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简单的树根
13229 99

“边际效用论’改为 “均衡数量论” [推广有奖]

31
简单的树根 发表于 2010-6-27 12:37:3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mjx928 发表于 2010-6-27 10:07
楼主很显然混淆了使用价值 和 效用。把使用价值当成了效用。
不是混淆,就是把使用价值和效用当成一个概念使用。这篇文章的关键之处不在效用这个概念的变动,而在于递减单位的选取上,我用的是“商品数量/单位时间”(叫消费率吧),是这个东西递减、递增、或者不变。是消费品在时间上消费量的变化。消费品在一定时间内消费的数量叫消费率,消费项目替代处的“单位时间消费量”叫边际数量,边际是指最后时间,叫边际时间,不是最后那一个自然单位的商品。

边际时间上的“商品组”的效用相等,是“效用等边际"通分不同商品的效用的办法。
以前的“货币等边际”之说是扯谈。

使用道具

32
mjx928 发表于 2010-6-27 13:49:2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使用价值是客观的,效用是主观评价,怎么可能混同为 一个概念。
很明显的,楼主说的效用是使用价值,而用的新词如:欲望 却是效用。

我只能用四个字形容: 极度混乱!

使用道具

33
简单的树根 发表于 2010-6-27 14:00: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混乱在哪里?你能指出一处混乱,我给你100个论坛币,但是必须详细论述。如果一个礼拜内有5个跟帖者同意你指出的混乱是混乱,再给你100论坛币。如果你不能指出,而且没有5个人支持你,你给我200论坛币。同意的话举手。

使用道具

34
吴本龙 发表于 2010-6-27 16:34:2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wzwswswz 发表于 2010-6-27 06:48
去看一看门格尔、维塞尔、庞巴维克等人是如何使用“欲望”和“需要”的,否则,你的效用概念恐怕也是无效的。
   建议你去看一看斯密、萨伊、李嘉图、马克思等人是如何“效用”一词的。然后你会知道门格尔、维塞尔、庞巴维克等人的效用概念无效。
        “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有。例如,水的用途最大,但我们不能以水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与水交换。反之,金钢钻虽几乎无使用价值可言,但须有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国富论》上卷,第25页)。
        看清楚了吧,斯密把效用、使用价值与用途作为同义语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42272&page=2&from^^uid=496652
价值由货币单位计量,并且由配第的自然价格演变为斯密的自然价格。历史上,商品的价值共经历4代。

使用道具

35
wzwswswz 发表于 2010-6-27 17:23:3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吴本龙 发表于 2010-6-27 16:34
wzwswswz 发表于 2010-6-27 06:48
去看一看门格尔、维塞尔、庞巴维克等人是如何使用“欲望”和“需要”的,否则,你的效用概念恐怕也是无效的。
   建议你去看一看斯密、萨伊、李嘉图、马克思等人是如何“效用”一词的。然后你会知道门格尔、维塞尔、庞巴维克等人的效用概念无效。
        “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有。例如,水的用途最大,但我们不能以水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与水交换。反之,金钢钻虽几乎无使用价值可言,但须有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国富论》上卷,第25页)。
        看清楚了吧,斯密把效用、使用价值与用途作为同义语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42272&page=2&from^^uid=496652
你对边际效用价值论者最多只能这样说:你们使用“效用”这个名词是无效的,因为斯密等人已经将这个名词用来代表使用价值的概念了。为了避免概念的混淆,请你们另外寻找一个名词来代表你们的效用概念吧!

使用道具

36
简单的树根 发表于 2010-6-27 22:01:5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看来效用这个词比较吃香。

使用道具

37
吴本龙 发表于 2010-6-28 16:03:2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wzwswswz 发表于 2010-6-27 17:23
吴本龙 发表于 2010-6-27 16:34
wzwswswz 发表于 2010-6-27 06:48
去看一看门格尔、维塞尔、庞巴维克等人是如何使用“欲望”和“需要”的,否则,你的效用概念恐怕也是无效的。
   建议你去看一看斯密、萨伊、李嘉图、马克思等人是如何“效用”一词的。然后你会知道门格尔、维塞尔、庞巴维克等人的效用概念无效。
        “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有。例如,水的用途最大,但我们不能以水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与水交换。反之,金钢钻虽几乎无使用价值可言,但须有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国富论》上卷,第25页)。
        看清楚了吧,斯密把效用、使用价值与用途作为同义语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42272&page=2&from^^uid=496652
你对边际效用价值论者最多只能这样说:你们使用“效用”这个名词是无效的,因为斯密等人已经将这个名词用来代表使用价值的概念了。为了避免概念的混淆,请你们另外寻找一个名词来代表你们的效用概念吧!
   我正是这个意思。看来,在所有的信奉边际效用论的学者中,唯有你一个人尊重逻辑。其他人都是在胡搅蛮缠。其实我不是反对戈森定律,相反,我还支持戈森定律。只是希望边际效用论改称为边际欲望论。这样有利于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与边际效用论的互相比较。取长补短。
价值由货币单位计量,并且由配第的自然价格演变为斯密的自然价格。历史上,商品的价值共经历4代。

使用道具

38
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6-28 18:0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 简单的树根
====================
那么,既然使用价值和效用的内涵和外延一致,
何不如用“奥卡姆剪刀”,除掉一个?
我认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和商品的效用,从语言
和语义演化史的角度看,它们的内涵和外延不一
致:使用价值强调商品的自然及客观属性;效用则
强调商品的个人及主观属性。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使用道具

39
简单的树根 发表于 2010-6-28 18:45:1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赞~
奥卡姆剪刀:凡是无用的废话和累赘应当根据他的格言“如无必要,勿增实体”一律被无情地剔除。

使用道具

40
分析家 发表于 2010-6-29 00:29:5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边际效用是指每增加一单位的某种商品的购买给消费者带来的总效用的变化量。杰文斯等人认为边际效用是递减的,并认为边际效用是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尺度 (价值:引导价格变动的客观因素),两种商品的价格的比率等于两种商品的边际效用的比率。
我认为新经典主义对效用的作用的认识是不客观的,下面给予分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姑且不论边际效用递减是不是规律,是臆想的还是事实的总结,假使这个规律存在,这个规律的描述也是有问题的,问题在于“两种商品的价格相等意味着边际效用相等”中的商品是“一个”还是“一组”,商品的单位是人为的,可以是公斤也可以是吨,所以“单位效用”相等这个描述是有逻辑缺陷的,可以被“最后单位”的不确定性否定。那么消费者到底在经济生活中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在微观经济学里,从未说过“两种商品的价格相等”,因为两种商品的性质不同,其价格是无法比较的,若硬说相等,那也仅是数学意义上的相等,如100元/千克(电视)=100元/千克(大米)。微观经济学里所说的消费者均衡是指:A商品的边际效用/A商品的价格=B商品的边际效用/B商品的价格。
这里的商品不存在“一个或一组”的说法,而是指“某种”商品。
因此,微观经济学也就不存在“单位效用”相等的说法。而只是说“比值相等”。这里与商品的单位无关。

实际上变化的是消费的数量,而不是单位商品的效用。
举个例子:连续三个礼拜去饭馆吃螃蟹三次,第一次吃5只,第二次吃4只,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吃3只。
那么我们可以描述为:递减的是“螃蟹数量”,即随着消费次数的增加,消费的数量减少,这可以称为“边际数量递减规律”(叫现象更合适)。
解释:每次消费过程,一只螃蟹的效用是不变的,从第一次消费到最后一次消费都不变,变化的是欲望,欲望减少,因为单只效用不变,所以满足欲望需要的效用减少了,从而消费的数量减少。消费者行为可以描述为欲望引导“效用不变的商品”的消费数量。
“螃蟹数/星期”的实质是“欲望/单位商品的效用”。
反过来再看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这个规律是不成立的,有很多的反例可以证明。即使这样,“边际数量”,不管递减还是增加还是不变,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因为欲望变化是客观事实,所以消费的数量变化也是事实。

首先,你的论点“一只螃蟹的效用是不变的”依据是什么?没有经过论证。事实上也是错误的。什么是效用?所谓效用就是主体对作用于其的客体的主观感受。作为螃蟹对人来说,其效用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具有复合的特征。有对人的填饱效用,也有对人的味觉效用,还有对人的嗅觉效用,……。你所说的“效用不变”仅指的是“填饱肚子”的效用而已。
由此我们再来看看你的例题:为什么能造成这种数量的递减呢?其本质上就是人的味觉边际效用而不是肚皮边际效用递减的结果。
“变化的欲望”,是什么欲望变化了呢?是味觉欲望变化了,并形成了味觉边际效用递减而填饱欲望没有改变。


结论:1、在效用论里增加一个“欲望”概念,存在一个边际数量,使欲望满足。

欲望作为一个文学词汇,不具有实质性经济学意义内涵,本质上讲,欲望是效用得以产生的前提。

2、商品的效用不变。无论是一个人不同时期的消费,还是不同人的消费,同一商品的效用相同。

这个结论明显错误,论证在上面已经说过。

3、欲望用一定数量的商品的效用满足,消费者“对商品效用在感觉的变化”是不存在的。

前半句是对的,后半句,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的内省性”,使得马经与西经在此存在分歧,只能是见人见智了

4、欲望即消费者的作用是引导和约束商品数量,进而引导生产规模,这就是消费者在经济生活中唯一的主动作用。

总体上这句话是对的,但“欲望即消费者的作用”就是概念错误了。故,应把“即消费者的作用”删去。

5、消费者对价格的“被动”反应,以后叙述。

消费者对商品价格的作用是一把双刃剑,他即影响价格,又接受价格。也就是说,即主动,又被动。

注:消费者的“边际数量论”受本论坛P哥“时间价值论”的启发所得(他把“最后单位”改为“最后时间”)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6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