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 思维运动就是通过这样的几个形式---分析、综合、抽象、演绎而进行。
它首先是分析,这是思维者和思维精神对现实的直接接触,这种接触获得了作为分
析对象的个别性----现实总是以相互之间毫不相关的各种个别性而表现出来。然后
是综合;综合不再与现实直接接触了,它是与分析的结果接触,力图把这些分析结
果联结起来。抽象是离现实最远的思维形式,从形式上看它已经完全脱离现实了。
但只有抽象才能够把握现实的深刻内在性,因此抽象是极为必要的,它是思维运动
不可缺少的一个形式。抽象把握了现实的内在性,但它本身却是脱离于现实的,这
就产生了矛盾:它把握到的东西究竟是不是现实的真正内在决定性?这显然不能通
过这种抽象形式本身来回答,因为它是脱离现实的;要回答这个问题,思维就必须
打破这种抽象形式而使自己重新回到现实中。这种返回过程同时便是演绎;演绎的
职能不仅是把抽象物特殊化和具体化,而且还要证明这个抽象物是否与现实的内在
性相符合。但这种演绎所具有的证明作用总会产生两个后果:既符合又不符合。这
样,抽象物在其演绎运动中总是处于运动、变化和发展中,这种运动和发展使之不
断地扬弃不符合的部分,使之不断完善。思维运动:分析----综合----抽象----演
绎,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在演绎中包含着分析,而分析便是思维的开端。抽
象物如思想、概念等在这个循环往复的思维运动中产生和不断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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