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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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价值论(7)——“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抽象劳动”的量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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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氏在他奇葩式地用他奇葩式的大脑想出一个“抽象劳动”之后,面临着如何将“抽象劳动”量化。
不好往下写了,于是在大英图书馆里闲逛,忽然看见一本统计学书籍,随手翻了翻,哇塞,平均数耶。
于是坐下奋笔疾书: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抽象劳动的量。
可惜,百密一疏,他忘了抽象劳动是说两样不同的劳动变得无差别了,而对其中任一种劳动做平均求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对具体劳动的“抽象”,而不是在两种具体劳动上的“抽象”。人们一旦问木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小时是否等于纺织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小时,又如何回答呢?
马氏是绝顶聪明的,他审了一下书稿,发现了这个破绽。但是怎么想都想不出解决办法,于是他以黑格尔的大无畏辩证精神想,管它呢,反正看我的书的人不懂黑格尔,到时我用黑格尔语言闲扯,把此“抽象”说成就是彼“抽象”,不就可以蒙混过关了吗?
于是,“抽象劳动”的量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白纸黑字留下来了。

本节要点:算平均数,是一种抽象,在遵从一定的统计规则下,就是合法的抽象,并且这种抽象运用是有条件的;而马氏的“抽象劳动”,就是一瞎编的玩意儿;关键之点在于,他在“抽象劳动”这个狮子身上安上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人头,四不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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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社会必要劳动 必要劳动时间 劳动价值论 劳动时间 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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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沙发
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6-3-30 12:56:5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楼主对马克思“抽象劳动”的解构,也能算是一家之言。
我认为,马克思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作为马克思“抽象劳动”的第一种定义;马克思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作为马克思“抽象劳动”的第二种定义,应该更合乎马克思“抽象劳动”的原意。或者说,这马克思的两种“社会必要劳动”的交集,应该更合乎马克思“抽象劳动”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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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龚民 发表于 2016-3-30 13:57:2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fujo11 发表于 2016-3-30 12:56
楼主对马克思“抽象劳动”的解构,也能算是一家之言。
我认为,马克思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作为马克思 ...
       拉倒吧!怪不得哥俩都鬼打墙。抽象劳动------是对具体劳动抽象,并不是对抽象劳动又作二次抽象!哪来那么多抽象定义?象你们这样子抽风该把自个抽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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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zhengyr 发表于 2016-3-30 18:11:1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6-3-30 15:36
人们一旦问木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小时是否等于纺织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小时,又如何回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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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 ...
“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把不同种类劳动都已经折算为简单劳动之后,再平均计算的劳动时间。”这种理解是完全正确的!因为,简单劳动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个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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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xieyongxia 发表于 2016-3-30 22:52:0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fujo11 发表于 2016-3-30 12:56
楼主对马克思“抽象劳动”的解构,也能算是一家之言。
我认为,马克思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作为马克思 ...
其实,作为理论研究抽象劳动不应该有不同的意义,其实,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如何理解抽象,抽象如果作为一种理论手段,从现实中抽取物的本质,那么,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抽象劳动,或者说劳动本身就是抽象的结果。

马克思多处都是在这个意义上应用抽象的,而不是把抽象劳动具体化为社会必要劳动。因此,所谓的第二次抽象应当是不存在的,如果再第二次抽象,这又成了什么,当然,你完全可以说你是社会必要劳动,没有有称之为抽象劳动,从而和具体劳动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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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xieyongxia 发表于 2016-3-30 22:53:0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龚民 发表于 2016-3-30 13:57
拉倒吧!怪不得哥俩都鬼打墙。抽象劳动------是对具体劳动抽象,并不是对抽象劳动又作二次抽象!哪 ...
这个解释应当是比较贴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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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罗鹏 发表于 2016-3-30 23:29:0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fujo11 发表于 2016-3-30 12:56
楼主对马克思“抽象劳动”的解构,也能算是一家之言。
我认为,马克思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作为马克思 ...
算是一家之言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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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罗鹏 发表于 2016-3-30 23:33:0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6-3-30 15:36
人们一旦问木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小时是否等于纺织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小时,又如何回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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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 ...
傻帽啊你,都抽象了,无差别了,有什么简单、复杂劳动之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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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6-3-31 11:22:5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xieyongxia 发表于 2016-3-30 22:52
其实,作为理论研究抽象劳动不应该有不同的意义,其实,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如何理解抽象,抽象如果作为一种 ...
首先,你要明白,我们是在马克思经济学的语境中讨论问题。你讲哲学常识和大众共识,和我们的讨论风马牛不相及。如同说,既然孙悟空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都没有跳出如来佛的手心,那如来佛的手心,应该是非常之大,就是应有之义。
其次,马克思的“抽象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都是他提出的经济学概念。马克思翼图利用这些概念,去分析、再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这些概念及其应用,是否和客观存在相一致,是马克思经济学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依据;至于它们是否更有效率去分析、再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那是它们的工艺性指标,和其是否具有真理性无关。
最后,我把马克思的“抽象劳动”和两种“社会必要劳动”之间的关系,加以分析、归类,也许会被一些马克思经济学研究者看成是非正统的解释。但是,这种解释,也许就是创新之源。因为它提供了一个研究这两种概念之间关系的新视角。纵使我的这种努力失败了,它也有一个“此路不通”的标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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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yongxia 发表于 2016-3-31 23:51:1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fujo11 发表于 2016-3-31 11:22
首先,你要明白,我们是在马克思经济学的语境中讨论问题。你讲哲学常识和大众共识,和我们的讨论风马牛不 ...
还从你的上述论述中说起:

你在其次中说到,马克思的概念“是否和客观存在想一致,是马克思经济学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依据”。而你下面又说“它们是否更有效率……和其是否具有真理性无关”。其实,这是首先需要明确的关键,也就是我们要采取什么态度对对待马克思的问题:
第一种就是科学的态度:也就是你所说的与客观存在相一致的态度,我们是把马克思当作科学来研究,如你所说,看他是否符合客观存在,是否是真理。这应当是高于你的第二种态度。你上述提到的所谓的哲学常识和大众共识其实并不严格,应当把它看作是一种具有一种一般性的理论架构。任何一种理论派别并不存在独立于这种一般理论框架的理论体系。只不过是他还没有完全能够整合进一般的理论体系而已。
第二种态度就是你所说的效率与工艺问题,或者说从马克思的语境中来看待马克思。严格来说,无论是效率和工艺的方法都应当不能够与上述科学原则相冲突。如果不能够在与客观存在相一致的前提下来讨论问题,也就是说与客观存在不一致,效率从何而来,那只能说我们的研究走了斜路。那么他的那种工艺性也不适合科学研究,无论他多么优美,多么自洽。

显然,我们究竟是采用科学的方法来看马克思的概念是否和客观存在一致呢?如果是采取科学的方法,那么,我们就很有必要站在一般的角度首先考察马克思的概念的科学性,如果其概念本身就违犯客观存在,违犯科学原则,违犯逻辑规律,那么,我们在他的语境中来讨论他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我们在马克思的语境中来讨论马克思,那么,我们只能承认马克思概念的正确性,只能看到马克思逻辑是否自洽,文本是否优美。但如果他本身就与客观存在相抵触,或者说他所揭示的资本主义并不是客观存在的资本主义,而是马克思臆造的那种资本主义,那么,他的文章再优美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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