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后一份支出(一元钱)所获得的效用上来讲,你说那是边际效用相等是对的。我是从可以继续分解的最后一份消费量的边际效用来讲的,梨的最后增量是一个不是两个。但从我这个角度的看法不能否定从你那个角度来看的最后一元钱所取得的边际效用相等的正确性。然而,两个梨的效用会是一样的么?边际递减啊。前一个梨是肯定要比后一个梨的效用要大一些。我们怎么能够说一个苹果是一个梨的效用的两倍呢?是哪一个梨呢?如果是前一个,则不到两倍,如果是后一个,则一倍又多。几个梨。单独拿出来,哪一个都一样,都可以视为最后一个,从而它的边际效用都一样——只要这些梨的数量不变。但是,我们不能把边际效用相加,同样的理由,也不能把两个梨的在最后一元钱时所获得的效用,拆开来说二个梨的效用相等。事实上是最后两个梨的总效用等于最后一个苹果的效用。那么这也就是说,哪一个梨,其本身都不是你所说的那个边际的一半。从而也就不存在一个苹果的最小效用是一个梨的最小效用二倍一说了。
而即使我们不考虑这里个差别。。我们依旧无法认为价值(你说是效用)可以定量。因为这仍然是在用交换比例来进行的说明,如果我们认为这就是对价值或效用的定量的话,那么就等于把效用价值与交换价值视为同一个东西了。
情况很明显,如果我们离开边际效用,如何来说明其他水平的效用是多少呢?价值乃至效用如果想定量,必须能够测量。然而测量的困难前面已经说过了。情况正如老萨所说的:切不可把效用等同于可测或可衡量的心理感觉。决定效用的东西肯定存在着规律。但是它们的发生机制以及复杂的联系使得我们根本就无法完全并准确把握。所以老萨不得不说,效用是人们的科学构想。
其他贴子抽空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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