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价值量与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 这是马克思的一句名言,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义呢? “商品中的劳动的量”的意义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定商品数量的总劳动时间/一定的商品数量。 “劳动的生产力”的意义是劳动生产率,是一定商品数量/一定商品数量的总劳动时间。 “商品中的劳动的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劳动的生产力”(劳动生产率)是互为倒数关系。 “商品的价值量”是商品的单价——单位商品数量货币的多少。 用P表示“商品的价值量”(假设价值与价格意义相同,都是单价),用St表示“商品中的劳动的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用Lp表示“劳动的生产力”(劳动生产率)。 根据“商品的价值量与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有以下关系存在: P=KSt=K/Lp St×Lp=1 K比例系数(马克思认为是常量)。 我们分析一下K的意义和量纲。 “商品的价值量”(价格)P的量纲为货币单位/商品数量单位,“商品中的劳动的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量纲是劳动时间单位/商品数量单位。 可以推出: K的量纲是货币单位/劳动时间单位。 K的意义是单位劳动时间商品总价值(货币)的多少。 K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K是不是恒定不变的呢?在现实世界,K是变化的,不是不变的。 K变化,意味“商品的价值量与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不成立。 但是以下关系是成立的: P=KSt=K/Lp St×Lp=1 应该指出的是,不同商品的K是不相同的。 也就是说: P1/P2=K1St1/K2St2 P1/P2不等于St1/St2。 有资料认为:P1/P2=St1/St2,是没有考虑到不同商品的K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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