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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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费补偿价值论--劳动价值论新时代发展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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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3-22 08:32:39
在经济生活中,购买力是相当关键的一种经济力,供求关系中,需求的大小就体现在一定的购买力上。因此如果单纯论说什么需求而没有涉及到一定购买力下的需求,那是相当空洞的。马克思说:“社会需要…总是指有支付能力的需要”。 这样,所谓需求并不是一个先决的条件,实际上,供给比需求更具有先决性,因为正是一定的生产性的有效供给,才能使人获得一定的购买力。如果没有一定的生产供给,就不具有相应的需求能力---购买力;因此所谓需求并非凭空产生,在市场的供求关系中它还不是先定的决定因素,决定因素的是生产供给状况,是“有效供给创造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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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3-23 09:08:00
马克思对劳动者实际工资(与货币工资相对应)的定义是“已经完成的一定量劳动使资本家花去的费用” 。同时他评论说:“从这个观点看来,劳动在富国几乎总是比在贫国便宜” 。这是一个很明智的工资定义,因为它把工资花费看作是“完成一定量劳动而花去的费用”,这个费用通常与劳动者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水平具有密切联系;同时也表明:尽管资本家可能为劳动者支付更高的报酬,但劳动者所完成的劳动量却可能更大 。我们设想,如果某个国家民众生活所需要的全部生活资料其价值已等于零(一般情况下它体现为价格等于零),那么,任何一个生产者在雇佣任何劳动力、雇佣任何职员时,都将不费分毫,他可以以实物的形式无偿获得他们的生活所需。从另外的角度来看,如果生产者包养、包用劳动力的一切实物性的生活资料,而不发给一点生活所需的货币,那也未尝不可,只要是社会生活水平所需要的物品,都以实物的形式供给他们,这样劳动者也不会有任何抱怨 。可见,雇佣劳动力所花费的实际工资的代价显然等于这些生活资料所实际花费的代价,如果这些代价耗费大,则生产者为雇佣劳动力所支付的实际工资就高,相反,如果这些代价耗费小,则生产者为雇佣劳动力所支付的实际工资就低--这样可绕过表现情况复杂的货币体系而直接达到事情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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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3-24 08:28:52
由于“供给不能完全创造自己的需求”,我们有必要将其修正为“有效供给完全创造自己的需求”。因为有效供给强调供给的有效性,强调要向市场供给适合人们购买力水平与愿望的产品。所谓“有效供给”有两方面意义:一个是产品的价格要比较低,另一个是产品的品质与品种要尽可能理想;两者结合起来,就是平常所说的“价廉物美”,或者“性能价格比高”。因此说有效供给,就要尽可能降低产品的成本消耗,同时尽可能开发新品种,并提高产品品质。这一点在前面“价值本质规律”里已经强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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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3-25 07:09:02
如何理解这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马克思这段话众所周知:“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一定社会的正常的条件下,在平均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劳动所需要的时间。在英国采用蒸汽织布机以后,把一定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少一半。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并且只提供以前价值的一半”。 他在别处又说:“假定一个商品代表6个劳动小时。如果一些发明使这个商品用3小时就可以生产出来,那么连已经生产出来、已经在市场上流通的商品的价值也就只有它原来的价值的一半”。
马克思这些话说明什么?说明:一个商品的价值,并不单取决于生产它的“直接劳动”,还取决于“同一个市场共同体”中生产同种商品的其他生产者的劳动,在此我们不妨将这种其它劳动称为“间接劳动”。假设在同一个市场中,有两个生产同一个商品P的生产者A人和B人,其中A人生产商品P花了1小时个人劳动量,B人生产商品P花了2小时个人劳动量。那么这个商品P的价值量是多少呢?按马克思“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思想,商品P的价值量是1小时与2小时的[加权]平均值,即1.5小时。对于A人来说,他的商品P的价值量不仅取决于他自己所耗费的1小时“直接劳动”量,而且还取决于B人在生产同种商品P上所耗费的2小时“间接劳动”量;对于B人来说也是如此,也是自己的“直接劳动”量与A人的“间接劳动”量相比较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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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3-26 10:01:32
本书前面曾提到所谓“价值悖论”的现象,它对了解劳动价值论的价值规律(及它的延伸价值本质规律)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作用与互相关系具有很好的意义。
前面曾说,价值悖论源于亚当·斯密,他说:“应当注意,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有。例如,水的用途最大,但我们不能以水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与水交换。反之,金钢钻[石]虽几乎无使用价值可言,但须有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 李嘉图随着这个思想而作出了他的引伸,他说:“所以,效用对于交换价值说来虽是绝对不可缺少的,但却不能成为交换价值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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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3-27 10:02:14
综上所述,在必要劳动价值论里,价值决定要联系到“价值实现”才能作出。决定每个商品价值的是它的个别价值(而不是社会价值或者市场价值),但当个别价值决定自己的大小时,必定要联系到这个个别价值能否得到实现的条件---不妨将这个条件称为价值决定的“联系因素”。这个道理并不难理解,比如一个国家的总统具有作出国策决定的权力,但考虑到作出决定的效果与现实性,这个总统在作出决定时必定要联系到国家的方方面面,才会最终作出决定。在此,决定权在于总统,而不在于国家的这些方方面面。必要劳动价值论里,就包含着价值决定与价值实现的这种对立统一性,在这里,决定价值的并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它只是决定价值时必须要联系到的因素。这段话表明了这个观点:“既然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能否由此得出结论:劳动消耗多的个别劳动创造了更多的价值,因而劳动密集型部门创造的价值最高,因而这类部门最先进。回答是否定的。根据劳动价值论,劳动创造的价值有个市场实现问题。就是说,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消耗的劳动能否形成价值有个社会(市场)承认问题,超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消耗不被社会承认,当个别企业采用某种新的要素如新的工艺或技术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它可以使其生产产品的个别劳动时间降低,从而获取超额利润;而当社会都使用这种新的要素时,则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便形成新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创造的价值量更高的不是劳动密集型部门,而是资本和技术密集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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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3-28 08:56:23
问题可以归结为这样一句话:稀缺的自然物品之所以显得有价值,那是因为创制类似的物品需要耗费人类劳动。实际上稀缺的自然物品是有价格而无价值;不能将价格混淆为价值。正如张忠任所说:“原始土地本身并不是劳动产品,所以没有价值。但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土地可作为商品被买卖具有价格。”
最后,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劳动非常乐意看到将自身“消灭”,即能够不再需要人类劳动的代价耗费,直接利用自然的力量源源不断地创制出无穷无尽的物品来。比如现在的自动生产线就是这样,它是机巧地利用自然力、自然资源与自然机制,自动创造人类所需物品的生产线。此时,创制出来的每个物品所凝结的人类劳动越来越小,其价值趋向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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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20089 发表于 2023-3-28 11:46:24
hhj-1 发表于 2023-3-27 10:02
综上所述,在必要劳动价值论里,价值决定要联系到“价值实现”才能作出。决定每个商品价值的是它的个别价值 ...
【消耗的劳动能否形成价值有个社会(市场)承认问题,超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消耗不被社会承认,当个别企业采用某种新的要素如新的工艺或技术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它可以使其生产产品的个别劳动时间降低,从而获取超额利润】
先生在这里忘记了一点:新的要素采用,是需要资本家的超额投资的,这也就是说,资本家所获得【超额利润】也就不会是那么大了。而且,这还没有将新元素的采用的后期管理、维护这一笔很大的开支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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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3-28 15:41:48
qf20089 发表于 2023-3-28 11:46
【消耗的劳动能否形成价值有个社会(市场)承认问题,超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消耗不被社会承认,当个 ...
耗费的价值形成的承认是价值实现问题,是价值作为耗费得到补偿的实现问题。而价值是否得到实现,都不会影响价值是耗费的定律,因为任何耗费都要得到补偿,无论是正补偿还是负补偿,无论是赚钱性补偿还是亏损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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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3-28 15:45:56
qf20089 发表于 2023-3-28 11:46
【消耗的劳动能否形成价值有个社会(市场)承认问题,超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消耗不被社会承认,当个 ...
  1. 先生在这里忘记了一点:新的要素采用,是需要资本家的超额投资的,这也就是说,资本家所获得【超额利润】也就不会是那么大了。而且,这还没有将新元素的采用的后期管理、维护这一笔很大的开支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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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科技的作用与意义,就在于能够以更小的单位代价而获得(生产出)更好的产品。因此,人类进步的意义体现在:越有用的东西就越廉价。比如,粮食最有用,结果粮价往往很低。粮价不低怎么能承担几十亿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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