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1 发表于 2020-3-16 09:19
所谓劳动者,应该并不单纯指工人或农民等打工者,还有资本家。
从耗费意义上讲,资本家通过付出劳动而取 ...
资本家通过资本以所有权的形式统治劳动,从而实际上统治劳动者本身,劳动者变成了劳动工具,并与它自身的劳动的关系割裂开来?把劳动者视为劳动工具的理念,我从来是不苟同的。人是一样的,人的劳动也是一样的,如果资本家可以通过某个人延伸它的劳动本身,那么劳动者就必须能够通过它的劳动物延伸它的劳动本身。劳动者的劳动物至少还是他劳动的产物,但是某个人的劳动绝对不会使另一个人的劳动的产物。如果非要为它找一个不同形式的变形,不如否认这样的思路,另外找一个可靠的方式。想要承认资本家具有他自己的劳动,这种观点实际上并不过分,虽然在我看来这种劳动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如果要因此在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制造不同的劳动概念,我觉得就不是一个正确的思路,即使可以生硬地把它解释为具体劳动的不同方式。
在你说的以机器来取代他劳动的地方,我们可以说是劳动者以机器来取代他劳动,这是基于机器是劳动者的产物,也可以说资本家以机器来取代他劳动,这是基于机器是资本家的所有物。但无论是哪一种,必须承认机器本身作为价值,是固定的,他是100万,永远不会变成120万。而人的劳动基于劳动时间耗费,是可以不一样的,他今天劳动8小时,与劳动10小时,创造的价值是不一样的。但就这一点就可以看到物化劳动与人的劳动的不同。机器作为物化劳动,是固定的价值数,他的价值变化,是通过折旧计算的,所以一个机器一天开动8小时,与一天开动12小时,它的折旧速度就不同,它每小时的价值也就不同。但人不一样,一天劳动8小时的人,与一天劳动10小时的人,他们每小时的劳动价值,更准确说价格,是相同的,如果要说不同,可能10小时每天的劳动者价值还要更贵些,这是与机器的计算方式彻底相反的。机器是凭借它本身的已定价值去计算每小时的耗费,多运作就每小时的分摊就变小。而人却是根据每小时的耗费去计算价值本身,多耗费则多得,因此人的劳动创造价值,而机器只是转移价值。
说回资本家通过劳动者的劳动延伸他自身的劳动,以及资本家通过劳动者的劳动物延伸他自身的劳动本身。这种观点逻辑上在要使物化劳动也具有创造价值的能力的情况下也不成立,因为劳动物本身如果创造价值,那么机器自己创造价值,就不能再视为资本家的劳动再创造价值。否则资本家就因一个劳动要得到双份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