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计算有三个公式,分别是收入法(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支出法(居民消费+ZF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净出口);生产法(总产出-中间消耗)。根据经济学书中的解释,这三个公式理论上得出的GDP总额是相等的。我一直想通过举个例子来分析如何是相等的。房地产交易在GDP中的计算一直存在争议,搞不清楚住宅的买卖如何计算GDP,我不是经济学专业,只看了很多的帖子,发现不同的人之间存在看法不同。
现在举例进行分析,请各位大神帮助分析是否有问题。根据一种观点,认为住宅对于个人来讲属于最终产品中的投资品,个人自住也需要计算虚拟租金和获得虚拟租金收益。因此假如仅考虑地产公司盖了一套住宅,简单设置盖房成本为0;公民甲从地产公司买了一套新住宅自住,价值100w,虚拟年租金为3w;则GDP计算如下:
收入法=劳动者报酬(仅考虑虚拟租金收益)+生产税净额(0)+固定资产折旧(0)+营业盈余(0)=虚拟租金收益=3w;
支出法=居民消费(仅考虑虚拟租金)+ZF消费(0)+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地产公司资本形成+甲的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0)+净出口(0)=3w+0+(-100)+100+0+0=3w
生产法=总产出-中间消耗=甲新增的产出-甲的中间消耗+地产公司的总产出-地产公司的消耗=3w-100w+100w-0w=3w(我认为设置盖房成本为0不影响结论,因为盖房消耗始终是中间品)。
请教各位大神,我想知道这个逻辑是我意淫,还是本来就是这样算?有没有错误?谢谢了。
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504361-1-1.html;
https://bbs.pinggu.org/thread-548318-1-1.html;
https://bbs.pinggu.org/thread-42439-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