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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论
——关键点摘要
(一)切入点
有一个不诤的事实:从人类诞生以来到现在,我们人类社会的一切经济现象、管理活动,统统都是以所有权的形式相互交往的。在人类社会,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任何人采用任何方法,既找不到任何单纯的人与人的经济关系,也找不到任何单纯的物与物的经济关系。古今中外的一切经济现象、管理活动,统统都是以所有权的形式相互交往的。
比如,「张三买李四的馒头」,这是商品交换。但它既不是单纯的「张三与李四」的交换,也不是单纯的「货币与馒头」的交换,而是「张三的货币」与「李四的馒头」之间的交换。即所有权交换。
同理,「李四雇佣张三做馒头」,这是劳资合作。但它既不是单纯的「张三与李四」的合作,也不是单纯的「劳动与资本」的合作,而是「张三的劳动」与「李四的资本」之间的合作。即所有权合作。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当下流行于世的经济理论:要么是从所有权客体——资本和劳动——的角度入手研究经济;要么是从所有权主体——人性——的角度入手研究经济【注:前者也讲人性——阶级性;后者也谈物质——稀缺性,但所有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分进合击」的方式并非研究经济理论的正确方法。详细分析见《第三章:所有者管理》摘要。】。由于研究方法的片面性,这些理论都只能讨论所有权交换,而无法研究所有权合作。
古今中外,唯有我的《自然经济学原理》,自始至终都把所有权认定为人类经济运动、管理活动的基本单元,从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运动的角度入手研究经济现象、管理活动。因此可以确保从客观、系统和运动的角度认识人类世界、解释人类世界。
(二)方法论
马克思采用「抽象法」研究经济。因而从现实这私有制社会里抽象出未来公有制社会的两个阶段:终极阶段,指「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阶段;过渡阶段,指「按劳动耗费的量(即劳动的投入量)进行分配」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也可称之为(马克思特色的)社会主义阶段【参见《哥达纲领批判》】。
值得注意的是,从人类诞生以来到现在,就共生着「家庭」和「社会」这两种现象。家庭伦理和社会道德,相辅相成、并行不悖。家庭的和谐更彰显社会的丑陋。于是乎,西教的「天堂」,佛家的「极乐世界」,以及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无一不是以我们和谐的家庭为原型,设计或设想人类社会的未来。
不难想象:把我们和谐的家庭分配模式扩大到世界范围,那正是马克思设想的那「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而把我们和谐的家庭分配模式扩大到国家范围,那就类似于马克思设想的那「按劳动耗费的量(即劳动的投入量)进行分配」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注:一是按「生理耗费补偿」;一是按「劳动耗费补偿」)。
西经采用「假说法」研究经济。作为西经立论之根本——「经济人假说」,尽管它认识到「私欲」(自利)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但令人遗憾的是,西经却无法进一步探求私欲(自利)的源头,更无法找到评判其是非对错的标准。没有前者,私欲(自利)的研究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而没有后者,公理何存?
由于有完整的五条公理及所有权运动理论做支撑,我的《自然经济学原理》采用「归纳法」直接研究现实社会的经济现象、管理现象。因此我无需改变任何经济元素的原貌,而是原滋原味地对其进行综合归类。采用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的【立体分析】问题的方法,从而客观、系统、运动地归纳、整理出经济现象、管理活动的原貌原型。
所谓立体分析问题的方法,首先是按事物发展的时间顺序给研究的对象建立起一个纵向模型;其次便是在纵向模型的基础之上,可以从其中的任意一点做横向平面展开分析。采用这样的分析方法,不但可以保证整体研究的完整性、真实性,而且也可以彻底杜绝头发胡子一把摸的研究现象。
总之,把所有权作为经济运动、管理活动的基本单元,因其符合人类社会生活实际,因此便可以确保其客观性。事实上,整个《自然经济学原理》,我没有创造、发明任何观点。《原理》中的所有观点都源自于现实生活实际,统统都经受得住两百多万年人类历史的检验!
我的贡献在于:我发现了它们,给它们正名,并把它们有序地整合在一起。
而立体分析不但可以确保研究对象的运动性,而且也能确保其系统性。
(三)公理体系
【经济学】定义:经济学是研究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运动的学问。
【所有权】定义:指人对于事物的占有权。它包括全部物权和全部人权【注】。
【所有制】定义:管理所有权的规章制度。泛指人类的家庭、社会行为规范。它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事业章程;村规民约;家庭伦理;社会道德等。
【静态三权】定义:指伴随所有权始终的「权力」、「利益」和「责任」。
【动态三权】定义:指所有权在运动过程中产生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静态三权」和「动态三权」又合称为【管理六要素】。
【价值】定义:价值是标准,是尺度,是物与物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
【管理】定义:指所有者对所有权的直接或间接的保管和经营。
【剥削】定义:在所有权临时转移的环境里,在非分私欲的驱使下,处于强势地位的所有权临时受让者,利用他们临时占用他人所有权的机会,利用所有权临时转移过程中存在的制度缺陷,把他人的所有权创造(或形成)的价值据为己有。这,就是剥削!
【第一公理】:劳动天生就属于劳动者所有;
【第二公理】:谁劳动谁所有;
【第三公理】:所有者有权管理属于自己的所有权;
【第四公理】:凡属人类有意识的生产、经营或使用活动,都必然产生动态三权;
【第五公理】:动态三权是所有权在运动过程中的三种表现形式。
利用第一、二两条公理,可以得到以下三条推论:
【推论一】:现实劳动所有权属于现实劳动者所有;
【推论二】:过去劳动所有权属于过去劳动者所有;
【推论三】:资源不含任何人类的劳动,因此,资源所有权属于全民公有。
从第三公理可以推导出管理理论中至关重要的——
【他人监督定理】:他人监督权不是所有者与生俱来的权利。它伴随所有权临时转移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伴随相应权利的回收而消失。
(注:当前所有的剥削现象——无论是腐败,还是造成经济危机、金融危机,以及国企改革困局的因素,统统都与此定理有关。后文有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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