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oungsun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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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是不是价值的一点想法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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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1 10:06:58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0 21:23
················
您承认摘果子的行为是劳动就行,您只要承认仅仅是直接从自然界分离出 ...
您说那不叫占有,那就不叫占有
------
那么就请你修改你的劳动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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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1 10:09:37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0 21:09
您知道什么是“占用”么?···········占有并使用,叫做占用··············
— ...
您的上帝视角玩得很溜,您要不是对剧情熟悉的话,您也不会认为小弟手上的大哥大是大哥的。您这是在您自己的预设剧情下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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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即便不会认为小弟手上的大哥大一定是大哥的,我也不敢断言它就是小弟的。、
总之,我不会认为:大哥大在谁的手里,这个大哥大就一定是谁的。

倒是有个傻帽,看见小弟手里拿个大哥大,就认为这个大哥大一定是小弟的。哈哈哈

163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1 10:12:14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0 21:09
您知道什么是“占用”么?···········占有并使用,叫做占用··············
— ...
但问题是,如果剧情中随便出现一个陌生人向这两人走来,您问他谁占有大哥大,他肯定回答你是拿着大哥大的人,毋庸置疑。因为他不认识他们,就只能凭借着他看到的事实来回答。他甚至会认定,大哥大是拿着它的人的。拿着大哥大的人,不仅是大哥大的占有者,还是他的所有者,陌生人基于面前的事实会直接做出这样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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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这个陌生人是个傻逼,哈哈哈

一个智商正常的陌生人只会说:这个大哥大到底是谁的,并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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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sun259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1-11-11 16:17:40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1 10:09
您的上帝视角玩得很溜,您要不是对剧情熟悉的话,您也不会认为小弟手上的大哥大是大哥的。您这是在您自己 ...
您这是犟了,如果我们都认为别人手里拿的东西不一定是他的,那这个社会的关系就要发生混乱了,这就连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
这点没关系,但至少,别人手里拿着这个东西,就说明他现在占着这个东西,使用着或者管理着这个东西,这就够了。所有权是不是他的我们不考虑,我们就只考虑,他现在市这个东西的实际占有者,实际管理者。法律就是这样认定占有的。

165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1 16:24:41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1 16:17
您这是犟了,如果我们都认为别人手里拿的东西不一定是他的,那这个社会的关系就要发生混乱了,这就连基本 ...
您这是犟了,如果我们都认为别人手里拿的东西不一定是他的,那这个社会的关系就要发生混乱了,这就连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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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相反,认为谁手里的东西就一定是谁的,这社会才混乱呢。
我趁你不注意,把你的手机拿在我手里,它就是我的了?哈哈哈

拜托有点儿基本的逻辑能力吧,连这种基本的东西都搞不清楚,我十分怀疑你连大学都没上过。

166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1 16:25:40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1 16:17
您这是犟了,如果我们都认为别人手里拿的东西不一定是他的,那这个社会的关系就要发生混乱了,这就连基本 ...
您这是犟了,如果我们都认为别人手里拿的东西不一定是他的,那这个社会的关系就要发生混乱了,这就连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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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犟啊,明明就是不能确定的事情啊!你非要把不能确定的事情说成确定,这才真的要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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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sun259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1-11-11 16:32:05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1 10:12
但问题是,如果剧情中随便出现一个陌生人向这两人走来,您问他谁占有大哥大,他肯定回答你是拿着大哥大的 ...
只有喜欢加剧情的人才会这样想。正常人不会轻易否定别人的占有,否则您对您所有身外之物的所有权都会一律受到别人的质疑。您喜欢别人质疑您的目光么?陌生人看着您,他很“正常”地想着“这个人身上穿着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衣服,拿着不知道是谁的手机,戴着不知道是谁的手表,身旁的那个异性和他不知道是什么关系。”

我们首先是善意推定说占有人是所有人。这是基于自己对自己占有物的所有的承认而衍生的基本逻辑:“因为我使用的都是我自己的,所以别人使用的也都是他自己的。”所以法律才有“善意取得”这样的法律规定。

只有在存在权利冲突时,我们才会去考虑所占有权与所有权的不相称问题。

当然,如果您依然混淆“占有”和“所有”的概念,那么您就看不懂在此处说明的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逻辑。

168
youngsun259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1-11-11 16:56:50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1 16:24
您这是犟了,如果我们都认为别人手里拿的东西不一定是他的,那这个社会的关系就要发生混乱了,这就连基本 ...
对于任意第三方而言,必须有占有者即是所有权人的观点,才能维护交易的正常进行。否则每次交易都要有个所有权证书了,还要专门有个机构给您出证书。第三方有善尽注意义务,但不能无理由的瞎怀疑。这是占有推定。

在别人抢您手机的场合,您是当事人,而且已经显示出权利冲突,自然要进行占有权与所有权的重新判定。依照您此处的描述,在法律上您属于非法占有他人手机。

169
youngsun259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1-11-11 17:11:33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1 16:56
对于任意第三方而言,必须有占有者即是所有权人的观点,才能维护交易的正常进行。否则每次交易都要有个所 ...
关于抢手机的问题,我们讲一个法律上关于盗窃的认定,您就可以知道,摘果子的奴隶,在他未将果子转移给奴隶主之前,他到底是不是占有果子。即“摘果子”是否等于“占有果子”
“值得注意的是,占有之取得是否合法并非占有之构成要件,例如窃取他人动产,就该赃物而言,盗窃者亦属通过原始取得的方式构成直接占有。”

170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1 17:28:04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1 16:56
对于任意第三方而言,必须有占有者即是所有权人的观点,才能维护交易的正常进行。否则每次交易都要有个所 ...
对于任意第三方而言,必须有占有者即是所有权人的观点,才能维护交易的正常进行。否则每次交易都要有个所有权证书了,还要专门有个机构给您出证书。第三方有善尽注意义务,但不能无理由的瞎怀疑。这是占有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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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愚蠢,早晚成为别人销赃的对象,然后被关进监狱。
告诉你记住了,要交易房产,汽车等物品,你还真就得提供所有权证书。

至于说价值低的物品的交易,你碰到一个陌生人,他要把他手里的手*卖给你,你就敢买?哈哈哈,孩子,你太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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