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不要把普遍概念当成集合概念(续二)
虽然人民首先是一个集合概念,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是普遍概念。所以,我们就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把它作为集合概念来使用。
任何一种经济形态下,人民通常都是可以划分不同阶层的,例如劳动人民和非劳动人民。又因为,在“人民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这个判断中,并没有限定“人民”只能是每一种经济形态下全体人民的集合体(集合概念)。
因此,对于“人民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这个判断,我们就可以理解为“所有人民(包括劳动人民和非劳动人民)都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所以就有了我的“‘人民可以自由的使用生产资料’是一个全称肯定判断”(全称判断中的“所有”是可以省略的)。
就像“所有森林”的外延不是每一棵树、每一棵草,而是每一座森林一样,这里“所有人民”的外延也不是每一个人,而是每一个阶层的人民。
由以上分析可知,我的上述观点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而你,自己不懂逻辑,却要来班门弄斧、卖弄你的无知,这才是真正的丢人现眼。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655527&page=1&from^^uid=466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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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wzwswswz先生错误理解人民的证据。
他把人民理解为所有人民。
他忘记了人民还有儿童、少年、青年、壮年、老年的类别。其中儿童是没有民事权利(错了,应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怎么可以自由的行使民事权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