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国民经济研究中心2010年课题招标公告 |
广东商学院国民经济研究中心(National economics research center, NERC)是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心统筹国民经济学硕士点、国民经济学省级重点扶持学科和国民经济学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与发展。为聚集国民经济学学科及相关学科群的研究力量,围绕国民经济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广东商学院国民经济研究中心课题招标管理办法》,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一批研究课题。 课题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 2、申报者必须组织团队,鼓励学科交叉研究。多人参加研究的课题组的申请人,应是该课题的负责人。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研究的真正组织者和实施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同一申请者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 4、申请者须有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5、中心在研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完成前,不得申请新项目。 二、招标课题 *1、岭南文化与广东经济发展研究(粤商研究) 说明:(1)有*标记为重点课题。 (2)所有选题在不改变方向和范围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问题研究需要自行拟定题目。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向广东商学院国民经济研究中心办公室索取或从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广东商学院国民研究研究中心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在2009年12月20日之前填写申请书一式3份,连同相关电子版本一并交中心办公室。2、中心主任联席会议对招标课题进行初审。 3、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终审并确定资助项目。 4、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书后,中心即与负责人签订专职研究人员或兼职研究人员聘任合同书。
2、课题负责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重点课题研究成果至少有2篇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一般课题至少有1篇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广东商学院国民经济研究中心”,或标注获“广东商学院国民经济研究中心”资助。 3、申请结项时请提交成果原件一份。凡未归档的项目研究成果,不予评审、鉴定和结项。 4、不能按时完成研究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本中心的项目。 五、项目经费 重点课题经费10000元人民币。一般课题为6000元。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课题一经立项即拨付资助经费总额的50%,项目完成并经鉴定合格后拨付余款。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东商学院国民经济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20)84096426 电子邮箱:gmjj@gdcc.edu.cn 中心网站:http://gjyj.gd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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