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在他奇葩式地用他奇葩式的大脑想出一个“抽象劳动”之后,面临着如何将“抽象劳动”量化。
不好往下写了,于是在大英图书馆里闲逛,忽然看见一本统计学书籍,随手翻了翻,哇塞,平均数耶。
于是坐下奋笔疾书: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抽象劳动的量。
可惜,百密一疏,他忘了抽象劳动是说两样不同的劳动变得无差别了,而对其中任一种劳动做平均求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对具体劳动的“抽象”,而不是在两种具体劳动上的“抽象”。人们一旦问木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小时是否等于纺织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小时,又如何回答呢?
马氏是绝顶聪明的,他审了一下书稿,发现了这个破绽。但是怎么想都想不出解决办法,于是他以黑格尔的大无畏辩证精神想,管它呢,反正看我的书的人不懂黑格尔,到时我用黑格尔语言闲扯,把此“抽象”说成就是彼“抽象”,不就可以蒙混过关了吗?
于是,“抽象劳动”的量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白纸黑字留下来了。
本节要点:算平均数,是一种抽象,在遵从一定的统计规则下,就是合法的抽象,并且这种抽象运用是有条件的;而马氏的“抽象劳动”,就是一瞎编的玩意儿;关键之点在于,他在“抽象劳动”这个狮子身上安上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人头,四不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