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可能是中国农民的第三次牺牲!
一、剪刀差价是中国农民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一次牺牲
剪刀差价是在工农业产品的长期交换中,农产品价格低于其价值,工业品价格高于其价值,由这种不等价交换形成的剪刀状差距。剪刀差在我国解放前就已经存在,解放后一个时期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日益扩大,发展成为我国工农业之间、城乡之间以及工人和农民之间的一个重大政治经济问题。剪刀差本身具有自动从农业向其他产业转移资金的功能,所以,前苏联和不少其他发展中国家都曾采取通过剪刀差政策积聚资金来加速工业化进程。建国后我国工业化的投资主要是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获得的(国家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筹集了约6000亿人民币【当时价格】),我国的剪刀差政策通过对农业剩余的过度抽取,在一定时期内加速了工业化进程,使我国在较低的国民收入水平上实现了较高工业化水平。
剪刀差价造成中国农民收入低,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挫,导致农村生产力呈现空心化,而农村富余剩余劳动力无法正常或自由向城镇转移并落户,使得农村经济呈现恶性循环发展,导致农民生活长期处于绝对贫困状态,这是中国农民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的第一次牺牲。
二、土地征用是中国农民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二次牺牲
一般来说,工业化伴随着城市化.但是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严重滞后与工业化水平。但是中国城市化水平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城市化水平的低下不能实现生产要素在城市的聚集,不能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和聚集经济效益特别是制约第三产业的发展。2000年1中国提出实施城镇化战略,中国开始加快城镇化发展的进程,2002年至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以平均每年1.35个百分点的速度发展,城镇人口平均每年增长2096万人。2011年,城镇人口比重达到51.27%,比2002年上升了12.18个百分点,城镇人口为69079万人,比2002年增加了18867万人;乡村人口65656万人,减少了12585万人。
在发展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地方ZF利用不合理政策法规通过低价征地而高价卖出变性后土地(即工业用地或住宅用地),土地财政空前昌盛,工业产品和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进一步加大,同时商品房价格高速飞涨,使得农民的相对贫困程度进一步加大,这是中国农民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的第二次牺牲。
三、土地流转是中国农民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次牺牲
所谓土地流转,就是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而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合作、入股、联营、转换等方式进行流转,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产生土地流转的主要原因是:因招商引资、工业园区等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租赁的方式从农户手中流转出来;土地承包经营成本高,收益低,许多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纷纷将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别人;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专业大户和承包大户,或将土地从农户手中以租赁或其他方式流转出来再转包给专业大户和承包大户。
但是现有政策法规中,仅出台同意土地流转的指导性政策,但是土地流转有关收益权的合理维护和合理分配却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造成农民土地承包收益大量被相关职能部门或有关基层管理人员侵占,这是目前中国农村最新矛盾的集中爆发点,即土地流转可能成为中国农民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次牺牲。
后语
【1】如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合理利益得不到合理而与有效地保障,中国的土地流转政策将演变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圈地运动”。
【2】如果在土地流转中ZF宏观管理政策不合理,或变相参与掠夺农民土地承包收益,将给农民带来永久、实质和不可逆转的伤害,
以上两点集中爆发,将是中国农村发展的转折点,也是中国命运的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