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马克思的思路非常清晰简单,是他自己和马经捍卫者无法捍卫其错误结论,于是东拉西扯,越搞越复杂。
马克思的思路:
商品是劳动产品,交换商品实际上是交换劳动,于是劳动量决定商品价值。
劳动量等于劳动复杂艰苦程度乘以劳动时间。
斯密和李嘉图认为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是在市场上决定的。马克思知道不能引入市场,否则后面的剩余价值理论(资本利润只能来自剥削)就无法建立了。于是把市场上的讨价还价含糊其辞地说成是“社会过程”,抛弃了劳动性质对劳动量的贡献,得出结论: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
但是,又出问题了:难道懒惰的、技术差的人劳动时间长、创造的价值反而多?于是搞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每个行业(每种产品)的平均生产劳动时间,但是又不说如何平均,因为一明确说,剩余价值理论又不能成立了。
【很多马经学者和捍卫者把这个“社会”理解成“全社会”,简直是笑话,不说马克思自己紧接着就举例说明这个“社会”是指“行业”,就想想为什么各种各样的行业要搞一个全社会的平均劳动时间?这个全社会的平均劳动时间有什么经济学的意义?织布劳动时间、种西瓜的劳动时间、养猪的、修车的、盖房子的、……,都捏在一起平均一下,最终的计算出来结果是一个什么东西?】
……
仅仅上面这些,已经漏洞百出。例如为什么商品只是劳动产品?而且这个劳动只是生产第一线工人农民的劳动?却不包括垫资并组织生产的资本家的工作呢?
凭什么不考虑异种劳动的差异呢?如果考虑,那就把市场拉进来了,于是劳动价值论就变成市场供求价值论了。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具体如何平均呢?要不要用各个生产者的产量加权?如果用产量加权,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和生产者的产量有关,于是价值论就变成供求价值论了。不用产量加权?那么我花一年时间在家里手工造一辆自行车,立即就把自行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拉长了,自行车的价值立即大幅度上升了。
有的捍卫者说什么要考虑“马克思理论的完整性”。细节站不住脚了,就说要看完整性。但是一看完整性,更糟糕,漏洞百出。还是看细节吧!还能东拉西扯写写论文,完成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