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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世界:新农村社会/文化建设的方向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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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生活世界被侵扰的局面。新农村社会、文化建设的方向,或在于建设村庄的生活世界。如此,有利于农村社区成员体认现代社会规范,享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独立的现代公民人格。   [关键词]生活世界;新农村;社会建设;文化建设
  新农村建设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领域。一般说来,社会建设侧重于村民的社会交往层面,文化建设侧重于农村居民精神文化生活领域。本文将借助于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框架,通过梳理社会发展的一般性脉络,在社会理论层面上诠释新农村社会、文化建设的内涵及其发展方向。
  一、生活世界
  世界,按哈贝马斯的观点,大致可以划分为生产与生活两块领域。其中,生产领域(又称为系统)负责提供物质再生产,主要由生产方式及政治—法律二子系统来承担。生产方式承担提供物质功能,主要由货币作为互动媒介。政治—法律系统负责承担提供物质分配与秩序,主要由权力作为媒介。可见,货币与权力构成系统世界的主要媒介。社会学研究表明,系统世界的发展表现为复杂性的增长。对于社会个体来说,系统世界是一种外在的存在,是社会成员各种微观行为的总体性宏观结果。
  生活世界则是社会主体互动过程中形成的日常生活空间。依德国学者赫勒的观点,亦即一种不断在重复着的日常生活方式。生活世界恒久存在于人类社会,并不是哈贝马斯的发明,却由哈贝马斯系统阐述。在《交往行为理论》卷一中,哈贝马斯提出,生活世界是主体间认可的共同世界。在卷二中,他更进一步将其解释为某种文化式传递的、借助语言组构起来的诠释模式储库。互动双方凭借此类储库,形成对主体内心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理解。生活世界由文化、社会及个性三部分构成。文化作为解释体系的知识库,为交往过程中的参与者提供理解世界的工具。社会作为合法秩序的知识库,调整社会成员间的相互关系,达到社会的团结。个性则使行为主体能够有意义地言说与行动,将自身置于正常的交往过程中,并促成其自身的同一性。
  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及文化建设。其中,经济、政治建设的领域,正是哈贝马斯所说的系统世界。社会、文化建设,着眼于为人们提供社会交往规范与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正对应哈贝马斯所提及的生活世界。因此,按哈贝马斯的理论逻辑,我们可以说,村民的生活世界,正是新农村社会、文化建设的施力点。
  二、重建村民生活世界的必要性
  生活世界是一种特定的不断被塑造的社会结构,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进。剧烈的社会变迁,会带来生活世界的强烈反应。按哈贝马斯的观点,这种演进表现为生活世界各个组成部分的不断再生产。具体言之,文化再生产,表现为文化知识的积累,保证了文化传统的持续性,也为社会成员提供了日常生活实践的知识储备。社会再生产表现为向社会提供有效的规范,调整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关系,达致社会的团结与稳定,亦即社会一体化。个性再生产,则完成社会成员的自我认同、社会归属与代际传递,亦即个性社会化。如果生活世界的再生产进程被干扰、打乱,其组成部分则会出现混乱与反向发展:文化领域内,生活的意义丧失。社会领域内,反常、失范现象出现。个性领域内,人们饱受精神疾患。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社会出现了剧烈的社会变迁。在经济领域,国家取消集体生产的公社制度,允许家庭自主经营,集体经济萎缩,市场成为配置经济要素的核心机制。政治领域内,国家权力大幅退让,退让出来的政治空间由村民自治予以补充。随之,社会领域内,村民的相互交往出现了“去政治化”特征,回复到日常生活范式。村民的文化生活领域内,随着公共生活的衰落,在国家政权日益退让、大众文化浪涌而来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诸神狂欢,呈现出社区文化碎片化特征。阎云翔所说的无公德个人大量出现,孝道不行,温良不再,村庄出现伦理性危机。
  当代中国农村社会经由多年的市场化进程,也呈现出生活世界殖民化的某些态势,亦即生活世界再生产过程被干扰,各组成部分之间不协调,甚至断裂。
  1.货币为媒介的市场化原则通行于村庄日常生活世界。主要体现有二:一是在经济交换领域,使用价值慢慢转化为需求偏好,村民成为经济领域的被主宰者,沿着消费社会既定的逻辑,在商品生产者、销售者,甚至国家有意识地导向下,成为对商品永不满足的追逐者。二是村民的交往过程日益卷入市场化原则。金钱成为衡量社会行动价值的一般等价物。以传统的社区互助为例,帮工现象日益被换工、雇工取代。邻里之间的帮忙会被简化为日工。[1]更令人震憾的是,获取金钱正在成为衡量个人能力及社会地位的优先的评价标准。赚钱这一目的,取代其不过是保障及改善生活水平的手段的定位,成为村民关注的首要目标。一些在村庄外从事性交易或黑社会行为的人,并没有成为村民心目中的公害人物,反倒引起相当多数村民的羡慕与敬佩。
  2.权力为媒介的不平等机制贯彻于村庄生活世界。一般说来,社会不平等主要表现为三个层面:经济、政治与文化。农村经济层面上的纺锤型结构,决定了村庄成员在较低收入基础上的“中产化”趋势。在文化层面上,农村社区的教师群体保持着相对优势,其经济收入也相对可观,但对于村民来说,这种维度上的不平等很难对村民日常生活产生“外部性”影响,不会给村民带来压抑感。因此,村庄社区结构中的不平等现象,主要表现为政治精英与村民之间的交往。
  政治精英与村民之间的交往,普遍存在非对等现象。本是礼尚往来的礼物流动,在政治精英与普通村民之间,表现为礼物链断裂,或是单向流动,等等。请工,这一东北移民农村常见的社会互助行为,目前基本由农村社区政治精英独享。作为政治组织的村委会,仍是村民心目中的官僚机构。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委会表现出明显的行政化特征来。村委会日常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村组法》规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但在受访过程中,村委成员很少提到村委会的自治功能及其运作,相反,他们多次提到“上级”及其任务安排。二是甚至村委会内部,也表现出明显的科层化特征。村务实行村委会主任负责制。此制类似行政部门的首脑负责制。主任负责制要求村委会主任实行文官式管理,以强化村委会成员的责任意识。村委会成员实行明确的分工。副主任之设,强化了主任与副职之间的差别。主任与村委会成员之间的互动,具有明显的上下级关系。在2000年之前,当村委会成员的待遇尚在每年1000-2000元之间时,村委会成员对这份职业并不十分看重。在2002年之后,村委会成员待遇明显好转,村委会成员的职业就相当有吸引力了。这就强化了村委会主任在村庄生活中的权威。[2]
  3.社会规范的失范趋势。迪尔凯姆很早就注意到,剧烈的社会变迁会导致传统的社会规范失势,而新的社会规范又迟迟不至,在这种状态下,社会成员会无所适从,从而引发社会问题。当代中国农村高度弥散,山高皇帝远,处在政治权力的末梢,甚至成为公共权力的盲点。国家权力不断向上收缩,社区公共权力孱弱无力,一些地方混混儿成为地方权力真空的补充者,亦即社区秩序的维护者。如,在东北农村调查时,我们发现,破坏他人财物(如点燃柴禾堆、稻草堆,毁损庄稼等)的非道德、非法行为,以暴力垄断地方贸易的黑社会行为,在村民们看来,国家管不了也不愿意管,因此,就出现了成王败寇式的“能做出这事儿的都是有能力的”社区舆论。不孝乃至虐待老人之举,几至司空见惯。
  4.文化生活的荒芜。村中少见主动的(读书看报)阅读习惯,亦难见村民们的集体活动。自白到黑,人们蜗居在自家宅院,看电视成为村民最重要的休闲方式。打麻将、聊天,仍是村中常见的公共休闲。虽然村民收入近年来有明显提高,如笔者在东北某村调查,人均4000元收入左右。村民生活中的恩格尔系数大幅下降,却未带来相应的生活方式的转型。生理及感官需求的满足仍是村民生活的重心。
  5.现代公民个性的缺失。主要表现为自立的现代公民性格缺失。尽管制度设计提供了参与渠道,广大农村总体上仍表现为顺民型的政治文化。公众意见仍停留在街头巷尾,人们懒于或不习惯于参与政治活动,政治组织用政治决策换取了民众的忠诚。在村庄公共用品的提供方面,村庄缺少建设性的生成机制,几乎全靠外部输入。村民群体成为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失语者及缺位者,被动地接收,消极地投入,形成新时期的“等、靠、要”心理。
  三、通过新农村社会、文化建设,构建生活世界
  既然生活世界由文化、社会及个性三部分构成,那么,新农村社会、文化建设似乎也可沿此路径予以展开,即可分化为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与个性建设。
  社会建设,意在达致在社会规范认同基础上的社会高度整合,亦即社会一体化。依柯尔伯格的道德意识发展理论,哈贝马斯也将社会规范的发展路径设定为三阶段,前习惯水平,习惯水平与后习惯水平。对于文明社会来说,习惯水平由政治—法律所确立的秩序观所决定。其特征是,“倾向于固定化规则的权威及对社会秩序的维持。正确的行为乃由恪尽职守、表现对权威的尊重以及为社会之缘故而对既定社会秩序的维护所构成。”后习惯水平则是普遍伦理原则倾向,具体说来,人们行为的正确性的判定标准,不再系于具体的道德规则,而是存在着普遍性的关于正义、人类权利的交互性与平等性、人的尊严之尊重等普遍化原则。[3]可见,社会建设的要旨,乃是确立政治—法律所型构的权威与秩序。当代中国农村出现的治理危机,其端正在于传统权威的解体、国家权威的撤退、地方权威尚未形成。只有在确立了习惯水平的平台之后,才能谈及普遍伦理。
  文化建设,意在向社区成员提供认知社会的框架与体系。1949年以来,中国农村教育成就巨大,但与城市相比,客观上仍存在较大差距。新世纪以来,农村教育政策屡出新措,在笔者看来,若着眼于文化建设,还需要贯彻终身教育理念,加强成人教育;推进社会化教育,尤其是电视媒介的教育功能;文化下乡。
  个性建设,意在培育与社会价值观念相符的现代人格。在当代中国二元社会特征仍很明晰的前提下,新农村社会、文化建设之个性建设的意义尤为重要。在笔者看来,此域建设需要,一是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尤其在社会保障领域内,通过二次分配领域内的“去商品化”手段,弥补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不平等。推进“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夯实公民人格尊严的物质基础。二是培育参与型政治文化,树立公民意识。三是发展社区公共物品的共生机制(如公共池塘型),培育自主、自力的社区行动者。
  要之,新农村社会、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工程,旨在提供一种符号化的社会结构及相关的日常生活方式,亦即,通过协调生活世界各个组成部分的运行机制与步调,平衡生活世界的再生产进程。
  参考文献:
  [1][2]李洪君,张小莉.一个新型移民社区的村治模式[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68,219.
  [3]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M].张博树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80-81.



作者:黄英 张小莉 来源:《党政干部学刊》2010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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