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森教授在他的书《经济学与哲学》的第一篇文章《产权经济学的“阿尔钦之谜”》里面提到了一个概念:个人与财物的疏离度,并且假定 α ∈(0,1)。进一步把 α 规定为:α =1-1/(n*n)。用ci表示社群中个人对财物的“心理”上的“关心值”。这样理解个人对某一财物的“关心值” 显然就会推知它会取决于如下两个因素:1,个人对该财物的疏离度 α ;2,该财物价值的大小V。所以 C =(1 - α )V
最后推倒出来在专有产权安排下,不存在人们对财产关心的“衰减”(attenuation)问题,C p = V
而在“共同拥有”的社会安排下个人以及共同体的全体人对“共(拥)有物”(如阿尔钦所举的“公有礼堂”)的“关心”问题,
得出的是C p = V/n
但是如果将α规定为α=1-1/n的话,“共同拥有”的关心度C p 就会出现C p = V,和在专有产权安排下是一样的。
所以我想问,为什么韦森教授会将α 规定为:α =1-1/(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