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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_法律专业论文

发布时间:2015-06-13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全文字数:4468

论我国董事会秘书的现状及完善

【摘 要】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不仅是公司治理的守门人,而且在公司与其成员之间,公司内部各组织结构之间的关系协调中发挥着桥梁作用。在英美国家公司的治理结构中,董事会秘书是法定的必设机关。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正式确立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并将其界定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然而,董事会秘书作为我国法律实践中的外来事物,在与我国本土公司法律融合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价值取向偏差、内容不完善等问题,尚未发挥该制度本身应有的价值和功能。因此,有必要对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进行综合研究和全面完善。本文结合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发展的过程和现状,比较分析了英国、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董事会秘书立法状况,并以此为鉴,就如何完善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提出了若干具体建议。

【关键词】:董事会秘书 立法状况 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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