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森讲了:“人的行为的目标是,使他的生活享受总量最大化。””如果他们成功地……减少了为满足享受所必须发挥的力量,那他们便总是会提高他们的生活享受总量。”
戈森还讲了:“人们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他的生活享受,应该……尽可能地减少为充分满足享受所需要的劳动。”
从这里必然可以推出,要实现“生活享受总量最大化”,就必须使“为满足享受所必须发挥的力量”最小化,或者使“为充分满足享受所需要的劳动”最小化。
这里的最小化当然就是“耗费”或“成本”的最小化。
而你的“物的价值最小化”,除了名称不同以外,与戈森的最小化哪里有实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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