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权
所有权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制度,与动物的“当下持有制度”对立,动物不认可“理由”能保护其私有财产,而人的财富都似乎有“理由”才能私有。动物的经济制度很简单,“谁持有谁消费,持有就是正义”,而人类不然,几乎都认可偷抢骗拿获得的“持有”是不道德的,不道德的“持有”行为在古代还有放高利贷获得的利息与屯奇居异的投机所得,到了马克思主义产生,认为资本赢利是不道德的,现代把垄断资本和官僚资本之所得视为“人类非理性”,探索“正义持有”真理和为其改革或者革命之人绵延不断,贯穿整个文明史。
区别于动物,人类的所有权是有权限的所有权。在英国、法国、俄国、中国以及其他国家,“所有”这个词有着实质的相似性,无论在哪里,“所有权人”都可以使用该物,也可以禁止他人使用该物,都可以出借或出卖,或者随意抛弃;但是无论在哪里,都不承认用该物无缘无故戳邻居的肋骨或打破邻居的花瓶是正义的。所以附属于财产之上的所有权似乎有着恒定的道德倾向性内容,它们超越了时代和地域的差别。
当代市场经济的所有权是一种物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构成了完整的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财产所有人可以将这四项权能集于一身统一行使。
1、四项权利的定义
占有权:在事实上或法律上控制某物或某财产的权利。
使用权: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
收益权:是指获取基于所有者财产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是人们因获取追加财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处分权: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
2、处分权
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包括资产的转让、消费、出售、封存处理等方面的权利,所有权人通过对财产的消费或出卖等,财产所有权就消灭或转移给他人。处分权决定了财产的归属,它是所有权区别于他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处分权是所有权四项权能的核心,是财产所有人最基本的权利。处分权在多数情况下由所有人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使所有权与处分权分离,形成非所有权依法享有的处分权。其中销售是通过处分自己的所有权可以使作为所有权的标的物归属于他人,从而实现物与人的结合关系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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