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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_苏州大学研究生院

苏州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_苏州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经管之家 | 分类: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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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_研究生院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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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_研究生院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教育部颁布推免生基本条件及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能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申请材料

1.苏州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陈述(介绍自己的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曾参加过的研究工作等);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等。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三、申请程序

1.2013年各学校推免生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获得学术型推免资格的研究生可申请我校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型推免硕士研究生;获得专业学位型推免资格的研究生仅可申请我校专业学位型推免硕士研究生,不可申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申请专业时请认真填写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外,其余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查看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提交申请材料。考生于9月26日前将自己的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后以特快方式(EMS)寄到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215006。
3.经初审后,同意复试的考生名单将于9月29日在苏州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我校将于10月10日组织考生进行复试。
4.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本科学习所在学校的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于11月底前和体检表一起寄到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接收的同学须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11月10日—14日在本人所在学校所属的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6.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7.经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原则上为计划内录取,在读研期间,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对985、211高校和重点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生,学校优先考虑接收。

附件:苏州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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