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gic/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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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哲学] [转]逻辑起源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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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2-1 17:07:18
第四章 物质与元间

4.1 物质与元间的定义

4.1.1 两种差别者

元子是差别和差别者的直接统一体,因此,元子表现出它作为差别者和作为差别形式这样双重的性质。

1、如果元子以其差别者的性质作为最初的差别者,与其他元子以一定的相互作用方式、相互差别方式组成了新的实体,在这个层次里,元子作为素材,元子之间组织方式就是新生成的差别形式、关系形式;

2、如果元子以其差别性作为最初的差别者,与其他元子以一定的相互作用方式、相互差别方式组成了新的实体,在这个层次里,元子最初的差别形式作为素材,差别形式的凝结作为实体,在另一个层次中成为差别者。

我们就得到了两类差别者:以元子本身的差别者性质积累起来的差别者;以元子差别性及其差别形式的凝结积累起来的差别者。

第二种差别者,即以元子差别性及其差别形式的凝结积累起来的差别者,是差别形式的相对凝结状态,本身可以还原为差别,只在相对的层次中才作为差别者。

而第一种差别者,即以元子本身的差别者性质积累起来的差别者,只能还原成差别者,因此才是差别和差别形式的最终承担者。

4.1.2 物质的定义

这里把第一种差别者即把以元子本身的差别者性质积累起来的差别者定义为物质。

4.1.3 元间的定义

同理,把第二种差别者即以元子本身的差别性质积累起来的差别者定义为“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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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2-4 08:23:18
4.2 元间

4.2.1 差别形式和差别者的层次

差别是差别者之间的差别,差别又必须具体地表现为差别的形式,这样,我们就至少要有、且只能拥有差别者和差别形式这样两类实体。

在远离边界点的定义域里,任何一个事物,任何一个实体都由组成这个事物的要素或素材以一定的相互关系形式组织而成。也就是说,一个实体由作为素材的差别者和作为素材之间相互关系方式的差别形式这样两种不同的次级实体构成。这个世界因此被看作是这种模式层层嵌套、层层积累的结果。

4.2.2 差别形式的抽象 —— 元间

把所有层次中的差别形式都抽象出来,获得一个一般的差别形式的概念,这个一般概念也就是上面定义的“元间”。

4.2.3 最基本的元间 —— 对立统一

最初的差别形式是对立统一,那么最基本的元间也当然就是对立统一。

一切都可以追溯为是差别者之间的一种差别形式,都是元间的一种。这样,元间就是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基本概念和实体。

最初的、最基本的差别形式是对立统一,那么,对立统一原则就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基本概念和实体。

4.2.4 “元间”这个词及其概念

纯粹的差别、抽象极限的差别是没有内容的差别,除了表示差别者相互之间的区别之外再也没有更多一点的意义。纯粹差别使得差别者之间的差别也变得没有意义,使得差别形式直接就是差别本身,直接就是差别者本身,这三者将要直接重叠,将要一同消失了。这是差别与差别者之间关系的极限。

离开了这个极限,差别者之间的差别就都具有了具体内容,差别都具体地实现为差别形式,差别形式就是具体的差别,实际的差别。我们把这样的差别形式定义为“元间”。

在中文里,“元”这个字主要有三种意义:

1、起始。如“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公羊传 . 隐公元年》);《春秋繁露.玉英》“谓一元之大始也”凌曙注引《尔雅》;

2、原来、本来。通“原”字。如“是以春秋变一谓之元、元蕕原也” (《春秋繁露 . 重政》)。[1]

3、首、头、君主、主宰。

“间”字主要有两种意思:

1、差别者之间具有差别。如“则美恶有间也” (《庄子 . 天地》)。

2、差别者之间具体的差别形式。如“彼节者有閒,而刀刃者无厚”(《庄子 . 养生主》)。

庄子的比喻实际上是用极限状态的刀刃厚度作为了解骨节之间的差别的尺度,从而定义了两个骨节之间的差别形式。当刀刃的厚度远远小于两个骨节之间缝隙的宽度时,就可以在骨节之间的空隙中游刃有余。

我们这里把“元”和“间”两个字组合成了一个新的汉语词汇“元间”,用来表示一般的差别形式。

比如,现代汉语常用的“空间”、“时间”概念里,“间”字被用来表示“维度”和“间隔”的意义。实际上,这种用法不仅准确,而且其深刻程度超过从英、德文翻译过来的本意。这两个概念在汉语意义中可以理解为:空间和时间本身都不是可以单独存在的独立实体,都是两个差别者之间的间隔,都处在两个差别者之间的间隔之中,是这种间隔的具体形式。这样,时间和空间就都可以被理解成元间的一种具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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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2-6 10:32:58
4.3 物质

4.3.1 物质的定义域

既然物质被定义为是元子的差别者性质积累成的差别者,那么,物质的起点,物质定义域的起点就应当从元子作为差别者与其他差别者组成新实体时开始。

由元子作为差别者组成的实体又再次作为差别者和其他差别者组成另一层次的新实体。

当这种层次的积累发展到再也不能继续下去的时候,当差别者的积累不再能继续作为差别者时,差别者积累的模式终结了,也就到达了物质定义域的终点。

在这两个端点之间是物质概念的定义域。

物质的定义域处于差别者定义域之中,是差别者定义域的子集。

4.3.2 物质的层次性

如果构成物质实体的差别者也是物质,那么,物质就是由其他的物质以某种特定的元间方式共同组成的。物质成为构成新层次物质的差别者。换言之,物质是由物质组成的,物质是层次性的。

然而“物质是由物质组成的”说法是同义反复,要使其有意义,就必须为这条原则设定一个界限,就是说,“最基本物质”的成分不再是物质。

追寻最小物质的旅程将中止于差别形式和差别者的直接统一的元子,这就追寻到了物质定义域的起点。在离开这个极限点的广泛领域中,物质层次性原则有效。

物质层次可以无限积累下去吗?

层次性本身是一种规定性,它把差别者相对稳定地规范在一个确定的关系和位置上。但是,无限层次的积累,就意味着无限的、绝对的规定,要规定所有的差别者。如果所有的差别者都被规定,差别者也就不再能继续作为差别者了。所以,层次的规定性必定是相对的,有限度的。这就是物质定义域的另一条边界,也是物质层次性的极限。

物质层次应是有限的。

在古典哲学里,物质被归纳为“实体的”、“有质量”、“固定的”、“不灭的”、“有广延”、“不可入”、“占据一定空间的”等等一系列性质。

由于物质的层次性,每一个层次的差别者都形成了各自新的特点,不同的古典哲学体系对于物质性质的理解只局限于其当时科学水平所能及的那些物质层次上的性质。除了可以直观的物质固态、液态、气态,又发现了等离子态、玻色子凝聚态,以及最近新创生的费米子凝聚态,随着对物质世界更多的了解,越来越难以仅从表象上归纳出物质的一般性质。

“物质”概念主要用于描述作为材料性、要素性、“砖块性”的差别者,表示差别和差别形式的绝对承担者。这种对于“绝对性”的期望都只能以另一些绝对者为条件,也只能是相对的。

物质是差别者与差别相对关系中的特例,只有在和差别以及差别形式的相对关系中才有意义,只有在与其他差别者的相对关系中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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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2-7 09:24:53
4.3.3 物质要素之间的对立与统一

物质层次性本身就意味着物质的相对性,因为除了元子这种差别者和差别的直接统一体之外,任何一种物质都由内部的要素、素材以一定的结构方式组织而成。

这样,物质要素首先相对于和自己同处一个实体中的其他要素。素材之间通过相互作用实现相对存在。

1、相互作用的结果应使每一个要素都能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至少保持自己作为独立素材的“质”,保持自己是其所是,保持互相之间的区别。否则,素材之间的关系无限接近,相互之间的差别无限减少,直至发生融合,素材就不再作为素材了。

2、要素之间的区别又必须是有限度的,必须保持在相对密切的关联中,要素之间无限疏远导致相关性趋近于0时,当达到要素之间的相关不再有意义时,就不再能够作为要素了。

物质要素要组成一个新的实体,形成新的物质层次,物质要素之间的相关程度就既不能无限接近,达到相互等同、相互融合的无差别状态,也不能无限疏远,达到彼此不相关的程度。而必须处在既对立又统一的相对关系之中。

3、作为差别者的物质只是两种差别者之中的一种,因此,物质作为差别者就不只是与物质性的差别者相对,还与由差别形式凝结成的差别者处于相对之中,和元间处于相对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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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2-8 10:24:04
4.4 物质与元间的相对性

4.4.1 物质与空间的相对性

差别者之间原先近乎于相对均等的距离和作用程度被改变,变成了一些差别者更紧密的聚集,聚集着的元子集群之间则出现了相对稀疏,出现了新的差别形式,这就是空间,空间是物质实体之间的关系形式,是元间的一种。

当元子的差别者性充分积累,达到物质生成的程度后,空间成为物质相对位置分布差别的形式,物质处于相对位置差别形式之中也就处于空间差别之中,处于具体的空间形式之中。空间也因此变成了新的差别者。

作为物质实体的差别者并不能将纯粹空间作为差别者,不是和纯粹空间发生相互作用,而是和其他同样也是作为物质实体的差别者处于相对关系之中,被周围的势态所规定。但是差别者之间关于相对位置关系的差别形式相对凝结成一种稳定的势态时,相对位置关系本身作为差别形式,就成了相对独立的差别者。因此,没有什么纯粹的绝对的空间实体自身。空间作为实体,作为新的差别者,只不过是一种物质实体之间相互关系的间接形式,是一种相对凝结的势态。

这样,不仅是物质实体产生和创造了空间,形成和规定了空间的形式,同时,物质实体又产生于空间,被空间所规定。物质实体和空间实体相互作为差别者处于对立统一之中。

由于世界的唯一性和整体性,所有实体处于普遍相关中,空间首先是相对普遍的关系形式,物质之间以及与其他实体之间的相互关系都首先处于普遍的空间关系之中。

由于普遍相互作用出现了极度不均衡的局部,这些极度被展开了的维度形成了局部的空间关系,我们的世界主要处在这个局部空间内,处在普遍联系体系中一小簇被展开了的维度中。

仅就一簇维度来说,物质的层次性导致了空间的层次性。物质的不均匀分布导致了空间的不均匀性,使得空间作为差别者在各个局部、各个层次上不均匀,作为物质的差别者和作为差别形式的空间是两种同样不均匀的差别者。特别是当不同层次的这样两个差别者相互比较时,不均匀性表现得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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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2-9 10:54:17
4.4.2 物质与时间的相对性

“过程”的特征是状态变化的次序性,次序性也是一种差别的形式,这就是时间。时间也能成为相对凝结的势态,成为一种元间实体。因此也没有纯粹的时间或者时间本身,有的只是差别者之间变化次序的差别及其差别形式。

起先,是物质状态变化的过程产生和规定了时间,而不是时间规定了物质差别者。但是,当时间一旦作为差别形式被凝结成实体,就成为了对另外层次物质差别者的势态,也成为了差别者,就形成了对物质差别者的规定性。

另外,任何差别者都处于普遍相互作用的总进程当中,由于总进程的不均衡,又处于某个具体局部的进程内。不同局部里,状态变化更迭的进程不同,局部之间的时间尺度就不会相同。当两个内部状态变化、更迭进程不同的局部相互比较时,就会表现出时间的相对性效应。

4.4.3 物质与速度的相对性

一个实体从一种状态转换到另一种状态的次序是时间性的差别。当两个实体各自状态变化的时间间隔相比较时,就可能会发生新的时间差别,这个差别表现出两组时间相互对于对方的度量,表现出相对于自己的时间变化率,这是一种新的、另一层次的差别形式 —— 速度。

和时间一样,速度也是过程性的差别形式,也是过程本身,只不过是两个过程的比较,是变化的比率,在极限范围内,速度必定是有限的。

只有在空间尺度等于0的情形下,速度才失去意义。空间尺度等于0的情形只出现在直接接触的场合,只出现在没有差别的实体自身内,除了实体本身内以及理想状态的无限维联系的实体这两种情形外,没有其他场合的实体可能达到速度无限大。

4.4.4 物质与能量的相对性

无论差别是产生、消除、改变,都是差别的实现,差别实现的过程表现为能量,因为,能量是差别实现的形式,也是一种差别形式。这种差别形式也成为和物质差别者相互作用的差别者。

物质是由自身的差别者的差别者性以一定的差别形式组织而成的实体,是与他自己的在其所在处于一定差别形式之中的实体,这两种差别形式规定了这个物质实体的存在,因此,从某种程度和层次讲,物质实体也是一种间接的差别形式。当这种差别形式实现时就成为能量,所以,物质和能这两种实体之间除了层次和进程这两种角度的差别外,除了分别属于不同表现形式的差别者之外,两者并无绝对区别。

由于能量是差别的实现形式,所以差别的尺度也就是能量的尺度。和物质实体一样,如果最小的差别和差别者可以归结为两个元子之间的差别,那么,能量就不能无限小,能量有最小的极限,是量子性的。

典型的速度是两个变化中的时空实体之间的比值,比值越大意味着变化越大,也就意味着差别越大,因为能量是差别的实现,那么,能量就是速度的函数。

4.4.5 物质与力的相对性

时间、空间、能量都是相互作用的形式,力才是相互作用本身。

只有在差别者之间才会有差别,相互作用只有处于相互作用者之间才有意义,因此,力是物质差别者之间的力,不存在抽象的脱离“力者”的力。

物质差别者之间所保持着的既不无限脱离又不无限接近的对立统一关系只能通过力来实现,那么与物质差别者发生直接作用的反而不是相对的物质差别者自己,而是作为相互作用的力。这样,物质差别者就不可避免地和作为相互作用的力处于相对之中,力本身也成了差别者。换言之,相互作用也是以差别者的身份和物质差别者处于差别中,物质差别者相互之间通过相互作用这样的另一种差别者才能实现相互作用。

由于速度的有限性,从一个物质差别者发出的作用到达它的作用对象需要时间,在这个作用没有到达对象之前,这个力是还没有来得及实现的力,这时,它应当是存在的,而且应当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实体,是处于另一层次相互作用背景之下的存在者。

4.4.6 物质与差别形式的相对性

和时间、空间、能量、场、力……的相对就是与差别形式的相对,物质和物质差别者、差别形式构成的差别者这样两类差别者处于相对之中。只有处于这种相对之中的物质才是存在着的。

这种相对性还表明,作为物质的差别者和作为差别形式的差别者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由于这两种差别者的同源性,两种差别者有相互转化的可能,在物质还没有充分积累的初级层次更为显著,比如,玻色子和费米子之间的相互转变。

物质与物质形式的相对性就是物质与元间的相对性。

物质与元间的相对性起源于元子的差别性与差别者性的双重身份及其直接同一。

元间和物质这两种不同实体都是由元子这种最基础的素材的两种不同性质的不同积累所形成。由于元子的双重性质,在以元子为素材的积累结果中都保持着这两种性质,元子的积累者也都具有差别性和差别者性这样双重的性质。

例如,基本粒子都具有“波粒二象性”,所谓“波”是一种形式,一种形式性的实体,一种相互作用的方式,一种元间性实体;所谓“粒”就是一种物质,一种相互作用者,一种物质性的实体。具有波粒二象性的粒子不受时、空唯一性的限制,作为波的粒子和作为粒子的波在时、空上并不绝对统一。一个粒子同一时刻可能在一处也可能在另一处,甚至可能在任何地方。

但是,充分积累后的物质就逐渐丧失了这种性能。这是因为一些积累者更多地积累了差别者性质,另一些积累者更多地积累了差别性,更多地表现了这两种性质中的一种,成为差别者性或者差别性分别格外突出的情形。比如,一只茶杯在同一时间内只能处于唯一的空间位置。

元子的差别者性与差别性的直接同一,在粒子的层次上表现为差别者性与差别形式的对立统一,具体的粒子都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同时具有这两种性质,这两种性质的比值影响和决定着粒子的性质。

当积累达到相对充分的程度后,差别者性与差别性的分离就愈加显著,直至分别成了两个极端,各自形成了差别者性的积累者与差别性的积累者这样两类不同的实体,形成了物质与元间这样两类实体,出现了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的新关系。

这种对立统一意味着物质和物质要素之间的关系相互决定着对方。

物质要素都不能脱离普遍相互作用而单独存在,因为这样它就不是存在者了。同时,也不能脱离自己所处的具体相互作用环境而单独存在,否则,它就不是一个具体的存在者。物质同时处于这两种层次的相互作用之中。

物质要素和这个物质要素所处的环境势态也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着的,互相决定着对方的形式和性质,决定和影响着对方的是其所是。

一个物质实体要加入到一个新的物质组合中去,加入之前自己所拥有的元间特征、自己的是其所是就会因为这次加入而发生不可避免的改变;同理,一个既成的物质势态也会由于新的物质要素的加入而发生改变,也不能继续维持之前的是其所是,不能绝对保持原有的元间特征,加入者和被加入者双方都因此而发生改变,尘埃落定之后,双方又达成了新的对立统一的平衡。


至此,差别者与差别之间的关系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差别者与差别的直接重叠;

差别者性与差别性的对立统一;

差别性和差别者性的分别积累形成了物质与元间的对立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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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2-10 17:00:56
第五章 对立与统一


5.1 差别与同一

5.1.1 唯一性和同一性

元子就其本身都是差别与差别者的直接重叠体,所以,每个元子都具有差别和差别者这样双重的性质。

作为差别者的元子,每一个元子相互之间具有绝对的区别性,相互之间绝对不等同。每个元子都是唯一的,因此每一个元子作为差别者都是唯一的。

作为差别者,元子之间有“A ≠ B ≠ C……”的关系。这是差别者性关系,这时,差别者性关系就是唯一性关系。

除原始差别之外,作为差别的元子都拥有相同的差别形式,任何一个元子的初始形式都不比其他元子有更多或更少的特点,元子在初始形式上是相互等同的,没有任何区别。

作为差别,元子之间有“ a = b = c……”的关系。这是同一性和共同性关系。

所以,元子相互之间就差别者性来说,相互之间具有差别性,就差别形式来说,相互之间又具有同一性。元子之间同时具有同一和差别这样双重的关系。

5.1.2 物质实体的差别性

根据前面关于物质的定义,物质是元子差别者性质积累的表现,元子的差别者性质积累起来的差别者就是物质。物质作为元子差别者性质的积累,继承了元子作为差别者的性质,也就继承了元子的差别者性,随着差别者性积累的程度,物质实体之间趋向于绝对区别,趋向于相互不能等同,相互之间持“A ≠ B ≠ C……”的关系。

充分积累了的、典型的物质实体都是唯一的,不可重复的,除了自身等同之外不与任何其他物质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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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2-11 11:03:53
5.1.2 物质实体的差别性

根据前面关于物质的定义,物质是元子差别者性质积累的表现,元子的差别者性质积累起来的差别者就是物质。物质作为元子差别者性质的积累,继承了元子作为差别者的性质,也就继承了元子的差别者性,随着差别者性积累的程度,物质实体之间趋向于绝对区别,趋向于相互不能等同,相互之间持“A ≠ B ≠ C……”的关系。

充分积累了的、典型的物质实体都是唯一的,不可重复的,除了自身等同之外不与任何其他物质等同。

5.1.3 元间实体之间的可同一性

元间实体是由元子的差别性积累生成的,因此它继承了元子之间的同一性关系,元间实体之间可以或可能持同一的差别形式。因为,元间实体是由元子的差别性积累起来的,最后都能还原成元子之间的、元子本身的性质,还原为元子之间的同一性。

以上表述似乎是一个悖论,差别性的积累居然能出现同一性?其实,所谓同一性一定是指不同主体之间的同一性,先要有不同的主体,之后才会有同一与不同一的问题。既然是差别者之间的关系形式,从最初的原始差别开始,就有了差别和同一这样两种形式。同一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差别,是反方向表达的差别。

元间实体毕竟是已经积累起来的差别形式,积累的过程和变化使得差别形式发生了多样性,多样性意味着不同一,但是同时也意味着可以或可能同一,同一性就成了多样性中的一种典型和极端情形。

元间实体的可以同一性使得不同的实体可以、可能拥有相同的元间形式。实际上,相同的元间实体就是同一个元间实体,但是,同一个元间实体可以以不同的物质实体来表现自己,处于不同的物质实体之中。这就是说,元间实体可能与它所处的物质实体发生分离。

5.1.4 元间差别者

元间实体之间除了具有可以同一性之外,还有可差别性,因此,元间实体又可以作为差别者。

设:

一组元子由一个状态变成了另一个状态。

显然:

组成第一种状态的元子与组成第二种状态的元子是同一组元子;

前一种状态向后一种状态的变化不是组成成员的变化,而仅仅是组成方式的变化;

两种组成方式、两种分布方式或者说两个元间实体,由于出现了差别而分别成为对方的差别者;

这不同于元子作为物质性存在表现出来的那种差别性,也不同于元子作为元间性存在表现出的同一性,这是差别形式之间的差别,是差别形式本身作为实体,作为元间实体,是元间差别者之间的差别。元间是新的一种差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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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2-12 11:09:10
5.1.5 比较显示差别

至此,已经讨论了三种差别形式:

1、元子作为元间实体相互之间的同一关系可以看成是一种特殊的差别形式;

2、元子作为物质实体相互之间的差别形式。

3、元间差别者之间的差别形式。

差别只有相对意义,不存在没有对象的差别。因而,只有通过差别者各自的具体的差别形式之间的互相比较才能显示出差别。

当差别者已经积累到了具有差别形式的程度时,差别者各自的差别形式开始具有比较的可能。

所谓比较,简单说就是放在一起进行减法操作。当得到的差值为0时,说明差别者的差别形式是同一的,说明这两个差别者的差别形式之间没有差别,否则就是有差别。

例如:


a = b

a ≠ c

A ≠ B

A ≠ C


这都是简化了的式子,完整的写法应为:


a - b = 0

a - c = 1

A - B = 1

A - C = 1


式中:


0 , 表示无差别;

1 , 表示有差别。


a - b = 0 ,表示a和b这两个元间实体相互之间的同一;a和b实际上是同一个元间实体。

a - c = 1 ,表示a和c这两个元间实体相互之间的不同一;a和c不是同一个元间实体。

A - B = 1 ,表示A和B这两个物质实体之间的不同一。

由于物质的唯一性,物质实体之间仅有差别没有同一,A - B 、 A - C  …… 恒等于1。

只有元间实体的比较才可能出现0和1 这两种情形。

比如:

一个茶杯减去另一个茶杯等于0个茶杯,这仅仅指的是茶杯数量的比较,是元间的比较,不是茶杯本身作为物质实体的比较。

元间实体的比较可能产生0和1 这两种结果,物质实体的比较只能产生1这样唯一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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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2-13 10:47:15
5.1.6 元间差别者之间的差别

元间的比较是两种结构或状态的比较,相同和不相同仅仅是两种极端情形,对于一般情形来说,可用下式表达元间差别者之间的差别:


e1 - e2 = e3


式中:

e1:为前一个形式;

e2:为后一个形式;

e3:为两个形式之间的差值。


差值等于0 说明后一形式相对于前一状态没有任何变化,这是同一个元间的自身等同


可表示为:

e1 - e2 = 0

e1 = e2

离开了这个极限,哪怕是产生了无穷小的差值,e1 和e2就成为两个不同的元间了,就发生了变化。


可表示为:


e1 - e2 = 1


式中:

“1”不是数量的1,而是表示两种状态之间从无穷小起始的任何程度和性质的差别。

这样就有:


e3  =  0



e3  =  1


这样两种极端状况,分别表示两种状态之间无差别和有差别这样两种不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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