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讨论某事物是否具有价值的时候,我们必须要弄清楚价值是什么,也就是价值是实体,还是意识,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这是我们认识事物,认识价值最根本的方法。
如果价值是实体,那么就必须按实体的特征指出它的实体性质,如三维存在形式,量化情况,怎么产生的等。如果价值是意识,那么就必须按意识的特征指出来,如抽象性,能否量化,怎么来的,以什么方式存在等。
比如,土地是否具有价值。如果价值是实体,那么我们可以问,没有了人,离开了人的意识,土地是否还存在价值?当然不存在了,没有了人,土地原本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无所谓什么价值不价值。价值与人的意识息息相关,是人的意识认识的产物。所以,判断土地是否具有价值,根本无需考虑土地是否追加了劳动,或是否因为稀缺,而是简单的识别主客观即可。
识别价值是主观意识后,我们就知道价值是人赋予土地外在的主观属性。然后,我们才去追问,人们为什么会赋予土地以价值?
土地被人赋予价值,是因为土地具有使用性,是人们生产粮食的生产工具,是生产活动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至于人们在土地上追加了劳动,或土地不足而呈现稀缺状态,劳动和稀缺是土地价值的充分不必要条件,劳动和稀缺只能决定价值的大小多少,而不能决定土地是否具有价值。决定土地具有价值的是土地的使用性。没有使用性就没有价值,还有什么价值大小多少呢?
所以,劳动和稀缺是土地价值大小多少的问题,而不是土地是否具有价值的问题。
结论:当土地具有使用性的时候,土地是否具有价值实际是个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