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 发表于 2011-2-25 19:33 
茅于轼可笑的经济学错误
黄焕金
以下为茅于轼的话:
“京十五条”与市场经济违背吗?茅于轼:“当然是违背的,市场经济的核心思想就是自由买卖。限制自由买卖就是非市场行为。倒不是说非市场的措施不能用,问题是这解决不了问题,而且跟宏观的要求相背。宏观要求是要振兴内需,要鼓励大家买,买一个房子就要好几百万,够一个人几十年的消费。人们不买房,内需从哪儿来?应该鼓励人们买房,这才有内需。因此,这个药方开得不对。”
他错在哪里?他显然认为,人们在房子上花过多的钱,就是“振兴内需”的体现。但是,实际上人们在房子上负担过重,恰恰是内需不振的一个重要原因。请想想,如果一个社会里大多数人的钱都被高房价套住了,自然就没有其它的钱去购买消费其它商品了。这样的话,整个社会的需求当然就会萎缩了。请想想,象茅于轼说的那样,“买一个房子就要好几百万,够一个人几十年的消费。”几十年都沦为房奴,那人们还有什么能力购买家电、汽车等等呢?甚至连吃饭都要精打细算呢?这种情况下,谈何振兴内需呢?
也许他又再说:正因为有这些房奴扛着,才撑起整个房地产相关行业的繁荣,比如什么水泥、钢铁、沙石、装饰、建筑等等,都会因此而被拉动起来了。这样,内需就振兴起来了。如果这样的话,那中国的房奴岂不越多越好了?最好连茅于轼大人也沦为房奴,以增加中国的内需战略。
再来谈你的原话,处处在玩文字游戏曲解别人的意思。
第一是“过多”,因为举了一个例子,马上解读为用的钱“过多”了。可惜的是,楼主没有看到这仅仅是一个例子,就将它作为代表了。我可以告诉你,在北京,几百万的房价完全可能是合理的。我想你又要钻牛角尖了,几百万是两百万还是九百万啊?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至于到底几百万合理而不过多,我根本不打算胡乱引申。
从这里可以看出,楼主的逻辑思维了,那就是先将一个错误的引申加给别人,然后再说这个引申的结论是错误的。表面上看毫无破绽啊,你都已经花“过多”的钱了,当然不利于“振兴内需”了。
第二,在房子上负担过重,是内需不振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个我持保留意见,你见过人们买的起房子的时候,内需就振了么?关键还是保障问题,当然,住房保障是其中之一。
“请想想,如果一个社会里大多数人的钱都被高房价套住了,自然就没有其它的钱去购买消费其它商品了。这样的话,整个社会的需求当然就会萎缩了。”
这句话只能说明人们的钱用来买房了,而不是用来购买其他消费品了。能证明你所说的高房价抑制内需么?这只是一个必要条件啊。
请你证明,房价下跌后,老百姓花的钱会比买房的钱多!如若不然,你谈什么高房价抑制内需,那不是扯淡么?
(想骂我的人先给我看好了,事实上我同意长期中高房价抑制内需,而在短期则相反。我在这里强调的是,hhj先生既然是在谈理论,就得像个搞学问的样子,长期还是短期,给讲明白了。不要道理没说半点,尽说不着边际的话。)
第三,不要总是请别人想一想,你批判别人,想必你有更高明的理论,不着边际的话少说一点,充当大佬式的吆喝也不妨少一点。你的标题是经济学错误,真没看出来你是在用经济学理论说话,只看到你在利用群众的情绪,引申出一些他们不爱听的话来。
第四,好好的做你的学问,不要什么事情都掺和一下,特别是不要总拿公众人物说事。拿公众人物说事本身也没有关系,老百姓都爱干这个。但是看你批判这个批判那个,搞了那么多文章,看似牛的很,最后至多也不过是一个公众人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