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交换当中,理论上来说,各个主体是按照一般等价物来交换。
一般等价物,是劳动量相等的。
在一般等价物的意义上来看,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的话,买卖双方是等价的,一买一卖是等价的。
也就是说,所有的劳动,都分别折合为一般等价物,分别折合为均质的等价的劳动,并在均质劳动、等价物的意义上,各有数量不同。
张三的个别劳动100,折合为均质劳动、等价物50,
李四的个别劳动200,折合为均质劳动、等价物400,
王五的个别劳动300,折合为均质劳动、等价物70,
等等等。
那么,
张三的个别劳动100=均质等价劳动50,
能换李四的(个别劳动200=均质等价劳动400)当中的(个别劳动25=均质等价劳动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