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生产要素,劳动力和土地都可以是商品;
作为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和国民收入的分享者,劳动者和地主,
都不是商品。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23&from^^uid=963
----------------所有收入,都只是一种补偿,一种与“收入”相对应的“耗费”的补偿。因此,无论你是作为所有者还是作为“国民”之所得,也都是一种劳动所得。至于这种劳动所得是不是通过出卖劳动力所得,那是另外一方面的问题了,但这并不影响对收入性质的这种判断。
也许有人说,凭所有者不是有所得吗?其它人们平时并没有搞清楚,平时所说的所有者之所得,有一部分仍然是劳动所得,只有相当于银行存款利息那部分,才是所有权之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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