,我就可以说你 “冒充引文”。 我没有做错。

你到现在都没有 按学术规范标明来源,所以,我 还可以说你“冒充引文”。


你这种连小学数学都不懂的人,不懂学术界的规矩,最大的可能也不知道 学术规范。 去照照镜子,看看这里是不是适合你来的地方。
另外,冒充大学生的是你,不是我。 也就是,是你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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