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交换价值与价值量的关系
价值、交换价值与价值量的关系实质是同一的关系,即价值、交换价值与价值量是在不同的层面上表现的价值量。大家都知道,价值是包括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通俗地讲,使用价值是价值的质,即回答的是价值是什么的问题;交换价值是价值的量,即回答价值是多少以及为什么是这什么多或如何知道是多少的问题。
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是价值的不同的两个面,从一定意义讲,价值即可以是使用价值,也可以是交换价值,还可以同时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由于使用价值并不是经济学所要研究的重要内容,因此,在经济学中,价值通常是指交换价值或价值量。马克思却将这个原本是一个概念的东西,拆分成四个平行并列的四个概念。
效用价值与劳动价值都是交换价值,是价值量的不同的两种计量方式。前者是以效用相等,即满足人们需求相等为前提,后者是以更精确的劳动时间为依据的。
前者为一般计量,后者为基准计量
交换讲的是计量方法,成交即等价
1件上衣=20码麻布,这实质是说,1件上衣的价值是20码麻布
平衡讲的是计量方法,平衡即等重
一头大象与一堆石块相平衡,这实质是说,一头大象的重量是一堆石头
有如公某之好事者或说,这不等于没说吗?我说这怎么就等于没说呢?难道非要是1件上衣的价值是3马克或12小时、一头大象的重量是10吨才自是价值量和重量?难道在人们还没有认识砝码前、还没有认识货币或劳动前就不存在价值量、重量?
基准计量是在一般计量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对一般计量的精确化的发展。
价值量是交换价值的结果,是不同效用相互交换的比值,效用价值量是不同效用交换的比值,劳动价值量是不同的劳动效用交换的比值。一般计量是不可通约的比值,基准计量是可通约的比值。
每一个具体的个别的劳动时间,只有通过交换的方式或原理才能换算成为一定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价值量实质也是交换价值
马克思错误地将劳动时间理解为绝对的价值量,这是不存在 的。
一般计量并不要求通约,只有基准计量才要求可通约。如一件上衣的价值等于20码麻布,一头大象的重量等于一船石块。一般计量的不可通约性是假性的,是人们还没有认识的,并非是真的不可通约。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