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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方法”的反思和探索

发布时间: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我们从马克思在研究《资本论》时,对于一些基础性概念通常都是直接拿来使用,并没有考虑其所做抽象和概括的有效性,以及甚至对一些概念的使用也是处于模糊和混乱状态等情况中得到说明。

例如: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就是直接使用了像商品、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等这些基础性概念,我们并不能找到他对这些概念的明确规定和专门解释,甚至在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使用上也存在混乱的地方。就拿“使用价值”这一概念来说,在《资本论》中的相关论述是:“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因此,商品体本身,例如铁、小麦、金钢石等等,就是使用价值,或财物。”显然,在这一段话中,马克思并没有明确告诉我们使用价值究竟是什么,只是说明了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以及商品体本身就是使用价值。而这一叙述不仅不能使我们认识这一概念,而且还会造成我们认识的混乱。这是因为,如果按照“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的表述来将使用价值理解为物的有用性,则既不符合语言规范,也让人无法信服。因为,其已明确指出了是使“物”成为使用价值,已排除了将使用价值解读为物的属性的可能,我们最多也只能将其解读为“具有有用性的物”。而如果我们以此来理解使用价值,则无法对其经常使用的“商品的使用价值”这一表述做出有效解释。至于“商品体本身就是使用价值”的表述,则显然是对我们所得出的“使用价值是具有有用性的物”的认识的进一步具体化,将“具有有用性的物”具体化为了商品体。然而,其同样会面临对“商品的使用价值”这一表述的无法有效解释。


显然,如果我们所进行地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建立在一个并不完整的抽象的基础上,那样我们便不能实现对事物的有效认识。也就是说,在经济学的研究中,原有的一些抽象或者说概念并不一定都能直接拿来为我所用,其有可能还存在不完整的问题,我们只有在独立地进行了从具体概括出抽象研究后,才能判断出其是否合理,从而决定是否使用其做进一步研究。否则,便可能使我们的研究在起点上就隐藏着一些问题。所以我们说,经济学的正确研究方法应该是先从具体概括出抽象,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将二者进行有机结合。或者说,我们的方法应该是从具体概括出抽象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相结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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