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在世界
自在世界是人的意识之外的世界。自在存在物之所以是自在的,是因为它们的存在(持存)、动变、发展、衰亡以及它们与其外的事物的相互作用、相互交流交换、相互渗透贯通、相互同化转化、相互冲突损害、相互裂解摧毁等等,都是在人的意识之外的,是自在存在着、自在展开着、自在流变着、自在增长着和自在消解着的。
从哲学的角度看,自在世界主要有两种存在物:一种是自在流变物,一种是自在实在物。
自在流变物是高度不稳定的、难以持存的存在物,它们方生方变、方在方逝、方显方隐、方成方灭,随机涨落、随机生灭、随机扰动(波动)、随机显隐,无稳定的空间、无稳定的时间、无稳定的形状,甚至无稳定的质量(能量)、无稳定的运动方向和形式(方式);我们能确定的是:它们是能量体(能量的“物化形态”)、处于高速运动中(光速或近光速)、其生灭在逝显隐有一定的规律性。
对人类而言,自在流变物是无法直接感知的、难以测量确定的,因而是难以把捉和再现的,甚至只能靠推测来“确定”。但从哲学和科学理论的内在逻辑上看,自在流变物的存在是无可忽略的,甚至可以说是“被承诺”和“被预设”的前提性、基础性(背景性)存在。
自在实在物是自在流变物动变和发展的结果,是自在流变物的特殊形态。自在流变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自在实在,相对于自在流变而言,是特殊的、暂时的(其持存时间可能很长,也可能很短)、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自在实在物作为相对稳定的和相对独立的存在物,是可持存的和可测量的存在物。——其可持存是因为其内在构成可以在自在流变中自生自实,其可测量是因为其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相对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