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始出来,你终于肯回答什么是“中国利益”的。我没有白等你的回复。
“在国际经济关系中,按照国际市场定价,你应该赚的利润和你实际赚的利润之间的差额”
这句话,我可以肯定地说:“空洞无物”。赚一元钱是“应该”,还是赚两元钱是“应该”?——莫非你又要掏出“这些都是明摆着的”这件法宝?大家都认为自己的“应该”是“明摆着的”,怎么办?
不妨让大家来评评这个定义。请问大家谁明白这个定义的标准是什么?我甘愿受指教。
如果买卖双方对“应该”的理解不一样,以谁的“应该”为标准呢?
“指出利益主体”是废话不假,但有人为什么愿意忽略了?利益主体之间不能实现“帕累托改善”怎么办?以谁的利益为标准呢?中国国内各利益主体之间有利益冲突,谁代表中国利益呢?谁来决定这个“应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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