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还停留在康德休谟之间,关键讨论"理性",一个频繁出现的词是"理性为自然立法",即阐述康德的"How is nature possible"的主题,渐渐地到了西美儿之间,研讨"How is society possible"的主题,从两方面展开,一个是提出完全没有利益下的"纯粹的游戏",即他所言的"sociability"(可社会性),通俗地讲就是,社会为什么还能趋向合作;另一方面,即充实进现实的利益,即实际的社会博弈.
对于前一方面,即社会何以可能,也就是说社会为什么会合作,从囚徒困境中找不到理由下,就寻找演化博弈方面,于是一直推演至"脑科学",即发现人脑里有识别欺骗行为的所谓的中脑结构,也就是"人类脑容量的扩张与社会交往共生演化".
现在我才发现,汪对脑科学的偏爱只是知识演进的结果.不过一个最大的问题是汪一向是述而不评,起的只是介绍性的工作.
具体文章见:http://www.unirule.org.cn/symposium/c2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