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uyan5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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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资料所有制其实不是最关键的,它是结果而不是原因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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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an53126 发表于 2010-8-5 17:53:41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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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宣言》宣称:“在所有这些运动中,他们都特别强调所有制问题,把它作为运动的基本问题,不管这个问题当时的发展程度怎样。” [1]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对后来的社会主义运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究竟应该怎样理解这一论述,仍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其实生产资料所有制并不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也就是说,它不是共产主义运动的基本问题,因为所有制问题只是一个结果,而不是原因。生产资料私有制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社会分工的存在,它不过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要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唯一的道路就是消灭社会分工,实现自觉分工。仅仅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表现形式上做文章,是无济于事的。马克思在一八四七年,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还是初步的,是有局限性的。
生产资料所有制并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一个时代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不过是那个时代生产工具的必然结果。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是由生产工具的水平所决定的,由生产工具所必然决定的分工形式在本质上决定了生产资料实际上由少数人支配,还是属于社会全体成员——自觉联合起来的自由劳动者。
历史已经表明,在原始共产主义所有制和奴隶主所有制之间,在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共产主义所有制之间,都存在有上千年以上甚至可能是几百年的过渡时期。在这个过渡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具有特殊的性质。它即不是纯粹的公有制,也不是纯粹的私有制,而是一种正处于根本转变中的所有制,它既有私有制的成分,也有公有制的成分,并且二者始终处于此消彼长,或者彼消此长的发展过程之中。
对于原始社会而言,公有制处在不可避免的破坏和消亡之中,而私有制则正处于自己的童年,首领们正一步一步实现自己的梦想,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名义上还属于全体人民所有,而在实际上,各级首领掌握了公有土地的管理权和支配权,但他们还没有成为奴隶主,还不能或不敢公开宣布自己是公有土地的唯一的主人。对于这种过渡时期的特殊的所有制,为了把它同原始社会公有制和奴隶主所有制加以区别,我们把它称为首领所有制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由每一时代的生产工具的水平所决定的,在使用青铜工具、铁制工具和机器工具的情况下,社会生产必然也只能采取社会分工的方式,而社会分工则必然产生私有制。
所谓私有制,就是个人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所谓所有权,是由占有权,管理权和支配权组成的。如果一个人仅仅拥有一块土地名义上的所有权,而由于某种原因却没有这块土地的占有权,管理权和支配权。那么他实际上等于一无所有。那个名义上的所有权,是连一分钱也不值的东西。关键的问题,真正的所有权是在那个能够实际支配土地的人手里。
私有制在人类历史上其了非常革命、非常伟大、非常积极的作用,尽管它也给人类带来了许多的痛苦和灾难,没有私有制,人类就不可能发展到今天,在人类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上,私有制是人类唯一的选择,是生产力发展进步的唯一形式。
私有制的消灭,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新的生产力所必然导致的社会分工的消灭程度,以及随之而来的新的分工——合理分工的发展程度。这是一个长期的自然的历史的过程。
如果社会出现了新的生产力,如果社会在这一新生产力不断发展的作用下就必然会开始消灭社会分工,那么生产资料私有制就会必然地向社会所有制转变。最终随着社会分工的完全消灭,合理分工的全面实行,私有制也就会逐渐转变为公有制。
如果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落后,存在大量的分散的个体生产者,社会尚不存在消灭社会分工的必要物质条件,那么,把社会所有生产资料以国家的或社会的名义占有,建立一个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是不是不可能的呢?这种公有制是否可以长期存在?看来仍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恩格斯说:“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剥夺生产资料以利于整个社会,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管理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调节所代替。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 [2]但是,这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不能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首先,国家是否发展到了可以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而不仅仅是社会某一利益集团的代表。并不是什么样的国家的都可以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的,尽管在过去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宣称自己是整个社会的代表,事实是很多国家一直代表少数人的利益而压迫和剥削大多数人。
恩格斯指出:“把国家对自由竞争的每一种干涉——保护关税、同业公会、烟草垄断、个别工业部门的国有化、海外贸易公司、皇家陶瓷厂——都叫做社会主义……那就会得出结论:国家等于社会主义……。” [3]
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由国家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显然是不同的概念。
如果,国家尚未发展到可以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那么即使它以整个社会的名义掌握了全部生产资料,生产资料实质上仍然在管理国家、代表国家的少数人手中,不管国家如何宣称它是什么。在这里,是客观的事实,而不是主观的愿望。
“只有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发展到甚至对我们现代条件来说也是很高的阶段,才有可能把生产提高到这样的水平,以致使得阶级差别的消除成为真正的进步,使得这种消除持久巩固,并且不致在社会的生产方式中引起停滞或甚至衰落。但是生产力只有在资产阶级手中才达到了这样的发展水平。可见,就是从这一方面说来,资产阶级正如无产阶级本身一样,也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因此,谁竟然肯定说在一个虽然没有无产阶级然而也没有资产阶级的国家里更容易进行这种革命,他就只不过是证明,他需要再学一学社会主义初步知识” [4]
“因此,当使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必然消灭、从而也使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必然颠覆的物质条件尚未在历史进程中、尚未在历史的“运动”中形成以前,即使无产阶级推翻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它的胜利也只能是暂时的,只能是资产阶级革命本身的辅助因素……他们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首先必须创造新社会的物质条件,任何强大的思想或意志力量都不能使他们摆脱这个命运。” [5]
如果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尚未达到消灭社会分工的程度,生产资料私有制并不是不可接受的,相反,它是无法改变和无法加以消灭的,其存在是有其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的。并且,生产资料私有制不会在根本上阻碍社会对于公共权力范围内限制和消除社会分工的努力。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285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320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423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616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1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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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产资料 所有制 资本主义所有制 社会主义革命 共产主义运动 结果 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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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xiaxt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8-6 10:07:20
生产资料所有制并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一个时代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不过是那个时代生产工具的必然结果。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是由生产工具的水平所决定的,由生产工具所必然决定的分工形式在本质上决定了生产资料实际上由少数人支配,还是属于社会全体成员——自觉联合起来的自由劳动者。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由每一时代的生产工具的水平所决定的,在使用青铜工具、铁制工具和机器工具的情况下,社会生产必然也只能采取社会分工的方式,而社会分工则必然产生私有制。

所谓私有制,就是个人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所谓所有权,是由占有权,管理权和支配权组成的。如果一个人仅仅拥有一块土地名义上的所有权,而由于某种原因却没有这块土地的占有权,管理权和支配权。那么他实际上等于一无所有。那个名义上的所有权,是连一分钱也不值的东西。关键的问题,真正的所有权是在那个能够实际支配土地的人手里。


私有制的消灭,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新的生产力所必然导致的社会分工的消灭程度,以及随之而来的新的分工——合理分工的发展程度。这是一个长期的自然的历史的过程。

如果社会出现了新的生产力,如果社会在这一新生产力不断发展的作用下就必然会开始消灭社会分工,那么生产资料私有制就会必然地向社会所有制转变。最终随着社会分工的完全消灭,合理分工的全面实行,私有制也就会逐渐转变为公有制。


我以为,LZ的文章做到了“思想深刻、逻辑严谨、贴近社会”。特别是以上评述文字内容,颇有新意。
“先实干不争论、先试点不评论、让时间和实践做结论”——这就是我们的“摸着石头过河”指导原则下的几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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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哲思 发表于 2010-8-7 21:06:36
什么叫合理的分工???
不过楼主在某些问题上和我看法一致,我在多年前写过一篇长文:
http://208.89.218.106/~free919/c ... 4033210&page=30
http://free919.net

板凳
liuyan53126 发表于 2010-10-3 20:39:06
所谓合理分工,也可以称为自觉分工。就是消灭目前存在的这种社会分工。社会分工是以职业的划分和固定化为特征的。它的直接结果就是产生阶级差别。

报纸
wzwswswz 发表于 2010-10-4 06:53:57
1# liuyan53126

楼主从生产力的角度阐述所有制变化的原因,是符合马克思思想的。马克思还讲过“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
但是楼主把私有制的灭亡与社会分工的消亡相联系,不知根据何在?难道社会分工是私有制产生的原因吗?你的首领所有制似乎却不是这样。

地板
liuyan53126 发表于 2010-10-4 11:01:50
社会分工正是私有制产生的唯一的原因。首领所有制也正是社会分工造成的。首领的出现就是社会分工的一个结果。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在社会中把原来已经存在的首领职位进行进一步的划分,更重要的是把这种划分固定化。分工的结果是首领获得了权力,后来逐渐形成首领所有制。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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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an53126 发表于 2010-10-4 11:18:14
wzwswswz 发表于 2010-10-4 06:53
1# liuyan53126

马克思讲过“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
马克思的这句话是非常正确的。但是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完全正确的理解。如果我们以资本主义社会为例。那么可以说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以自动工具为特征的。我把蒸汽机,内燃机、电动机都包括在自动工具之内。这样问题就清楚了。在真正的自动工具出现以前,不会有真正的资本主义社会。而在更新的,与自动工具具有本质区别的智能工具出现以前,资本主义社会绝不会灭亡,新的社会形态绝不会出现。在自动工具完成自己的充分发展以前,资本主义是无法消灭的。而一个比资本主义社会更先进的社会形态是根本建立不起来的。

8
liuyan53126 发表于 2010-10-4 11:31:14
我正在就此问题进行探讨,不知您对我的这种看法以为如何。一定的社会形态是以一定的生产工具为基础的。这个基础是不可超越的。从这一点来说。真正推动人类历史前进的,是创造新的生产工具的那些人。要想改变一个旧的社会形态,首先并且必须改变旧的生产工具。用新的,与旧的生产工具具有本质不同的更高级的生产工具。否则,是不可能的。在旧的生产工具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所谓新社会形态实际上不过是旧的社会形态的一个变种,而绝不是什么新的社会形态。

9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0-4 13:11:46
8# liuyan53126
我正在就此问题进行探讨,不知您对我的这种看法以为如何。一定的社会形态是以一定的生产工具为基础的。这个基础是不可超越的。从这一点来说。真正推动人类历史前进的,是创造新的生产工具的那些人。要想改变一个旧的社会形态,首先并且必须改变旧的生产工具。用新的,与旧的生产工具具有本质不同的更高级的生产工具。否则,是不可能的。在旧的生产工具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所谓新社会形态实际上不过是旧的社会形态的一个变种,而绝不是什么新的社会形态。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77405&page=1&from^^uid=1123236

很赞成lz在标题中所表达的观点,也很赞成8楼的进一步思路:一定的社会形态的确是以一定的生产资料(包括生产工具)为基础的。
例如奴隶社会是以“奴隶”(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形态——只要这个基础没有改变,那就不论是凯撒制度,还是斯巴达克制度,本质上都属于奴隶主阶级法权。
例如土地社会是以“土地”(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形态——只要这个基础没有改变,那就不论是“封建”制度,还是“郡县”制度,本质上都是属于地主阶级法权。
例如现代社会是以“机械”(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形态——只要这个基础没有改变,那就不论是“资本主义”制度,还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质上都是属于资产阶级法权。
正如lz所言:“在旧的生产工具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所谓新社会形态,实际上不过是旧的社会形态的一个变种。”

10
wzwswswz 发表于 2010-10-4 14:44:14
liuyan53126 发表于 2010-10-4 11:01
社会分工正是私有制产生的唯一的原因。首领所有制也正是社会分工造成的。首领的出现就是社会分工的一个结果。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在社会中把原来已经存在的首领职位进行进一步的划分,更重要的是把这种划分固定化。分工的结果是首领获得了权力,后来逐渐形成首领所有制。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今天。
导致首领职位固定化的原因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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