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编辑
人们在研究经济学时,会有两种态度和方法,若从客观事实出发,实事求是地 考察经济现象是什么,为何会如此,其发展趋势如何,至于经济现象好与否,该不该如此,则不作出评价,这种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称为实证经济学。
弗里德曼
弗里德曼
实证经济学撇开或回避一切价值判断(即判断某一经济事物是好是坏,对社会有无价值),在作出与经济行为有关的假定前提后,研究现实经济事物运行的规律,并分析和预测这些规律下人们经济行为的后果。它力求说明“是什么”的问题,或回答如果作出某种选择,将会带来什么后果的问题,而不回答是否应该做出某种选择的问题。研究的内容具有客观实在性。英国经济学家约翰·内维尔·凯恩斯(凯恩斯的父亲老凯恩斯(John Neville Keynes, 1852--1949, 英国逻辑学家和经济学家)于1891年最早以是否以价值判断为标志将经济学划分为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直至20世纪40年代才真正使用。经济学实证化的突出代表人物是法国的萨伊和英国的西尼耳。主要著作有弗里德曼的《实证经济学论文集》(1953)等。
与规范经济学的关系
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两个重要分支,
凯恩斯
凯恩斯
是学术界对因研究方法的不同而对经济学的一种划分。追溯经济哲学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这种划分并不是一个新的论调,只是在中国的影响范围的扩大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在中国的八九十年代比较流行的是规范经济学,而现在占主流地位的是实证经济学。两者的争论达到激烈程度。
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二者之间的区别应趋从于哲学关于对感性认识论和理性认识论的争辩。
一、可以说从哲学的构建之初就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两重看法:
1、感性认识论者指出只有历史归纳法才是研究社会科学的唯一有效路径,他们这一观点是建立在对理性认识论者指出的科学理性可以解决人类发展中的一切难题的批判之上;
2、经验主义者指出科学研究只能从人类的认识经验中寻找答案,所谓的事实后面的本质问题是不存的,或者即使存在,凭借人类有限的认识能力也不能为人类所了解和利用,人类只能认识经验以内的东西,至于超出经验的东西不属于社会科学研究的范围,而应该交给哲学家去研究。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论,感性认识论者只相信经验的东西,强烈反对用逻辑和思辨的方法研究社会科学问题。
3、与此相反,理性主义者对人类的认识能力推崇备至,指出人类可以凭借自己高超的思辨和逻辑推理能力来解决现实中的任何问题,可以发现社会科学领域的任何规律性的东西,不断强调人类要剥去感性认识虚假的外衣,用理性来审视一切,用理性来重估一切价值判断,这一认识方法甚至在西方哲学领域产生过重大影响。他们认为社会科学的研究不可能像自然科学一样能够在实验室里面模仿现实世界,进而建立模型来进行仿真,而只有凭借科学家的理性思维通过建立一整套严密的逻辑规则,运用数学的方法建构起一个个严谨的数学模型,从而把抽象的问题转化为可以直观的认识的问题,或采用局部均衡或采用整体均衡的方法进行求解。理性主义者只相信经过人类的理性加工过的东西,不相信感性的东西,从而把理性推上了至高无上的宝座。
二、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正是基于哲学上两种不同的认识论从而形成了两个不同的历史学派,前者反对后者把经济学的研究建立在几个简单的不合现实的基本假设之上,认识他们脱离了人类的实践活动,这种批判方法正抓住了规范经济学的理论硬核,给与了致命一击,他们还反对逻辑推演的方法,强调历史归纳法的绝对地位。 而后者反对前者注重客观事实,深入到事物内部去把握事物的本质,他们说归纳的东西只能说明过去的事实,能对未来做出预测和帮助。能从纷繁丛杂的事物中抓住影响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他们强调人类理性认识的绝对地位。
数学模型
数学模型
另外二者在进行理论构架过程中所使用的语言和理论结构也有很大不同,这些都是次要的问题。
二者联系是辩证的,实证的分析方法是获得资料的有效手段,使人类获得真理性认识的起点,但还需要人类对这些感性材料做出取舍,从中提升出对研究有用的东西,并充分发挥人类的认识能力,挖掘出事物的真正的本质,从而形成真理性的认识,用来指导实践。历史上有许多著名的经济学家都曾做做这方面的尝试,试图把二者联系起来,如威廉·配第,马克思,亚当·斯密,凯恩斯等都做出来很大贡献。
三、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的区别和联系可以归纳为四点:
1、是否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为依据。这里的价值判断,通俗地讲就是对经济事物是“好”还是“坏”的认定。如果经济理论是建立在一定的价值判断的基础上,则为规范经济学;反之,如果不涉及好坏,仅仅是就事论事,那么就是实证经济学。“实证”,就是实例证明。
2、解决问题不同。如果解决的是“是什么”问题,则是实证经济学,反之,如果解决的是“应该是什么”,则为规范经济学。
3、是否具有客观性。规范经济学中的意见分歧主要集中于对不同行为的成本收益的价值判断的差异上。正因为如此,其分析结果带有较浓的主观色彩;而实证经济学是就事论事,所以分析结果是客观的。
4、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二者并不是绝对排斥的。在现实经济分析中,两种方法是经常混合使用的。比如,对通货膨胀这一经济热点,就常常两种分析都会使用。分析通货膨胀的后果,一般属于规范分析;讨论采用何种措施反通货膨胀,亦是规范经济学的范围;一旦方法选定,具体的政策设计则属于实证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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