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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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费补偿价值论--劳动价值论新时代发展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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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3-29 08:28:20
许多人则认为,只要物品有效用,受到人们的需求,自然物品就会有价值;因此,是需求决定物品的价值。实际上,需求决定的是价格,而不是价值。需求拉动形成的是价格,而不是价值。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自然物品是那些被假设为不耗费人类任何代价的物品,自然生成的物品不耗费人类的代价(人从地上捡起这些物品所耗费的代价不算);既然不耗费代价,那么从代价耗费的角度看,它就没有价值。但它有价格,因为它可以在市场上卖出一定价格。如何理解有价格但无价值的现象?我们可以借“超额利润”概念来理解这个现象。比如,某人白拣得一块黄金,这块黄金对于他来说不耗费任何成本代价,但它可以卖出好价钱。这样,他可以赚取相当于价格那么多的纯利润。这是完全的超额利润,即价格高于(等于零的)价值所获得的利润。 正由于有这个超额利润,所以他对这块黄金的定价就灵活得多,可以定得高些,也可定得低些,就看别人对这种黄金是如何定价了?而别人是如何定价的呢?也就是说,黄金市场的整体价格如何决定?这个价格实际上是由人类劳动及其它成本因素耗费在黄金生产经营上所决定的。这意味着,没有价值的自然物品的价格,是由这种物品的人工替代品所耗费的劳动决定。野生人参很贵重,但如果它没有凝结一点人类劳动(将寻找野生人参所耗费的劳动忽略不计),则它仍然没有价值,但它却有价格,这个价格是由在人参生产上耗费的人类劳动及其它成本决定的,也就是说,人参的人工品的价值决定着人参的自然品的价格。但人参自然品的价格往往比人参人工品价值与价格高得多,这是价格高于价值的现象,也是形成超额利润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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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3-30 09:21:05
在此,理解问题的关键是对“超额利润”的性质的理解。同时,我们也可以用“亏损”概念来说明这里的问题。假设自然物品具有价值,因此当物品的价格高于这个价值时,形成一笔超额利润。它的价格会随着市场竞争加剧而下降,当价格下降到价值的水平时,超额利润消失,但仍有均衡利润;当价格继续下降时,价格低于其价值,于是形成亏损现象。这样,如果自然物品具有一个大于零的价值,那么它必定会产生这种亏损现象。但一块白拣得的自然物品(比如前面所说的黄金),它的成本耗费等于零,这样,那怕它的价格下降到零,也不会出现亏损现象。通过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侧面说明自然物品是没有价值的,因为那怕其价格下降到零,也不会产生亏损现象。这样,我们可以将这个道理归纳为一句话:“价格下降到零也不会产生亏损即证明一个物品没有价值”,而不管这个物品是不是自然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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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3-31 08:31:59
价值规律的意义是:物品具有价值,就要通过等价交换将这种价值实现出来。因此价值规律要求的是:物品具有多大价值,它就需要实现出多大价值,如果实现多了,物品就能获得一个“超额利润”,如果实现少了,物品对于其生产者来说就是亏损。前面我们说了,一个物品的价值指凝结在其身上的一切代价耗费的总和,其中包括劳动、资本、地租、运输、保管、税收、收费等等所形成的代价耗费,这些要素都构成了价值。但同时也指出,由于它们是代价耗费,需要最小化,因此,归根结底只有必要的劳动因素(“必要劳动”因素)才有资格形成新的价值,其它生产要素不能形成新价值---只是将它本身原来所凝结着的价值转移到新的物品上。所以劳动价值论最终是正确的,因为只有劳动---必要的活劳动---才有资格形成新价值。但在具体现实中我们也需要有一个更广泛的价值形成论,因为导致各个具体生产者耗费更多代价的种种因素我们还要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考虑与计算进去,还要在交换中将其实现出来,虽然最终所能实现的也不过是人类劳动代价的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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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4-1 08:18:04
实现所有剥削行为一般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抬高某些产品的市场价格而实现一部分人对另外一部分人的剥削;另外一种就是在产品的市场价格不可能抬高时,对生产这些产品的必要劳动的直接掠夺,比如要劳动者在他们难得的收入中缴纳一部分以供某些剥削者使用。后一种人们比较熟知,马克思的雇佣劳动剥削论就属于这种剥削;无论劳动者需要交纳的是货币收入还是实物收入,都具有相同的性质。而前一种虽然最为常见,但人们对之仍比较陌生,甚至根本想不到这也是一种剥削。因为它剥削与损害的并不是生产这种产品的劳动生产者,而是它的购买消费者。比如,某些药品出厂价与最终销售价相差好几倍甚至十几、几十倍,因为在这些药品出厂后的流通过程中,存在着太多需要耗费费用的环节,其中有些费用是必需的,其它费用则纯粹是在这方面具有特权的人为了他们的利益而“搭车”抬价,从而使药品价格不断翻番,以致严重侵犯患者的利益。如果一个社会有太多人依靠这种腐败的权贵资本主义的抬价行为生存,那么这个社会的经济必定衰弱不振,趋于垂死,直至被更有活力的外来经济体完全击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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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4-2 09:25:33
在分配方面,所谓按劳分配的实质是“按必要劳动分配”,即按有效劳动的付出量分配,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应该有的分配形式。如果不按这个形式分配,那么就必定意味着有人多占了必要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存在着剥削行为。而所谓“按要素分配”的实质又是什么呢?这个实质是:按这些生产要素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有效性分配;什么叫做“生产要素的有效性”?也就是前面所说的:能够通过它们而获得更高效率。这种更高效率集中体现在:使每个产品所具有的成本价格更低。因此我们不能无条件地承认所谓“按要素分配”,而要看这些要素是否起到“使每个产品所具有的成本价格更低”的基本作用。因此,象人类劳动也需讲有效的“必要”性那样,对于资本、土地与科技,我们也同样要讲有效的必要性,---我们不妨也称之为:必要生产要素;如果它们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那么我们就认为它们是不必要的、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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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4-3 08:26:18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所谓按要素分配也不过是按劳分配的一种特殊形态,因为按要素分配实际上是按“心力劳动”的有效程度来分配,它是分配给心力劳动资本家的收益。当资本家冒险投入这些生产要素后,他有充分的理由期待获得这些生产要素所带来的收益。
不过,如果将按生产要素分配认为是:放出资本与土地等生产要素后便定坐定吃,不承担任何风险,就象食利者那样专靠食利生存,那这种按生产要素分配就不是一种特殊的按劳分配,它是应该被压缩到最小限度的剥削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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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4-4 08:46:49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一方面既认可劳动的效率性(劳动耗费越小越好,不能大于必要劳动所容许的程度以内),又赋予劳动神圣不可侵犯的属性(即不许剥削劳动者的利益)。 在马克思看来,任何非必要劳动的要素都没有资格构成产品新价值,资本与土地,甚至科技等等要素,如果它们的投入不能使生产效率得到提高(这种提高表现为:使每个产品所包含的成本价格更低),那么它们也象哪些不必要的劳动那样,只会加重必要劳动者们的负担,是一种剥削行为。试想,当市场竞争只容许你的产品出售到一个额度非常小的最高价格时,你还能在你的产品上添加更多(这个税、那个费的)成本负担吗?到时,消费者会用你的“各个竞争者定出的价格来说明”(马克思语)你的价格过高了,不能接受。所以,当美国政府在向它的企业大规模减税时,有可能迫使中国政府也必须向中国的企业减税,因为如果不这样,则在其它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广大中外消费者就会用价格更低的美国产品(减税有可能使其产品价格下降)来说明你中国企业的产品价格过高了。这样的话,影响就大了,因为中国几乎所有开支都要通过一定的税收水平来实现,没有这个水平的收税,有许多开支就不能实现。这是典型的“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反过来,机构臃肿使纳税人负担过重,会严重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这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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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4-5 08:20:15
必要劳动价值论说明人类经济发展的一种基本趋向,即所有人类劳动的产品,将越来越脱离稀缺的境地,其价值将越来越低廉(物品的价值总是与其稀缺度成正比);这意味着,人类生活水平将得到越来越大的提高。前面说了,随着社会生产力因科技进步而得到巨大提高,劳动产品中包含着的所有不必要的代价耗费都将被清除,而原先是必要的成本耗费、劳动耗费,现在则不断变成不必要的耗费,使产品所凝结着的代价耗费越来越小,其价值含量越来越低廉。几十年前,我们无法想象我们今天更加进步的生活,同样,在今天,我们也无法想象100年后子孙们比我们更为富裕充实而文明的生活。这些都因伟大的经济规律(主要是价值规律)的作用而得到续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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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4-6 08:32:50
一个社会能够富于创新,是这个社会充满生命活力的必要条件。这是马克思“必要劳动价值论”所启示我们的符合一切时代要求的大道理。不过马克思却对最体现必要劳动价值观的资本主义形态感到悲哀,认为这纯粹是“适者生存”,广大劳动者将越来越被边缘化,越来越陷于绝对的贫穷。他(或他的继承人)构想的解决方案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或者生产资料“社会化”。
  实际上,埋头于对资本主义进行“宏观算计”的马克思仍然存在着重大的失策,因为他忽略了资本主义对新产品的创造力,及这种新产品的新市场属性。 而市场的存在,是资本主义得以继续存在下去的根本条件。市场是什么?市场的实质无非就是产品市场,有产品即有市场,市场是一定产品的市场,并没有一种没有任何产品的空壳的毫无内容的市场。马克思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因此当他预言资本主义将因市场容纳不了越来越强大的生产能力,而趋向崩溃的时候,资本主义却因科技进步、新的使用价值的新产品叠出而转危为安并继续发展。在马克思时代,还没有什么汽车市场、各种电器品市场、石油市场尤其是电子电脑市场及由此而发展起来的IT产业,等等;今天这些基础性的市场,都是因汽车、电、石油等等的发明与开发而形成的。这给了我们一个意义重大的启示:要想度过市场经济的一个又一个难关,必须特别关注对新产品的开发与有效供给能力,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开辟新的市场,让市场经济能够有充分的扩展空间。对于这一点,几乎所有的马克思主义者都没有充分洞察到,因为他们也象马克思那样,忙于宏观算计,而忽视微观创新。 当然,马克思是重视科技进步的,但他对科技进步的重视只局限在科技进步所能提供的更高生产力上,而忽视科技进步对新产品的创新开发意义,及新产品对开辟新市场的意义,这种新市场对资本主义继续存在与发展下去的意义。因为马克思对使用价值的经济意义不够重视,缺乏充分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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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4-7 08:29:57
最后再次指出,象前面多次指出的那样,马克思必要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含意是指“能够在市场交换中实现出来的价值”,也就是交换价值;严格来说,它不应与“价值”本体 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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