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一个有关效用、边际效用的表格
消费量 Q 总效用 TU 边际效用MU
0 0 0
1 10 10
2 18 8
3 24 6
4 28 4
5 30 2
6 30 0
7 28 -2
这个表格的某一数量的总效用等于以前所有数量的“边际效用”之和。数量5和6竟然总效用相同。
这个表格是典型的搞错边际效用意义的表格。
边际效用并不等于相邻两个数量的总效用之差(Un-Un-1),那是效用差,不是边际效用。
边际效用到底是什么意义?
边际效用是商品数量的微变化引起的效用的微变化。用数学公式表示为:
MU=dU/dQ
MU边际效用,dU效用微变化(微分),dQ数量微变化(微分)。
依然以上面的数据为例,假设数量5是餍足量(效用最大值)。
一般假设边际效用直线递减,可以得出边际效用方程为:
MU=2(A-Q)/A2(2是幂)
A餍足量,A=5。
MU=2(5-Q)/25
效用方程为:
U=Q(2A-Q)/A2(2是幂)
U=Q(10-Q)/25
可以求出效用、边际效用如下:
消费量 Q 总效用 TU 边际效用MU
0 0 0.40
1 0.36(36%) 0.32
2 0.64(64%) 0.24
3 0.84(84%) 0.16
4 0.96(96%) 0.08
5 1.00 (100%) 0.00
6以上数据效用、边际效用不计算。
效用是满足程度,最大满足是100%
经济学教科书中凡是与笔者引用的表格类似的,均是错误的表格,均是弄错了边际效用的意义。
边际效用严格来说是“微商”或导数。不是效用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